公司代码:600131公司简称:国网信通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提呈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向长期以来给予公司信任与支持的全体股东、员工、客户以及合作伙伴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回望征途,公司始终秉持“创造价值回报股东”的理念,通过健全战略管理、优化业务布局、强化资源整合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经营质效,夯实高质量发展之基。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篇章,开辟了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广阔前景。在此背景下,随着新“国九条”和“1+N”政策陆续落地,我国资本市场在坚持强本强基、严监严管的总方针下,展现出新的活力与动力。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我们始终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主线,紧扣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工作要求,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能源数字化转型等关键领域。我们不断巩固和拓展主营业务,推动公司稳定运营与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安全且稳健的价值增长。同时,我们持续深入洞察市场动态,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社会价值,致力于成为行业内的领军者,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过去的一年,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度调整,能源革命与数字技术变革加速交汇融合。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市场挑战,我们始终将高质量发展作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不断优化顶层设计。我们以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企业为目标,持续夯实五大业务板块,确保在变革中稳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数字化基础设施板块,深耕电力领域通信网络资源,持续夯实算力应用服务;在前沿技术创新板块,持续开展人工智能、5G+量子等技术积累,推动新兴技术与新型电力系统的深度融合;在企业数字化应用板块,强化数字化技术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推动客户经营提质增效;在电力数字化应用板块,深入电力生产领域业务开展,营销2.0全面上线运行;在能源创新服务板块,持续强化智慧能源及电力交易业务拓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伴随资本市场发展及中央企业管理要求,我们持续夯实规范运作能力及价值传播水平,切实履行重组承诺,信息披露工作连续四年获得A级评级,投资者交流深度广度持续扩大,ESG与社会责任
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在战略、规划、业务、研发、科技、生产、经营、合规等多方面齐发力、共谋划、同发展,为上市公司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球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也进入深度融合的新阶段。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得以蓬勃发展,加快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随着我国能源改革的纵深推进,能源行业正以数字化为脉络、智能化为引擎,全面重塑全产业链的价值体系。推动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不仅是技术跃迁的驱动力,更是实现“双碳”目标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基石。在新的机遇与挑战下,公司将持续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保持千钧重任更笃行的定力,在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征途中行稳致远。我们坚持创新驱动,夯实价值根基。持续提升电力能源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能力,强化AI、5G、量子等新技术积累,在能源数字化智能化的赛道上,跑出国网信通加速度。我们坚持产业赋能,激发企业活力。加快推进亿力科技收购,优化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我们坚持底线思维,护航稳健增长。树牢规范运作理念,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将国家战略全方位融入企业发展决策,切实推动企业经营质效提升。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社会责任。强化激励机制建设,切实提升员工获得感及归属感,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推动民族地区发展。
面对新的时代课题,公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强化规划引领,做好战略落地,切实将市值管理及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时期的重点任务,在新的发展征程中勇当排头兵,以更优的业绩和更好的发展回馈全体股东。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我们相信,只要秉持初心,坚守使命,国网信通必将在全球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深度融合的浪潮中,乘风破浪,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在此,我们诚挚地希望全体股东继续与公司携手,共同开创属于国网信通的美好未来!
董事长:王奔2025年4月23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亚琴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含税),本次分配的利润共计205,425,129.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报告中描述存在的风险,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6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91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载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国网信通、上市公司 | 指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公司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信产集团 | 指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国网四川省公司 | 指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中电普华 | 指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继远软件 | 指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中电飞华 | 指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中电启明星 | 指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杨家湾公司 | 指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福堂水电 | 指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营销2.0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能源互联网营销服务系统,是国家电网公司营业收入的主平台、对外服务的总窗口。主要以能源消费为出发点,对外实现用电、用气、用水、热力客户,电动汽车、综合能源等各类客户聚合,对内实现跨专业业务融通、多层级数据共享,形成供给端与消费端智能互动,助力国家电网公司数字化转型 |
网上国网 | 指 | 国家电网公司官方互联网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各类用电业务服务,包含住宅、电动车、店铺、企事业、新能源五大服务场景一站式服务,有180余个服务场景 |
i国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官方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是办公类、作业类外网移动应用的唯一入口,将营销、运检、人资、物资、电力交易等专业及各单位的移动应用进行深度融合 |
小喔 | 指 | 立足于人工智能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领域,为政企提供以RPA技术为核心的RPA应用、工具和服务等,解决人工重复工作多、效率低的问题,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网信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TATEGRIDINFORMATION&TELECOMMUNICATION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奔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迅 | 王定娟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
电话 | 028-87333131,010-51965589 | 028-87333131,010-51965589 |
电子信箱 | zqglb@sgitc.com | zqglb@sgitc.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四川省汶川县下索桥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299 |
公司网址 | www.sgitc.com |
电子信箱 | gwxt@sgitc.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网信通 | 600131 | 岷江水电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洋、党李娜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及 |
28层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李天万、孟娇、邹栊文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年12月31日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7,315,169,679.72 | 7,673,319,456.28 | -4.67 | 7,615,103,46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82,472,710.99 | 828,249,698.37 | -17.60 | 800,791,182.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4,606,098.62 | 785,816,445.39 | -11.61 | 775,250,001.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866,641.64 | 919,033,903.55 | -17.54 | 850,781,776.3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787,706,431.36 | 6,331,243,315.61 | 7.21 | 5,732,438,457.83 |
总资产 | 12,892,559,602.14 | 13,573,847,623.95 | -5.02 | 12,032,578,792.8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9 | -17.39 | 0.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9 | -17.39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0.65 | -10.77 | 0.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42 | 13.79 | 减少3.37个百分点 | 14.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1 | 13.08 | 减少2.47个百分点 | 14.3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18,612,088.09 | 1,663,202,634.10 | 1,064,811,360.80 | 3,568,543,596.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102,466.53 | 220,289,302.51 | 65,545,931.56 | 384,535,010.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982,357.85 | 219,973,153.06 | 61,129,202.87 | 401,521,384.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21,382.99 | -149,454,846.19 | 131,644,995.54 | 873,597,875.2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729,259.78 | 1,968,883.23 | -528,461.2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2,062.28 | 5,244,703.53 | 13,791,223.2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32,100.00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33,603.12 | 29,781,871.53 | -5,551,438.0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35,959.15 | 16,244,183.34 | 21,202,205.3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14,542.64 | 10,805,051.31 | 4,304,447.4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6,911.20 | 1,337.34 | |
合计 | -12,133,387.63 | 42,433,252.98 | 25,541,181.9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500,000.00 | 27,000,000.00 | 22,181,992.06 | |
合计 | 22,500,000.00 | 27,000,000.00 | 22,181,992.0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赋能电网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四个聚焦”工作导向,推进“管理+技术专业+能力素质”三提升,全面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深耕产业布局、推进创新驱动、提升质量效益、防范重大风险、优化党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亿元;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28.93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67.88亿元。
(一)优化业务布局,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效能公司精准把握国家政策导向与电力能源行业发展趋势,深入发挥数字化领域的技术与资源优势,统筹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业务、前沿技术创新业务、企业数字化应用业务、电力数字化应用业务、能源创新服务业务“五大板块业务”协同发展。持续丰富业务应用场景,深化人工智能、5G及量子通信等技术与电网业务深度融合,全力支撑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高质量发展,巩固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的独特优势,为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注入强劲动力。
(二)坚持管理提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程公司与控股股东信产集团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启动亿力科技有关股权收购工作,进一步清晰信息通信业务界面,重组承诺履行取得实质性进展。优化整合营销资源,构建“市场管控+营销执行”协同体系,加大新业务新市场拓展激励力度,大幅提升营销运转效能。围绕数字基础平台及应用、智慧能源、人工智能、一体化通信网络及算力等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与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研发投入6.24亿元,专利授权141项、发表科技论文332篇、获得科技奖励67项,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与管控流程,强化项目全量人员纳管,持续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能力。达成第一期股权激励解除限售条件,151名激励对象所持的1,591,125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激发员工工作动力及职业成就感。
(三)严守合规底线,持续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梳理分析现有内控体系的控制流程缺陷,优化迭代2024年《内部控制手册》,切实防范化解采购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前期可行性研究,充分开展法律论证和尽职调查,强化法律合规、风险内控、财务审计协同,实现全过程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不断推进杨家湾公司AB标段案等案件执行,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阶段性进展,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安全文化百千万星火工程、基层班组建设、网络和研发安全提升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安全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四)完善治理体系,稳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确保“三会”高效运作,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核心治理制度,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披露116份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附件,在2023-2024年度沪市主板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A级”,连续四年获得最高评级。维系良好投资者关系,现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3年报沪市主板新质生产力之信息技术集体业绩说明会,荣获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新质生产力50强、2024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4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价值奖”等多项荣誉。持续践行ESG理念,连续三年编制披露公司年度ESG报告,并连续三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央企ESG?先锋指数”榜单。
(五)坚持旗帜领航,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广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全面践行“三型一化”党建体系,做实“党建+”工程,有效发挥党员在重大攻坚任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持续深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系列工作,推动建设“国网爱心电力教室”,改善校舍环境,策划推进思极之光教育帮扶项目,不断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作为服务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的信息通信企业,公司致力于打造覆盖咨询、信息、通信、数据、集成、运维等领域的数字化全产业链。在这一年,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以Deepseek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纵深演进,人形机器人、量子技术等战略性领域加速突破,智能算力网络与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全面提速,6G技术标准制定及试点部署取得突破性进展,5G与千兆光网用户规模稳居全球首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迈向更高水平,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加速形成。信息通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引擎,持续强化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在赋能各行各业智能化升级、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发挥关键作用,为打造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
(一)能源行业
2024年,能源行业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统筹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44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57小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切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聚焦近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待突破的关键领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开展探索,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新技术与能源技术融合创新持续深入,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电网建设不断加快,对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能源领域战新产业发展提出全新要求。公司长期服务于国家电网等能源企业,在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致力于推动能源转型、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积极把握能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战略机遇,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软件业务收入平稳增长,利润总额增长放缓,软件业务出口保持正增长,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浪潮为软件产业发展带来显著影响,大模型与软件工程加速融合,推动行业创新效率提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统计,2024年软件业务收入平稳增长,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37,276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软件产品收入30,417亿元,同比增长6.6%,占全行业收入的22.2%,信息技术服务收入92,190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全行业收入的67.2%;利润总额增速小幅回落,软件业利润总额16,953亿元,同比增长8.7%;软件业务出口增长放缓,软件业务出口569.5亿美元,同比增长3.5%。《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GB/T43697-2024)《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重要文件的发布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在数字中国战略引领下,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提升综合竞争力与创新效能的关键路径。公司深耕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服务领域,依托多年实践积累形成的覆盖电力能源领域业务场景及信息通信产业链的智慧化解决方案,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5G、量子通信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为电力能源企业提供从基础设施到智能应用的数字化转型全栈服务。
(三)通信行业
2024年,通信业量收实现稳健增长,行业发展更加突出科技创新,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加速优化升级,融合应用持续走深走实,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统计,2024年,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7,288万公里,本年新建光缆线路856.2万公里,是上年新建量的1.8倍,高速传输网络加速构建。智算中心建设加快推动,万卡集群项目落地,智算规模超50EFlops(FP16),同比实现翻番增长,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速明显。2024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部署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以促进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跨区域、跨网络、跨行业协同建设为重点方向,提出了“1统筹6协调”等7方面主要工作。2024年9月,中国信
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发布的《电信业发展蓝皮书——智能化发展》提出,我国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着力点。人工智能成为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阵地。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正加速成为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深度布局该领域,持续强化数字底座构建能力,聚焦打造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的数据中心集群;作为电力行业数字化服务的中坚力量,公司不断优化升级电力通信网络服务体系,面向行业提供涵盖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维管理及系统集成的全链条服务,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互联网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通信保障。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牢记能源保障和安全“国之大者”,积极把握国家“双碳”战略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契机,以推动公司创新发展为引领,全面强化服务支撑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期内,立足行业所趋,聚焦企业所能,高标站位,系统谋划,制定《公司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企业。
数字化基础设施业务扎实推进。报告期内,公司数字化基础设施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3.65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6%。数据中心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全力支撑国家电网公司开展2024年数据中心节能降碳和数据(智算)中心规划布局专项工作,先后支撑冀北、福建、四川等多家省电力公司编制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方案。推动北京北七家未来城云数据中心二期市场拓展,实现中国电财、英大人寿等客户机柜租用项目落地。构建智慧低碳与数据中心建设有机融合的整体解决方案,高质量抓好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智慧园区、智慧楼宇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力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通信网络及运营业务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完成100G高效能平台一期及国家电网直属单位SRv6数据承载网建设投运,支撑国家电网公司开展IPv6技术创新应用。推进新一代应急通信装备迭代升级,支撑江苏、安徽、福建、上海等省电力公司应急通信体系建设,提升卫星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信息通信运维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打造一线客服、二线运维、三线技术支持服务体系的信息通信运维架构,落地国家电网公司华北分部、冀北电力通信系统改造项目。
图一通信网络建设及运营示意图
前沿技术创新业务乘势而上。报告期内,公司前沿技术创新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06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7%。人工智能业务加速发展,助力国家电网公司将“光明电力大模型”能力应用在调度、安监、营销等领域,并支持更多应用场景拓展。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人工智能在运行管理场景应用重点工作,研发检修计划智能审批工具,助力国家电网公司自主化运维。升
级“小喔”RPA工具箱能力,完成“数字员工”产品桌面办公助手功能开发,并在国网四川、冀北等地成功试用。5G及量子通信实现突破,研发电力5G轻量化产品,完成5GRedCap通信终端检验,实现5G通信终端落地应用数量超过17,500套;加大WAPI产品自主化进程,实现在新疆、青海等省换流站首次落地应用;在蒙东通辽地区率先完成5GNTN专网端到端全环节应用测试,有效解决盲覆盖和弱覆盖区域配用电业务采集难题。自研5G量子加密通信产品在国网安徽铜陵、滁州等地规模化应用,进一步提高配电自动化的通信敏捷性、安全性。电力鸿蒙生态适配加速落地,发布自主研发的“星鸿EOS”产品,加快构建电力鸿蒙产业生态核心能力,并在国家电网公司营配融合、能量监控等领域应用。
图二5G量子加密通信产品示意图企业数字化应用业务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数字化应用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77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2%。统一权限完成架构升级,纳管外部用户突破300万,衍生打造的数字工牌、电子签章等新产品在国网新疆、甘肃等6家省电力公司试点应用。移动应用业务纵深推进,深化i国网平台建设及规模化应用,围绕用户体验提升、业务部门专项支撑及基层移动应用品质建设开展系列工作,支撑国网各省公司基层赋能重点任务承接,打造一批用户可感可及专业智能应用。“i生活”平台在国网13家省电力公司上架应用。科技数字化崭露头角,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科技2.0全栈国产化割接并正式上线,支持科技创新全业务全过程全要素线上管理,赋能国家电网公司科技创新工作提质增效。产权业务向外突破,以国资委产权系统建设为契机,持续优化产权管理系统产品,拓展央企与地方市场,成功推进国药集团等项目落地。智慧后勤业务持续夯实,智慧后勤服务保障平台在国家电网公司27家省公司全面部署实施,完成新版本迭代优化,牵头支撑国家电网公司在西单、银座办公区开展职工共享驿站建设,塑强公司后勤业务品牌形象。后勤专业微应用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的11个地市公司、91个县公司上线运行,实现后勤业务数据三级贯通。
图三数智后勤业务示意图电力数字化应用业务步履铿锵。报告期内,公司电力数字化应用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2.54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1%。电网营销业务扎实开展,营销2.0实现国网27家省公司全面上线运行,转入“常态运营运维、持续迭代优化”运作模式。提升统一软件服务支撑能力,打造营销2.0数智化运营、自动化部署工具等系列产品,确保系统高效可靠稳定运行。支撑内蒙古电力集团营销2.0上线。网上国网区域负载均衡(一期)项目顺利割接上线,网上国网数据库全部上云,实现了国产数据库的自主运营。参与新型负荷管理系统深化应用建设,实现国家电网公司总部与省侧两级负荷管理业务卡位。支撑源网荷储互动顶层业务设计,牵头完成首批23个源网荷储百佳示范工程遴选及经验总结。电网安监业务不断深入,支撑国家电网公司完成电力安监算法模型运营体系建设,安全准入智能校核组件在国网27家省(市)公司部署应用。完成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平台建设,实现输、变、配各类作业场景由“人巡”向“机巡”智能化转变。电网配电业务稳步前进,完成“配电电缆一张图”构建、配电站房智能化改造建设标准发布,助力配网专业运维质效、防火抗灾和应急水平有效提升。
图四网上国网示意图
能源创新服务业务取得新成效。报告期内,公司能源创新服务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12亿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碳排放监测业务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国及省级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持续发挥作用,面向政府部门提供碳排放常态监测和碳达峰预测、国际经济体碳排放测算等专题分析服务,有力支撑政府碳排放双控工作。水电站数智化业务拓展卓有成效,完成岷江上游地区15座水情及气象监测站建设,推广应用灾害防治及水情气象综合监测平台。电力交易业务成果显著,绿证交易平台成为我国主要的绿证交易渠道,累计成交量超2亿张。绿色电力消费核算系统在6家试点单位成功上线。虚拟电厂持续突破,承建的四川省首座政企协同虚拟电厂成功投运,形成良好示范效果,并成功拓展巴中、乐山等地市虚拟电厂项目。
图五智慧水电业务示意图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作为长期深耕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的骨干企业,在推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实施与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进程中,通过技术积淀与创新实践形成了特有的核心竞争力,有效助推企业实现“打造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企业”的战略蓝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产业布局成熟完善,服务支撑能力较强。公司致力于构建覆盖电力系统各环节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体系,形成“通信传输网络-数据中心资源-智能管理平台-能源应用服务”的全栈式技术架构,实现了从基础设施搭建到智慧场景落地的覆盖。随着能源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推进,电力系统各环节的业务需求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公司依托在电力系统通信网络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支撑电力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智能化升级,巩固在电力能源信息通信领域的领先地位,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行业经验积淀深厚,客户资源优势显著。公司旗下子公司长期专注于电力行业及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作为国内电力信息通信服务的先行者,公司拥有二十余年的行业深耕经验。通过深度参与电力行业核心业务系统建设,构建了覆盖规划咨询、系统开发、部署实施、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电力企业客户资源。凭借对客户业务场景的精准理解和稳定可靠的服务交付体系,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
人才梯队优势突出,自主创新能力领先。人才结构方面,公司高度重视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报告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94.07%,硕士及以上占比50.32%,形成了一支技术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团队。通过系统性人才培养体系和富有竞争力的创新激励机制,公司持续夯实人才优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科技创新方面,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多家企业连续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彰显了公司技术实力与行业贡献。依托长
期研发投入,公司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并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资质认证全面完备,服务保障能力突出。公司旗下子公司持有全国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ISP),获得软件领域最高等级CMMI5认证,并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信息安全服务领域,公司已取得安全运维、风险评估、应急处理、系统集成等四项一级服务资质,同时拥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等40余项专业资质。基于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公司提供全年7×24小时快速响应的运维支持与应急保障,在重大活动电力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极端天气电网抢修等场景中展现出强大的实战支撑能力。
品牌影响力显著,市场认可度高。公司凭借对信息通信技术与电力能源行业的深度理解,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和广泛的产品应用基础,通过长期构建互利共赢的能源数字化产业生态,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同时,公司不断强化规范治理,全面准确开展信息披露,多渠道维护良好投资者关系;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大教育帮扶力度。报告期内,荣获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新质生产力50强、2024上市公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2024中国上市公司英华奖“A股价值奖”、2024新一代信息技术百强奖、绿色发展典范奖等多项荣誉,市场关注度与知名度不断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315,169,679.72 | 7,673,319,456.28 | -4.67 |
营业成本 | 5,839,560,273.91 | 6,018,589,210.22 | -2.97 |
销售费用 | 241,156,658.43 | 233,212,431.29 | 3.41 |
管理费用 | 373,438,355.86 | 339,867,325.35 | 9.88 |
财务费用 | -15,875,048.38 | -15,803,821.8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41,925,744.76 | 291,026,588.02 | -16.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866,641.64 | 919,033,903.55 | -17.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301,325.20 | -293,891,639.5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474,687.63 | -365,957,468.75 | 不适用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技术服务费等支出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采购支付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票据、保函保证金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对主营业务产品板块划分进行了调整,并按同口径追溯了去年同期数据,各板块具体业务及产品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信息通信 | 7,314,033,879.87 | 5,839,329,707.85 | 20.16 | -4.40 | -2.67 | 减少1.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数字化基础设施 | 3,365,280,007.35 | 2,808,264,190.40 | 16.55 | 1.56 | 5.63 | 减少3.22个百分点 |
前沿技术创新 | 505,713,117.95 | 416,593,847.39 | 17.62 | -33.34 | -22.90 | 减少11.16个百分点 |
企业数字化应用 | 877,330,517.17 | 624,757,319.14 | 28.79 | -20.20 | -26.23 | 增加5.82个百分点 |
电力数字化应用 | 2,253,608,153.30 | 1,765,491,628.81 | 21.66 | 7.45 | 5.94 | 增加1.12个百分点 |
能源创新服务 | 312,102,084.10 | 224,222,722.11 | 28.16 | -18.20 | -21.87 | 增加3.3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441,845,942.85 | 342,484,703.32 | 22.49 | 30.55 | 31.94 | 减少0.81个百分点 |
华北 | 2,617,825,739.06 | 2,239,798,946.51 | 14.44 | -4.49 | -1.79 | 减少2.36个百分点 |
华东 | 2,198,936,463.32 | 1,599,170,597.66 | 27.28 | -7.70 | -10.88 | 增加2.59个百分点 |
华南 | 44,861,530.95 | 40,356,227.72 | 10.04 | -49.19 | -29.36 | 减少25.25个百分点 |
华中 | 580,391,963.91 | 486,786,354.16 | 16.13 | -13.79 | -7.04 | 减少6.08个百分点 |
西北 | 681,354,958.30 | 545,033,608.84 | 20.01 | -9.01 | -5.43 | 减少3.03个 |
百分点 | ||||||
西南 | 748,817,281.48 | 585,699,269.64 | 21.78 | 10.38 | 15.38 | 减少3.3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数字化基础设施板块主要系信息化集采业务增长,收入规模略有增长,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企业数字化应用板块主要系财务、后勤领域数字化应用业务收入规模下降,但毛利率水平有所增加;电力数字化应用板块主要系拓展电网营销、电网安监、电网配电业务,收入规模增长,毛利率有所增加。
公司业务集中华北、华东等地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5.86%。这些地区电力能源行业用户集中,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管理需求较多。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信息通信 | 主营业务成本 | 5,839,329,707.85 | 100.00 | 5,999,295,512.02 | 100.00 | -2.67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数字化基础设施 | 主营业务成本 | 2,808,264,190.40 | 48.09 | 2,658,519,544.84 | 44.31 | 5.63 | |
前沿技术创新 | 主营业务成本 | 416,593,847.39 | 7.13 | 540,348,852.43 | 9.01 | -22.90 | |
企业数字化应用 | 主营业务成本 | 624,757,319.14 | 10.70 | 846,941,436.24 | 14.12 | -26.23 | |
电力数字化应用 | 主营业务成本 | 1,765,491,628.81 | 30.23 | 1,666,487,721.75 | 27.78 | 5.94 | |
能源创新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224,222,722.11 | 3.84 | 286,997,956.76 | 4.78 | -21.8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04,875.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6.3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681,787.2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3.2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 681,787.21 | 93.20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4,127.4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6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55,624.4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53%。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41,156,658.43 | 233,212,431.29 | 3.41 |
管理费用 | 373,438,355.86 | 339,867,325.35 | 9.88 |
财务费用 | -15,875,048.38 | -15,803,821.8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41,925,744.76 | 291,026,588.02 | -16.87 |
所得税费用 | 22,110,077.04 | 75,512,517.77 | -70.72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27,019,466.4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296,629,817.48 |
研发投入合计 | 623,649,283.9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5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7.56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3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8.3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6 |
硕士研究生 | 336 |
本科 | 330 |
专科 | 45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6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5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自主和受托研发投入6.24亿元,同比下降4.62%,占营业收入比例8.53%。获得专利授权141项、发表科技论文332篇、获得科技奖励67项。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变动率(%)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757,866,641.64 | 919,033,903.55 | -17.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78,301,325.20 | -293,891,639.53 | 不适用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533,474,687.63 | -365,957,468.75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1,851,467.67 | 0.09 | 28,909,403.53 | 0.21 | -59.00 | 主要系银承到期承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205,210.10 | 0.93 | 228,166,856.43 | 1.68 | -47.32 | 主要系银承到期承兑所致 |
预付款项 | 318,219,004.12 | 2.47 | 164,336,585.37 | 1.21 | 93.64 | 主要系预付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
存货 | 337,283,124.05 | 2.62 | 151,096,502.45 | 1.11 | 123.22 | 主要系项目正常备货所致 |
在建工程 | 58,400,739.94 | 0.45 | 264,026,835.75 | 1.95 | -77.88 | 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75,611,397.29 | 1.36 | 39,278,762.19 | 0.29 | 347.09 | 主要系房屋续租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581,472.88 | 0.06 | 3,923,333.32 | 0.03 | 93.24 | 主要系待摊销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923,775,052.12 | 7.17 | 468,575,490.31 | 3.45 | 97.15 | 主要系银承支付结算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82,708,171.34 | 0.64 | 234,466,142.80 | 1.72 | -64.72 | 主要系预收款项结算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8,781,565.83 | 0.07 | 13,172,857.97 | 0.10 | -33.34 | 主要系支付工会经费等所致 |
应交税费 | 81,216,350.89 | 0.63 | 199,928,297.95 | 1.47 | -59.38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306,359.52 | 0.40 | 13,196,539.46 | 0.10 | 288.79 | 主要系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95,264,128.37 | 0.74 | 182,339,729.36 | 1.34 | -47.75 | 主要系使用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131,345,794.00 | 1.02 | 17,480,395.24 | 0.13 | 651.39 | 主要系房屋续租所致 |
预计负债 | 13,270,697.22 | 0.1 | / | / | / | 主要系未决诉讼计提所致 |
递延收益 | 3,050,188.20 | 0.02 | 1,848,601.78 | 0.01 | 65.00 | 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44,328,298.33 | 114,634,082.53 |
保函保证金 | 2,608,338.06 | 5,137,899.28 |
投标保证金 | 512,588.97 | 511,694.36 |
诉讼冻结资金 | 94,904,339.98 | 148,521,947.88 |
合计 | 442,353,565.34 | 268,805,624.05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具体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阐述。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313,882,443.95元,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3,208,805.55元。主要是:一、在报告期内确认对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32,528,997.74元,确认其他权益变动444,653.90元,实际取得分红146,400,000.00元,导致减少13,426,348.36元;二、全
资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确认对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投资收益-11,472,870.55元,其他变动1,690,413.36元,导致减少9,782,457.19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22,500,000.00 | 4,500,000.00 | 27,000,000.00 | |||||
合计 | 22,500,000.00 | 4,500,000.00 | 27,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控制关系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经营数字化、电网客服数字化、电网中台 | 1,273,197,400.00 | 4,104,500,948.45 | 2,208,987,877.85 | 286,786,523.60 | 2,586,812,842.22 | 290,522,596.06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生产数字化、电网数字基础设施、云网基础设施 | 550,498,100.00 | 2,211,776,730.99 | 1,016,596,478.16 | 61,196,173.77 | 1,430,843,276.22 | 61,158,330.35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电网数字基础设施、云网基础设施、企业智慧能源 | 488,503,134.00 | 4,133,028,470.81 | 1,681,787,762.45 | 181,693,257.70 | 2,475,880,753.82 | 195,671,221.85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企业经营数字化、电力市场化交易、双碳数字 | 371,150,000.00 | 1,826,282,223.52 | 883,185,272.70 | 50,131,766.72 | 783,438,711.33 | 59,708,912.41 |
化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电力开发生产 | 30,000,000.00 | 269,421,697.80 | 52,950,643.47 | -26,315,045.33 | 7,186,411.55 | -10,587,760.98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电力开发生产 | 400,000,000.00 | 773,289,028.57 | 733,027,542.07 | 331,322,494.34 | 481,808,163.96 | 391,024,579.25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绿色低碳转型是能源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信息,2025年,我国将聚焦优化主电网、补强配电网、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开工建设陕西至河南特高压,以及山东枣庄、浙江桐庐抽蓄电站等一批重点工程,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带动上下游产业链,预计全年国家电网投资将首次超过6,500亿元。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在《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2025年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前沿技术创新是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加快数据技术创新、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提高数据领域动态安全保障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部署了系列政策举措。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数字基础设施是驱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打造“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以推动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和规模化应用为主线,以加速信息技术(IT)、通信技术(CT)、运营技术(OT)、数据技术(DT)融合为牵引,以打造5G为代表的新型工业网络体系为重点,着力提升“5G+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降低综合成本,推广典型场景,深化行业应用,打造“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充分释放“5G+工业互联网”乘数效应,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2025年1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先进计算暨算力发展指数蓝皮书》,提出算力助推经济增长,数字经济发展动能强劲,我国算力规模增速和GDP增速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
在能源革命和数字经济深入推进的背景下,电力能源信息通信领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政策层面,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速实施,电网数字化转型投入持续加大,新能源消纳与智慧调度需求快速增长,为公司核心业务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市场层面,碳交易市场扩容与碳管理制度完善,推动碳监测、碳资产管理等新兴业务快速崛起;技术层面,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5G+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算力基础设施优化升级,为公司在智能电网、虚拟电厂等创新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关要求,服务支撑“双碳”、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等国家战略,紧扣国家
电网公司和电网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公司“能源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地走好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之路,按照“1456”总体框架,紧扣一个总体目标、坚持四大发展方式、夯实五大业务板块、落实六大管理创新,即以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企业为目标,坚持服务能力一体化、核心技术产品化、产业发展协同化、经营管理专业化四大发展方式,做大做强数字化基础设施业务、前沿技术创新业务、电力数字化应用业务、企业数字化应用业务和能源创新服务业务五大业务板块,实施党建引领、市场导向、科技创新、精益管理、人才引育、合规管理六大管理创新,打造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原创技术“策源地”,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发展。
公司践行“互联·共享让能源更智慧让生活更美好”的发展使命,以“创造价值回报股东以技术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为愿景,坚持创新为第一发展动力,大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技术创新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能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成为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创新企业。公司将努力实现“一个领先,三个增强”的具体发展目标。“一个领先”,即公司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产品和服务竞争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个增强”,即市场运营效力全面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市场认同和价值创造能力全面增强。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既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聚焦”工作导向,推进“管理+技术专业+能力素质”三提升,持续发扬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5年,预计公司营业收入达到82.20亿元,同时亿力科技有关股权收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营业收入将有较大幅度提升。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推动产业布局优化。科学谋划公司“十五五”规划,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立足主业,深化数字化智能化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战新产业发展、重点研发攻关、管理体系深化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国家电网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同时,做好公司发展规划与市值管理提升工作目标的对接和任务衔接。加快推动公司产业布局优化,结合拟收购企业亿力科技等股权并入后的整体业务实际,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定位,聚焦核心能力建设,各子公司围绕各自核心业务实施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专注核心业务和细分市场做精做深。
二是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激发内生增长动能。多措并举提升价值创造能力,落实各项经营管理举措,实现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稳中向好、稳中提质,增强面对资本市场的抗周期、抗波动、抗风险能力。加强项目全过程精益管控,坚持项目全员报工管理,促进项目外包压降、毛利率提升等目标落实。强化成本费用管控,落实损益预算精准化。全力以赴拓展系统外增量市场,充分发挥整体设计、特色产品、央企背景等方面优势,瞄准央企、国企市场发力,整合优势产品,打造能源、政企等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做好同源技术转移,努力实现外部市场新突破。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聚焦新型电力系统重大需求,布局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配网数字孪生、大型水电数字化、多模态数据价值挖掘、量子保密通信等一批重大攻关专项,加快突破和掌握更多源头底层技术,提升原创引领性创新能力。
三是强化企业规范运作,筑牢高质量发展屏障。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聚焦投资者关注焦点,对经营业绩、战略规划布局等核心信息主动开展披露。运用专业且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投资者能够精准理解公司运营状况与发展态势,增强市场透明度,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深化企业治理成效,持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以管控模式和授权管理为基础的上市公司规章制度体系框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企业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ESG管理工作质效,深刻领会ESG理念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深远意义,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推动ESG管治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体系。以高质量的ESG报告披露为契机,积极传递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与成效,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提升市值管理能力,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完善市值管理体系,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科学合理确立市值目标,明确市值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全面务实的市值管理制度。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主动提供新闻素材,及时回应新闻报道,通过媒体传播塑造企业形象。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手段,高质量开展业绩说明会,筹划“走进上市
公司”系列活动,为投资者打造形式多样的交流互动平台。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活动,通过参与资本市场论坛、行业峰会等活动,展示发展成果,塑造良好形象,提升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
五是深化党建引领作用,聚合企业发展动力。夯实党建工作质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党纪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态长效化学习,巩固学习成果,永葆政治本色。拓展“党建+”工程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推进乡村振兴,策划电力爱心教室建设完成后的志愿服务活动,定期开展用电安全知识教育、红色教育、阅读推广、素质拓展等“进课堂”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凝聚职工力量,健全员工权益反馈机制,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参与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青年团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核心客户集中风险
作为电力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服务商,公司深度参与了国家电网SG-186、SG-ERP等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并在营销2.0、网上国网等新一代数字化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公司电网侧业务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规模扩张与客户集中度双提升”的挑战,一方面持续深化的客户合作带来了稳定的业务增长;另一方面单一客户依赖度的提高可能对业务结构的均衡性带来影响。
对策:公司在把握发展机遇的同时,构建多元化市场布局体系,增强抗风险能力。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开拓电网外延市场。重点培育电力交易、碳资产管理、智慧水电等新兴业务,深化与合作伙伴的协同创新机制,通过同源技术转化培育通用型产品解决方案,逐步建立多维度市场支撑体系。通过加强外部市场拓展、优质资产收并购等方式,努力降低关联交易占比。
2.高端人才竞争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载体,公司专业人才团队正面临数字化转型带来的结构性挑战。在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前沿技术快速迭代的产业变革期,复合型人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外部企业的高薪吸引和创业机会的增加,使得公司既要在人才争夺战中保持竞争力,又需构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留存机制,这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策: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参与行业人才交流活动,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完善人才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构建“选育留用”全周期管理体系,建立差异化激励机制与职业发展双通道,强化关键技术岗位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打造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通过重点项目实践培育行业领军人才梯队。
3.技术迭代创新风险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深入推进,以绿色化、智能化和可持续化为核心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正加速兴起。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广泛应用,正在深刻重塑能源经济与产业竞争格局。这迫切需要公司紧跟能源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战略,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发展趋势,强化系统思维,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对策:健全研发体系,完善客户需求响应机制,贯通技术预研、产品开发与成果转化通道。加大对前沿技术的预研投入,建立技术储备库,确保在技术变革中保持领先优势。构建多层级多岗位研发人才梯队,强化实战实训,强化以成果产出和利润为导向的研发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公司研发自主化水平。
4.知识产权防护风险
在新一代数字技术与能源业务深度融合过程中,公司积累的电力数字化创新成果面临多重知识产权防护风险。基于千余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核心技术体系,涵盖电力能源行业关键应用场景和技术,存在技术成果泄露、商业机密侵权、软件著作权滥用等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削弱企业的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优势。
对策: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技术防护、完善专利布局、强化软件著作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涵盖专利布局、技术加密、法律维权等环节。加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协议约束,建立行业侵权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核心技术的安全性与独占性优势。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层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依法维护所有股东的平等地位,并保障其公平地享有权利及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召开股东大会3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所有会议均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充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确保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持续做好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跟踪,切实履行督促义务。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共有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人数、结构及专业背景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共计召开董事会9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全体董事认真履行所赋予的职责,充分行使董事的权利、承担义务及责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专业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科学合理。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共有监事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监事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5.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公司已从重大事项内部报送、内幕信息管理及信息流转审核等方面搭建全方位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畅通的内部信息报送渠道和机制,保障重大事项报送、传递和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落实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提醒和知情人登记,切实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公告及附件116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A级评价。
6.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及公开邮箱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畅通的沟通渠道。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主动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访谈、“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切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记录》,保障所有投资者全面、及时、公平地了解公司信息,展现公开透明的企业形象,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
7.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努力实现公司业绩稳健增长的同时,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力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8.内控体系优化及合规文化建设:公司严格依照监管法规要求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持续开展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提升工作,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整治,提升公司风险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大力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公司制度宣贯,针对重点岗位人员,组织进行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及专业能力,助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各自独立运行,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为保证公司合规经营及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信产集团及国家电网公司分别做出了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0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1日 | 2024-030号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9月14日 | 2024-044号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26日 | 2024-062号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奔 | 董事长 | 男 | 48 | 2023-12-21 | 2026-12-20 | 100,000 | 100,000 | 0 | - | 93.08 | 否 |
张小会 | 副董事长 | 男 | 50 | 2023-12-21 | 2026-12-20 | 0 | 0 | 0 | - | 0 | 是 |
鲁篱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21-06-09 | 2026-12-20 | 0 | 0 | 0 | - | 12 | 否 |
刘用明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3-12-21 | 2026-12-20 | 0 | 0 | 0 | - | 12 | 否 |
余振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23-12-21 | 2026-12-20 | 0 | 0 | 0 | - | 12 | 否 |
张擎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23-12-21 | 2026-12-20 | 0 | 0 | 0 | - | 12 | 否 |
倪平波 | 董事 | 男 | 49 | 2020-02-12 | 2026-12-20 | 10,000 | 10,000 | 0 | - | 0 | 是 |
王伟 | 董事 | 男 | 44 | 2020-02-12 | 2026-12-20 | 0 | 0 | 0 | - | 0 | 是 |
李成波 | 董事 | 男 | 50 | 2023-12-21 | 2026-12-20 | 0 | 0 | 0 | - | 0 | 否 |
陈太林 | 监事(离任) | 男 | 55 | 2016-10-21 | 2024-10-16 | 0 | 0 | 0 | - | 0 | 否 |
董事 | 2024-12-25 | 2026-12-20 | |||||||||
崔传建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7 | 2023-12-21 | 2026-12-20 | 0 | 0 | 0 | - | 63.57 | 否 |
沈剑萍 | 监事 | 女 | 51 | 2020-02-12 | 2026-12-20 | 0 | 0 | 0 | - | 0 | 是 |
高毅 | 监事 | 男 | 46 | 2024-12-25 | 2026-12-20 | 0 | 0 | 0 | - | 0 | 否 |
杨旻 | 职工监事 | 女 | 42 | 2021-08-27 | 2026-12-20 | 0 | 0 | 0 | - | 59.94 | 否 |
陈亚琴 | 职工监事 | 女 | 47 | 2025-02-12 | 2026-12-20 | 0 | 0 | 0 | - | 51.8 | 否 |
许中平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3-12-21 | 2026-12-20 | 0 | 0 | 0 | - | 65.57 | 否 |
王迅 | 董事会秘 | 男 | 53 | 2022-11-14 | 2026-12-20 | 0 | 0 | 0 | - | 75.46 | 否 |
书 | |||||||||||
郭正雄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24-04-01 | 2026-12-20 | 0 | 0 | 0 | - | 32.59 | 是 |
向杰 | 职工监事(离任) | 男 | 40 | 2023-12-21 | 2025-02-12 | 0 | 0 | 0 | - | 63.8 | 否 |
财务总监 | 2025-02-13 | 2026-12-20 | |||||||||
江再玉 | 总监(离任) | 男 | 47 | 2025-02-13 | 2025-04-06 | 100,000 | 75,000 | -25,000 | 聘任为高管前股份变动 | 87.79 | 否 |
副总经理 | 2025-04-07 | 2026-12-20 | |||||||||
刘才华 | 总监 | 男 | 40 | 2025-04-07 | 2026-12-20 | 0 | 0 | 0 | - | 0 | 是 |
陈磊 | 董事(离任) | 男 | 51 | 2016-04-22 | 2024-10-16 | 0 | 0 | 0 | - | 0 | 否 |
喻梅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女 | 53 | 2020-02-12 | 2025-03-28 | 0 | 0 | 0 | - | 75.95 | 否 |
闫斌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9 | 2021-09-23 | 2025-01-22 | 97,000 | 97,000 | 0 | - | 88.53 | 否 |
邓伟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8 | 2023-12-21 | 2025-04-11 | 0 | 0 | 0 | - | 50.31 | 否 |
孙辉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离任) | 男 | 49 | 2020-02-18 | 2025-01-22 | 110,000 | 110,000 | 0 | - | 75.43 | 否 |
刘永清 | 总工程师(离任) | 男 | 44 | 2023-12-21 | 2024-08-09 | 0 | 0 | 0 | - | 36.98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417,000 | 392,000 | -25,000 | / | 968.80 | / |
注:1.郭正雄自2024年4月1日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酬。
2.刘才华自2025年4月7日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酬。
3.闫斌自2025年1月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后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酬。
4.邓伟自2025年4月1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后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酬。
5.孙辉自2025年1月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后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酬。
6.刘永清自2024年8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后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并领取薪酬。
7.喻梅自2025年3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仍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奔 | 历任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审计部副主任,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张小会 | 历任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计划处副处长、总工办主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副董事长。 |
鲁篱 | 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以来,一直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工作,历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
刘用明 | 专业从事金融学、国际贸易、财务管理领域的教学、科研及相关管理工作。现任四川大学金融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成都市政协委员,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本公司独立董事。 |
余振 | 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世界经济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现任武汉大学弘毅学堂院长、博士生导师,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高端智库国际法治研究院团队首席专家,教育部区域国别备案基地武汉大学美加所所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
张擎 | 具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从业经历,专注于股权投资及收购兼并等。曾任职于花旗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万国证券、世界银行标准碳基金等,现任力鼎资本合伙人、江苏鼎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
倪平波 | 历任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任,本公司董事。 |
王伟 | 历任北京贵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北京蟒山旅游度假村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鲁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管,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共享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
李成波 | 历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政企客户事业部解决方案中心业务经理,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非运营商集团客户处高级业务经理、集客事业部集客拓展与服务处高级业务经理、集客事业部集客拓展与服务处督导、集团客户处督导。现任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集客事业部集客拓展与服务处副处长,本公司董事。 |
陈太林 | 历任松潘县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委书记,茂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党委书记,茂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副书记,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阿坝州大九寨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
崔传建 | 历任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监事,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监事、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国网雄安思极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福建亿力电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江西思极智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 |
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
沈剑萍 | 历任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财资处副处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财务部主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纪委委员。现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 |
高毅 | 历任阿坝红原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运行保障部经理,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部部长,阿坝州国鑫投资发展公司总经理。现任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监事。 |
杨旻 | 历任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科技信息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通信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党委秘书。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任。 |
陈亚琴 | 历任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管、财务资产部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财务资产部副主任,公司控股公司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
许中平 | 历任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党委委员,国网思极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组织书记,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王迅 | 历任乐山电业局井研供电局办公室主任,乐山电业局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峨眉山供电局局长,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
郭正雄 | 历任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职员、战略客户部副经理、战略客户部经理,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副书记,思极智联(内蒙古)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向杰 | 历任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综合计划管理专责、发展策划部综合经营管理主管,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副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
江再玉 | 历任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力营配管理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刘才华 | 历任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智网事业部总经理,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监,国网思极数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监。现任本公司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小会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3月 | |
倪平波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主任 | 2022年8月 | |
王伟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通信共享服务分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 2023年12月 | |
陈太林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12月 | |
沈剑萍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1年2月 | |
沈剑萍 | 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3月 | |
高毅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年12月 | |
陈磊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月 | 2024年8月 |
闫斌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全质量部主任 | 2025年1月 | |
刘永清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营销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 2024年8月 | 2025年3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小会 |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9年9月 | |
张小会 | 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
张小会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
鲁篱 | 西南财经大学 | 法学院院长、教授 | 2018年9月 | |
刘用明 | 四川大学 | 经济学院金融学教授 | 2003年7月 | |
余振 | 武汉大学 | 弘毅学堂院长 | 2023年7月 | |
余振 |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 | 2025年1月 |
余振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张擎 | 江苏鼎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8月 | |
陈太林 | 阿坝州大九寨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10月 | |
沈剑萍 |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2月 | |
沈剑萍 | 北京新华泰富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3年5月 | |
刘永清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2025年4月 | |
郭正雄 |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3月 | 2024年3月 |
郭正雄 | 思极智联(内蒙古)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10月 | 2024年3月 |
孙辉 |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5年1月 | |
孙辉 | 思极智联(天津)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5年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经营层2024年年薪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已支付相关人员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68.80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陈磊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陈太林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陈太林 | 董事 | 选举 | 增补董事 |
高毅 | 监事 | 选举 | 增补监事 |
向杰 | 职工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向杰 | 财务总监 | 聘任 | 新聘高管 |
陈亚琴 | 职工监事 | 选举 | 增补监事 |
郭正雄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新聘高管 |
江再玉 | 总监 | 聘任 | 新聘高管 |
闫斌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刘永清 | 总工程师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孙辉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离任 | 工作变动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22日 | 2024-002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2月7日 | 2024-005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日 | 2024-010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2024-013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5月22日 | 2024-023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3日 | 2024-037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1日 | 2024-049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052号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9日 | 2024-056号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奔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3 |
张小会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3 |
鲁篱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刘用明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余振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2 |
张擎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3 |
倪平波 | 否 | 9 | 8 | 7 | 1 | 0 | 否 | 3 |
王伟 | 否 | 9 | 9 | 7 | 0 | 0 | 否 | 3 |
李成波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2 |
陈太林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崔传建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3 |
陈磊 | 否 | 6 | 5 | 4 | 1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用明、张擎、王伟 |
提名委员会 | 余振、鲁篱、王奔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鲁篱、余振、倪平波 |
战略委员会 | 王奔、张小会、李成波、陈磊(离任)、陈太林(增补)、崔传建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 王奔、崔传建、张擎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电启明星签署房屋租赁意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4月2日 | 2023年年报第二次沟通会 | - | 公司独立董事参会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ESG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控审计及评价报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变更会计政策、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新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5月17日 | 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8月12日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调整2024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11月18日 | 2024年年报第一次沟通会 | - | - |
2024年12月7日 | 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1日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公司经营层2023年年薪分配方案和2024年基本年薪方案、公司2024年度经营层绩效考核目标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5月17日 |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2024年10月9日 | 审议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公司2023年ESG报告、关于公司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议案 | 全票审议通过 | - |
(六)报告期内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9月13日 | 审阅关于下一步提升ESG工作的汇报 | - | - |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0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6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 |
销售人员 | 68 |
技术人员 | 972 |
财务人员 | 40 |
行政人员 | 180 |
合计 | 1,26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636 |
本科 | 553 |
专科及以下 | 75 |
合计 | 1,264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集约管控、分级管理。其中,公司经营层薪酬按照《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由基本年薪、考核年薪和奖励年薪三部分构成,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经营层的履职情况以及年度业绩、安全责任、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予以考核并履行延期支付制度。公司员工薪酬分配注重绩效导向、能力导向和价值导向,对员工实行季度与年度考核,员工薪酬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薪酬与其岗位价值、责任风险、任职能力、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结果紧密挂钩,并坚持向一线核心、骨干技术员工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公司按照国家和属地政策,规范发放员工福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培训工作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以上市公司管理规范、业务专业知识、青年人才培养为重点内容,以线上线下、以考代培、内部分享等有效方式开展员工培训,考虑远程网络学习的便利性,积极打造线上学习平台,大力组织直播授课,有效地实现了经验传承和知识沉淀。同时大力引导和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公司人才当量密度持续提升。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处行业兼有智慧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特征,现业务正处于成长阶段,在执行项目数量增长较快,且多数项目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特点,为保持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将所承接项目中非核心、不涉及关键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工作任务,以工作岗位的模式发包给提供劳务服务的供应商。劳务外包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制定情况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清晰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其决策和调整机制,目前正按此政策执行。
2.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等因素,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以总股本1,202,029,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7元(含税),拟派发248,820,012.1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2023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202,029,044股调整为1,201,759,044股。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将分配比例调整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70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8,824,210.06元。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
3.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调整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71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05,425,129.02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2,472,710.99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05,425,129.02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10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694,753,147.8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694,753,147.8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770,504,530.7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90.1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82,472,710.9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731,943,198.17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2月7日,因6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 2024-005号、2024-006号、2024-007号、2024-008号 |
2024年4月16日,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注销工作。 | 2024-011号 |
2024年5月22日,因4名激励对象调离公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 2024-023号、2024-024号、2024-026号、2024-027号 |
2024年7月24日,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注销工作。 | 2024-032号 |
2024年10月21日,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事项,此部分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 | 2024-049号、2024-050号、2024-051号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董事会对经营层提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年终经营层向董事会述职并提交履职报告,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层进行业绩考核与奖惩,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构建更加优化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效能,将外部监管、法律合规、风险管理的最新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最新需求全面嵌入公司内控制度、工作标准及业务流程,全年新建及修订内控制度29项,并根据内控制度建设同步开展内控流程的巩固提升,优化调整公司内控流程52项,确保公司内控流程的全面覆盖与全面适用,切实发挥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对各类风险防范的根本作用,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子公司根据《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关于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程序。同时,根据《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监事管理办法》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意见规范行使表决权。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中的自查问题,已于2021年度整改完成。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问题。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1.83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其中:信息通信业务的生产设备主要是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等,每年进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定期进行大气检测、废水检测、厂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而水力发电作为可再生的清洁能源,不存在环境污染的情形,公司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按照取水许可的要求,执行生态水量调度管理,实施生态补水等措施,保障闸坝下泄水量维持生态用水需求,有效保护河流生态环境。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节电:办公区控制空调温度不低于26°C,在自然光线充足时不开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现象;严禁使用非办公配置的大功率电器。通过对办公用电设备的规范化用电管理,实现电能节约。降耗:鼓励线上开会、减少员工出差,降低办公场所和差旅产生的能源消耗与废气排放;在园区建设充电桩,促进员工绿色出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8.2031 | |
其中:资金(万元) | 35.4031 | 1.2024年,公司参与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与国网公益基金会发起,联合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共同实施的国网“电力爱心教室”公益项目,捐赠26.75万元,完成金川县第二中学22间教室学习空间光源环境及照明线路改造。安装200盏教室灯,74盏黑板灯,22个网络设备,改善室内光源环境面积1073.30平方米,全面优化金川二中的学习环境,受益学生881人。2.2024年11月,继远软件电网生产党支部开展配网无人机巢部署及无人机自主飞行演示志愿培训服务,分享了无人机在日常巡检、灾害监测等方面的实战经验,提高安徽滁州当地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3.2024年7月,中电飞华第七党支部向武平县“6.16“特大暴雨受灾严重的岩前镇灵岩村捐助善款7531元,助力受灾民众灾后恢复,用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4.2024年10月,中电飞华第十党支部开展“爱心捐赠温暖寒冬企业帮扶点亮未来”志愿服务活动,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布西村留守儿童捐赠爱心助学物资,并定向资助6名贫困学生,共计捐款1.8万元。5.2024年6月,中电启明星“新星之火”志愿服务队前往青川县木鱼镇上马小学校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员工向受助学生捐赠助学资金共6.1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2.8 | 1.2024年11月,中电普华国家电网思极先锋(电力营销)共产党员服务队和党团员志愿者赴北京顺义大江洼村光爱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孩子们带来了员工捐赠的书籍、学习用品、生活物资等,物资折款1.5万元,惠及人数50人。2.2024年3月,继远软件团委联合合肥高新区文明办、高新区志愿服务总队等共同开展“青春光明行,思极益起来”主题雷锋志愿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学雷锋服务活动扎实落地,物资折款0.2万元,惠及人数100人。3.2024年6月,中电启明星“新星之火”志愿服务队前往青川县木鱼镇上马小学校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员工向受助学生捐助物资共1.1万元。 |
惠及人数(人) | 1,157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95.6258 | |
其中:资金(万元) | 227.76 | 1.2024年,公司为阿坝州新增税收205.79万元,重组后累计新增税收6,656.17万元,推动阿坝州产业发展,助力民族地区经济转型,发挥高科技企业的带动效应,为防止返贫提供有力保障。2.杨家湾水电恢复建设项目持续推进。2024年,杨家湾水电项目施工方及电站生产运行共雇佣阿坝州金川县本地人28人参与恢复重建工作,购买本地材料约227.76万元,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助力解决就业问题。 |
帮扶形式 | 产业帮扶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公司的泄洪预警无线广播系统产品,实时监测水电站的水位和泄洪情况,可通过无线广播及时向周边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持续为上下游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为流域电站安全生产和设备维护提供支持,持续支撑“七下八上”防洪防汛。 |
帮扶形式 | 科技帮扶 | |
其中:资金(万元) | 26.75 | 2024年,公司参与由国家电网公司与国网公益基金会发起,联合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共同实施的国网“电力爱心教室”公益项目,捐赠26.75万元,完成金川县第二中学22间教室学习空间光源环境及照明线路改造。安装200盏教室灯,74盏黑板灯,22个网络设备,改善室内光源环境面积1,073.30平方米,全面优化金川二中的学习环境,受益学生881人。 |
帮扶形式 | 教育帮扶 | |
其中:资金(万元) | 41.1158 | 1.2024年,公司通过消费帮扶助力阿坝经济发展,支持阿坝州土优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阿坝州藏地传高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金川县绿生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在i国网“i生活”销售,线上销售金额总计4.228万元,公司本部采购助农产品2.845万元。2.中电普华开展帮扶农产品采购,通过 |
国网“慧农帮”线上平台,采购产地为西藏林芝,青海玛多,湖北秭归、巴东、神农架、长阳、秭归等地区的枸杞、红茶等助农产品,两次采购合计7.0128万元,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3.继远软件通过国网“慧农帮”线上平台采购福建新罗区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县区各类农副产品,2024年度累计采购金额4.725万元。4.中电飞华开展助农产品采购,通过国网“慧农帮”平台采购产地为湖北神农架林区的香米、烤鸭蛋等助农产品,2024年度累计采购金额9.93万元,为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5.中电启明星持续推进消费帮扶,2024年对湖北秭归、四川乐山马边等特色农产品定向采购12.375万元,并将产品引入i国网“i生活”专区销售,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多元途径拓展特色产品及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各类消费场景,助推乡村振兴。 | ||
帮扶形式 | 消费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一致行动人国网四川省公司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 2019年12月 | 否 | 长期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一致行动人国网四川省公司 |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不存在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并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或未来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或该等公司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 |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国网四川省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及信产集团 |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 | - |
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国家电网公司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上市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或要求上市公司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交易条件,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拓本公司系统外业务市场,争取在2029年12月27日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占比下降至50%以下。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年12月 | 是 | 2029年12月 | 是 | - | - |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
解决关联交易 | 信产集团 | 1.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或要求上市公司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交易条件,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开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外业务市场,争取在2029年12月27日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占比下降至50%以下。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交易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24年12月 | 是 | 2029年12月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国家电网公司 | 1.本次重组完成后,信产集团在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通信集采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公司将确保信产集团在5年内完成前述与上市公司存在重合业务的技术整合、业务梳理等工作,并通过业务调整或资产、业务重组等方式消除信产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重合。 | 2019年7月 | 是 | 2024年12月 | 是 | - | - |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下属的南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瑞集团”)在ERP等企业管理信息化业务、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通信集采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公司将确保南瑞集团在5年内完成前述与上市公司存在重合业务的技术整合、业务梳理等工作,并通过业务调整等方式消除南瑞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重合。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4.信产集团定位为本公司信息通信建设集成商和运营服务提供商,是本公司信息通信硬件、软件、信息通信服务的平台。本公司确定将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作为国家电网“云网融合”业务(包括增值电信运营、通信网络建设等云网基础设施业务,云平台业务,电力营销信息系统、ERP、企业门户等云应用业务,以及前述相关业务的企业运营支撑服务等)的载体,不在上市公司之外新增同类业务。5.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该等企业、本公司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
解决同业竞争 | 信产集团 |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下属的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电科技通信有限公司在云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通信集采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本公司将确保前述公司在5年内完成与上市公司存在重合业务的技术整合、业务梳理等工作,并通过业务调整或资产、业务重组等方式消除前述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重合。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 | 2019年7月 | 是 | 2024年12月 | 是 | - | - |
司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3.本公司定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建设集成商和运营服务提供商,是国家电网信息通信硬件、软件、信息通信服务的平台。国家电网已确定将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作为国家电网“云网融合”业务(包括增值电信运营、通信网络建设等云网基础设施业务,云平台业务,电力营销信息系统、ERP、企业门户等云应用业务,以及前述相关业务的企业运营支撑服务等)的载体,本公司将不在上市公司之外新增同类业务。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不新增与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新增可能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放弃或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放弃该等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该等企业、本公司的竞争性资产/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对外转让。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信产集团 | 1.如果因中电启明星所承租土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包括协调安排替代土地供中电启明星持续经营使用等。2.如因出租方未能取得或未能及时取得租赁土地的相关权属证书,导致中电启明星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并进而给中电启明星或者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 | - |
其他 | 信产集团 | 1.本公司已知悉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中,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部分在建工程尚未取得完整建设手续,如果于交割日时,相关权属证书、建设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本公司认可和接受该等情况,并同意按照现状接收且不视为上市公司的违约,不因此要求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或给予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2.置出资产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割时涉及权利人变更的,根据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无论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还是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所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 | - |
需要上缴的土地收益、需要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产生的税费,均由本公司指定的承接方承担。需要先由上市公司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再转让给本公司指定的承接方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在上市公司名下,不影响该土地使用权于交割日权利的转移。3.置出资产涉及的其他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如果在交割日前无法完成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的相关法律手续,则相应资产的法律权属仍暂登记于上市公司名下;在条件具备时,本公司指定的承接方自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和成本。4.自交割日起,上述资产涉及的各项权利、义务、风险及收益均概括转移至本公司,不论该等资产是否已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如任何第三方就置出资产对上市公司提出索赔或主张,本公司将负责处理该等第三方请求,且不会因此向上市公司主张任何费用和赔偿。 | ||||||||
其他 | 信产集团 | 1.本公司及/或下属单位为共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处理对于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作为共同权利人的与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和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有的知识产权中标的公司使用的部分,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放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权及收益权,由标的公司独占实施该等知识产权并获取收益。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单位,未经标的公司同意,不转让、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该等知识产权。2.系统内共有知识产权的处理对于标的公司与系统内单位(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单位除外,以下称“系统内共有人”)共有的知识产权中标的公司使用的部分,本公司将促使系统内共有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承诺放弃全部或部分共有权利、签署共有人协议等方式,放弃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实施权及收益权,由标的公司独占实施该等知识产权并获取收益。本公司将促使系统内共有人,未经标 | 2019年7月 | 否 | 长期 | 是 | - | - |
的公司同意,不转让、质押或以任何方式处分该等知识产权。3.因共有知识产权所致损失的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因可归责于上述系统内共有单位(含本公司及/或本公司下属单位)的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在使用上述共有知识产权过程中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信产集团 | 置出资产中债权债务的转移事项承诺如下:1.在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统称“协议书”)生效后,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完成置出资产相关债权、债务的交割。2.于协议书约定的交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出资产相关债权转移至本公司的安排若尚未通知相关债务人,则本公司将自行通知债务人,并承担自债权交割基准日起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全部成本和费用。3.于协议书约定的交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出资产相关债务转移至本公司的安排若尚未征询债权人意见或未取得相关债权人明示同意的,如果该等债务在债务交割基准日或之后已届履行期,或者债权人在债务交割基准日或之后向上市公司提出清偿要求的,由上市公司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上市公司履行债务后,有权要求本公司偿还上市公司为清偿该等债务已支付的金额及已承担的成本和费用,本公司将于收到上市公司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向上市公司偿还。对于因上述债务的债权人主张债权给本公司或上市公司造成超过债务交割日移交债务数额的其他费用,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如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偿还而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本公司负责赔偿。4.在置出资产交割完毕前,如果本公司将置出资产转移或划转给其他方,且本公司指示上市公司直接将置出资产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方式交付给新的承接方的,则本公司保证新的承接方履行本承诺项下本公司的全部义务及责任。 | 2019年7月 | 是 | 至置出资产交割完毕 | 是 | - | -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洋、党李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原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公司,注销前受公司控制)与成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2.44%的股权,以下简称瑞文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江河之间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9,270,201.35元,瑞文电子公司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电子材料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向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08年12月8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770,201.35元,江河尚欠电子材料公司850.00万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电子材料公司与江河、瑞文电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分期分次偿还。2017年3
月17日,电子材料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注销该公司。2017年7月6日,公司、电子材料公司、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签订《债权转移协议》,约定电子材料公司将其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拥有的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移给公司,公司取代电子材料公司而成为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的新的债权人。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电子材料公司及公司累计收回款项440.00万元,尚余债权410.00万元。
2.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2019年8月20日凌晨3时许,汶川县下庄村茶园沟沟口开始诱发山洪泥石流现象,随着降水持续,洪流在茶园沟中下游段侵蚀加剧,两岸临沟松散堆积体出现多处大范围溜滑垮塌,形成泥石流。泥石流龙头达到下游拦挡坝部位将拦挡坝损毁,形成溃坝型泥石流。出沟泥石流物质在沟口迅速堆积形成堰塞体堵塞主河道杂谷脑海河,导致杂谷脑上游水位抬高,造成回水淹没的次生灾害。因损害发生时,下庄电站属于原岷江水电资产,故下庄茶园沟村民将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损失进行赔偿。下庄系列案中,因泥石流灾害致损引发的上游案件53件,下游案件7件(上、下游经法院合并后为10案),另有1案为灾后致损案。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法院申请重新对泥石流与下庄电站的因果关系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2022年,收到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泥石流携带大量泥沙及卵石冲入杂谷脑河,形成堰塞体,瞬间堵塞河道,堆积塞体高度已超过下庄电站闸门排架高度,使上游来水无法宣泄,进而抬高上游水位,造成上游淹没灾害,因此,下庄电站应对上游损失承担30%责任。2022年12月31日,对上、下游10案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1,933,857.34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下游案件裁判文书,公司无相关赔付责任。2023年5月4日,上游案件全部完结,公司共赔付1,664,037.74元。2023年7月11日,新发上游案件11案,标的共1,250,460元。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126,729元。
2024年8月22日,公司收到灾后致损案民事调解书,公司已支付441,000元调解款。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下庄系列案已全部结案。
3.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2年8月,公司收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该案系2015年11月24日,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岷江水电公司)与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珉电科技公司)签订《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承租珉电科技公司土地12亩,用以黄磷厂变电站和线路通道建设,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22日起至2033年10月22日,2015年前的租金为140.4万元,2015年起及之后的租金为每年35.1万元。2019年,岷江水电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业务调整。期间,岷江水电公司、珉电科技公司及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供电公司)三方签订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将《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了岷江供电公司。2022年8月,珉电科技公司以公司未付租金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租金702,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22年9月21日,珉电科技公司当庭追加岷江供电公司为本案被告。2022年12月19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岷江供电公司向珉电科技公司支付租金及利息。珉电科技公司与岷江供电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11月13日,收到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2024年7月4日,收到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岷江供电公司向原告支付租金并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岷江供电公司提起上诉,公司为原审被告。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未下判。
4.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系列案
(1)2007年,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公司)将其所持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杨家湾公司委托,继续对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另外,公司、杨
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水电站进行管理,管理范围为:完成电站初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12,500.00万元内,利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公司承担,节约部分归汇源公司所有。2009年4月2日,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集团)、公司四方又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7日,汇源集团对汇源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汇源公司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拒不整改,使杨家湾水电站长期不能投产运行,造成杨家湾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赔偿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质量不合格缺陷处理费用人民币(下同)5,240.25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524.025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从2009年5月8日起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电站逾期试运行成功损失赔偿款,按电站每逾期1天支付5万元赔偿款计算,应从2009年5月8日起计算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日2012年4月16日,共1,074天,赔偿款为5,370万元;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按约定支付杨家湾公司应收款68,099.42元;e请求依法判令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f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2018年9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a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实际发生的水电站修复费用26,841,979.99元;b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2,684,197.999元;c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3600万元;d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遗留欠款68,099.42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8,099.4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3年3月19日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e汇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家湾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60万元;f汇源集团对本判决确定的汇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源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汇源公司追偿;g驳回杨家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汇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2月31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最高法民终9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汇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2020)最高法民申22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
2024年1月23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执行回款23,201,569.65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累计收到执行回款26,599,776.27元。
(2)在引水隧洞质量问题诉讼期间,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杨家湾公司先行垫资完成了杨家湾水电站引水隧洞质量整改,于2017年12月正式投运。但因汇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杨家湾水电站建设管理义务,杨家湾水电站又于2018年1月10日发生压力管道竖井及下平段洞埋部分漏水,造成电站压力管道、厂房、机组、电气设备等设备设施受损已暂停运行。
为此,杨家湾公司于2018年6月向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压力管道漏水及因漏水事故导致的工程修复费用3,542.54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杨家湾水电站2018年1月10日漏水事故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并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杨家湾水电站发电损失,按每一天支付5.19万元(5,324万元除以2018.1.10-2020.10.31期间共计1,025天,每天约等于5.19万元)赔偿款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共计761天)为3,949.59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向原告杨家湾公司支付上述1、2项之和10%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为749.21万元[(3,542.54万元+3,949.59万元)*10%];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产生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用5万元;e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漏水事故检测费用249.8617万元、本案漏水事故鉴定费用402.48万元;f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汇源公司和汇源集团承担;g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e、f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021年6月17日,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
川3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一)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水电站修复费用35,425,400.00元;(二)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22,500,000.00元;
(三)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3,542,540.00元;(四)判决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检测费2,498,617.00元;(五)判决汇源集团对本判决确定的汇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六)汇源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汇源公司追偿;(七)驳回杨家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86,735.00元,鉴定费用4,024,8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4,516,535.00元,由杨家湾公司负担1,129,135.00元,汇源公司、汇源集团共同负担3,387,400.00元。
汇源公司、汇源集团提起上诉,二审于2021年9月9日立案,于2022年5月19日下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汇源公司、汇源集团申请再审,2023年3月2日收到再审裁定,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再审已结案,尚在执行中。
5.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普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2018-2020年期间《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2019年网上国网运营及推广项目》相关费用共计10,158,500.00元。于2023年12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中电普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全渠道运营及推广工作》合同中的技术服务报酬2,330,000.00元,目前诉讼两案案件尚未开庭。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又于2024年6月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中电普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费用15,380,500.00元,该诉讼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10月11日开庭两次。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暂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处于一审未判决。
6.北京华电辰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4年11月15日,北京华电辰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早期服务项目费用未结清为由向中电普华共提起三起诉讼,要求中电普华按照诉讼请求支付相应款项及利息共计9,497,000.00元。其中一起诉讼已于2024年12月17日开庭,等待法院安排二次开庭。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另外两起诉讼尚未开庭。
7.北京云思畅想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
北京云思畅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思畅想)于2025年1月2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中电普华支付5份《计算机系统/软件实施服务合同》服务费用金额为2,992,300元、律师费用金额160,000元。2019年双方签订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合同及实施服务合同。后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发通知,明确后续不再继续执行相关项目,中电普华与云思畅想7个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完毕。中电普华主张因国网项目取消,案涉五份合同未履行,云思畅想未实际提供任何服务,因此云思畅想诉请的款项不应支付。2025年2月17日已向仲裁委提交我方答辩意见。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尚未开庭。
8.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启迪数华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4年12月5日,中电普华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启迪数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数华)提起诉讼,请求启迪数华支付《启迪科技城涪陵孵化器数字展厅多媒体交互软件开发项目》剩余服务费144,000元、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PR)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47,577元,本案于2025年1月正式立案,于2月14日完成开庭审理。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法院尚未判决。
9.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西安恩杰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5年2月21日,中电普华向西安仲裁委对西安恩杰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恩杰恩)提起仲裁,请求西安恩杰恩支付《国网陕西电科院客服中心2019年营销关键基础设施信
息安全改造(营销移动作业应用敏感信息脱敏开发实施项目)》剩余服务费254,000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申请人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50,772.16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等待仲裁委开庭通知。
10.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诉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1)广西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远软件)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航天云网)签订《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约定航天云网向继远软件采购图书、多媒体、电脑及配套设备,合同金额壹亿零伍佰肆拾柒万零拾元整(¥105,470,010.00元),约定交货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前,合同款项分三年支付,第一年(2021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年(2022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三年(2023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2020年12月,继远软件已完成货物交付,但航天云网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继远软件多次催要未果,于2023年2月向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3,470,010.00元(玖仟叁佰肆拾柒万零壹拾元整),违约金1,362,457.70元(暂算至2023年2月15日,顺延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3年5月17日,合肥高新法院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2023年12月7日,合肥高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3年12月29日,收到本案一审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1、法院确认案涉项目的验收日期为2021年9月5日。2、验收合格满一年为航天云网付款的先决条件。3、除第一期合同款外,第二期、第三期合同款均未到支付期限,针对第一期合同款,现航天云网已支付13,000,000元,还应支付继远软件18,641,003元。2024年1月15日,继远软件向合肥高新法院提交《民事上诉书》。2024年3月21日,本案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4月30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2024)皖01执保26号,法院裁定保全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9,247.001万元并冻结其银行账户。2024年5月,二审法院出具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已结案。
(2)继远软件已就二期合同款提起诉讼,要求航天云网支付二期合同款及违约金,诉讼金额31,789,292.8元。法院已于2025年1月立案,2025年3月24日,航天云网二期诉讼一审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一审未判决。
11.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诉阿拉善左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5年11月,继远软件与案外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联合中标阿拉善左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阿拉善盟吉兰泰30Mwp光伏发电项目”(下称本项目),继远软件在本项目中承担光伏组件货物供货。2015年11月,继远软件与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签订《国电电力阿拉善盟吉兰泰30Mwp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买卖合同》(下称《买卖合同》),约定继远软件向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提供该项目建设所需组件产品,组件产品的合同价款为129,893,617.00元,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100%货款给继远软件。同月,继远软件又与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锋威)签订《付款担保协议》,约定由内蒙古锋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继远软件已按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该光伏发电项目也如期竣工,并投产使用。2016年8月4日,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发起设立资金信托计划进行融资。英大信托为第一顺位收款人,继远软件剩余款项收款顺位后于英大信托。2016年8月5日,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向继远软件支付了货款金额109,990,000元。2020年以后,继远软件多次与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和英大信托就剩余货款支付事宜进行电话、微信联系,并因审计需要就往来账多次向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寄发询证函。2022年1月25日,继远软件收到英大信托发来的《告知函》一份,告知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擅自变更电费结算账户,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构成违约。时至今日,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尚欠剩余货款19,903,617元未支付。2024年12月5日,继远软件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3月28日,本案已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25年4月8日,继远软件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5)内2921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支持继远软件的诉讼请求。
12.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案
(1)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2022年10月26日,继远软件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碧勤公司)认为:继远软件与上海碧勤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履行完毕。但根据继远软件2017年6月29日、2017年9月22日出具的《货物签验收单》,显示187套、267套UG905套装验收合格,但继远软件未支付对应货款,属不当得利,应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1,833,638元。2022年11月2日,法院组织诉前调解,2024年2月20日,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2024年3月,继远软件收到(2023)皖0191民初1043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继远软件是否多收取两批货物,造成了上海碧勤公司货款及利润等损失。上海碧勤公司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继远软件不当收取了案涉两批产品,故对上海碧勤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上海碧勤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海碧勤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6月19日、7月2日法院组织开庭。2024年10月25日,继远软件收到(2024)皖01民终505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已结案,继远软件不承担责任。
(2)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中电普华北京分公司收到法院传票,上海碧勤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请求赔偿迟延付款遭受的资金利息损失、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共计7,377,512.17元。因案涉合同涉及权利义务转让,上海碧勤公司追加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为共同被告。2024年11月20日,中电飞华向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4年11月29日,法院裁定将本案移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本案尚未开庭。
13.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案
(1)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浩德公司诉求如下:一是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1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款项2,400万元;三是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800万元;四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266.976164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五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实现案涉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5万、保全保险费3万元;六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本案于2024年6月24日、10月11日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2024年11月20日,中电飞华公司收到了一审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是判令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浩德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1日解除;二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浩德科技货款24,000,000.00元,不足部分应由中电飞华承担;三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浩德公司利息损失(以24,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不足部分应由中电飞华承担;四是驳回浩德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66,382.22元、保全费5,000.00元。
2024年12月5日,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二审上诉,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仍在二审审理中,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要求的利息损失确认预计负债2,067,006.66元。
(2)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4年1月3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浩德公司诉求如下:一是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2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款项1,400万元;三是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80万元;四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152.893425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五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实现案涉债权支出的律
师费20万、保全保险费3万元;六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2024年10月21日,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24年12月5日,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是判令中电飞华与浩德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2日解除;二是中电飞华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浩德公司货款14,000,000.00元;三是中电飞华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浩德公司利息损失(以14,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是驳回浩德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中电飞华承担案件受理费111,681.80元、保全费5,000.00元。
2024年12月20日,中电飞华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二审上诉。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仍在二审审理中,中电飞华根据一审判决书要求的利息损失确认预计负债1,204,330.56元。
14.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2019年1月8日,中电飞华与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算公司)签订了《安装合同》,在中电飞华公司依约履行了各项义务后,宁算公司予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宁算公司至今仍有部分货款未予支付。2024年10月14日,中电飞华公司向北京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如下:一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700,585.62元;二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5,700,585.6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三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40000元人民币;四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及保全保险费用。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仲裁案尚未开庭。
15.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机电)于2020年11月签订《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经多方催促,东华机电始终未供货。2024年,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一是请求判令原、被告签订的《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解除;二是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2,316万元;三是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772万元。四是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5月13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予以立案。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16.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案
中电飞华与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以下简称泛电机电)于2020年12月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中电飞华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2021年6月,由于项目需求变更,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核减部分设备,变更合同总价款,确认首期价款中电飞华已支付,剩余验收款待项目验收后支付,约定补充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后泛电机电始终未按约定供货。2024年,中电飞华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一是请求判令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二是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1,330万;三是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68.86万元;四是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6月25日,进行庭前谈话。2024年8月27日,本案开庭审理。2024年10月8日,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是判令泛电机电与中电飞华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4年6月18日解除;二是泛电机电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中电飞华合同预付款13,300,000.00元;三是泛电机电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中电飞华违约金2,683,600.00元;四是泛电机电承担案件受理费117,701.60元、保全费5,000.00元。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正处于执行过程中,中电飞华已于2024年12月对该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7.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勤建设有限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3年5月16日,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法院起诉泛观公司,并于2023年10月16日追加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勤公司)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如下:一是判令原告与被告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25日(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与天勤公司共同向原告返还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三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租金17,562,871.82元(租赁押金5,125,376.55元已抵扣租金);四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并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五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的房屋使用费2,938,735.68元,并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自2023年11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六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实际损失1,699,879.8元;七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八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和天勤公司承担诉讼费。该案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10月16日、11月29日、2024年1月15日进行四次开庭。2024年3月13日,收到法院发送的泛观反诉状及证明材料。
2024年4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民事判决书》,一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解除;二是判决泛观公司与天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返还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三是判决泛观公司支付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租金17,562,871.82元、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的实际损失1,699,879.8元,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及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四是判决泛观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163,646.02元。
2024年5月23日,法院通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2024年7月3日,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10月12日,法院经执行未发现泛观有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终结。
18.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11月,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启明星)要求支付采购合同下货款36,210,123.00元及违约金等,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中电启明星资金41,295,644.09元。该案件于2024年11月22日第一次开庭,尚未判决。中电启明星考虑到该事项或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结合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4年12月计提确认预计负债9,999,360.00元。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暂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处于一审未判决。
19.河南九域龙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案
2018年12月,河南九域龙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域公司)与中电启明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12月27日就相关项目签署了运营合同。2022年11月,九域公司与中电启明星、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极星能)签署《项目运营合同之三方协议》,约定中电启明星将运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至思极星能,思极星能需在2023年7月14日前向九域公司支付262.63万元。后因思极星能未向九域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九域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起诉中电启明星及思极星能要求支付投资款项2,626,300元、违约金暂计268,670.49元、电费389,978.2元、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思极星能及中电启明星均提交了管辖区异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一审中未下判。
20.郑州马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18年11月30日,郑州马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渡公司)与中电启明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马渡公司将自己合法使用的马渡物流园区内围墙附近场地0.98亩(660平方米)土地作为租赁物出租给中电启明星使用,租赁期限5年,租赁费为61,740元/年。2020年12月14日,马渡公司、中电启明星及思极星能签订《合同权利义务概况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电启明星将2018年11月30日所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况转让给思极星能。《合同权利义务概况转让协议》签订后,《租赁合同》仍然正常履行至2023年11月。由于思极星能实际占有使用土地到2024年8月但未支付部分租金,且《租赁合同》续签事宜协商未果,马渡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起诉中电启明星及思极星能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46,305元,恢复原状并退还租赁土地。
2024年12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思极星能、第三人河南九域龙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拆除位于马渡物流园区内围墙附近场地0.98亩(约660平方米)土地上所有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拆除后平整地面并将上述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原告马渡公司;被告思极星能向原告马渡公司支付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的土地占用损失46,305元,后续损失按照61,740元/年的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驳回原告马渡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中电启明星不承担责任,目前该案已结案。
21.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7月10日,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斯)与中电启明星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为22,000,000元,中电启明星已于2021年6月1日完成全部供货义务,于2023年6月1日质保期届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莱斯尚有进度款、验收款3,199,921.00元及质保金660,000.00元未支付。2025年1月22日,中电启明星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南京莱斯追偿项目货款、质保金及违约金等合计4,959,921.00元,2025年1月22日收到法院立案文书,于2025年3月24日开庭。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尚未判决。
22.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三亚科控国际供应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3月24日,中电启明星与三亚科控国际供应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亚科控)就可视化展厅配套硬件采购项目签订3份采购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启明星已完成供货义务,三亚科控至今仍有部分货款未予支付。
2025年1月24日,中电启明星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三亚科控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亚科控向中电启明星支付应付未付货款39,619,010.60元及逾期违约金1,928,276.17元。本案于2025年1月正式立案。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法院尚未开庭。
23.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年2月18日,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中电启明星要求支付采购合同下货款71,570,503.27元及违约金15,875,910.00元等。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正式立案。2025年3月4日向法院申请冻结中电启明星资金87,500,000.00元,后向法院申请冻结国网信通公司资金26,730,000.00元。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尚未开庭。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918,188,412.18 | 12.55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541,266,626.37 | 7.40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382,892,801.66 | 5.23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377,892,801.09 | 5.17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275,767,096.73 | 3.77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272,956,237.10 | 3.73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233,715,606.03 | 3.19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205,024,179.13 | 2.80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99,570,650.27 | 2.73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71,800,541.56 | 2.35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71,038,392.89 | 2.34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70,105,911.89 | 2.33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67,462,918.63 | 2.29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35,010,931.05 | 1.85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34,977,023.48 | 1.85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27,768,577.72 | 1.75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22,869,704.85 | 1.68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19,883,492.72 | 1.64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05,081,639.80 | 1.44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03,812,363.78 | 1.42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02,076,788.31 | 1.40 | 货币资金 | / |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778,709,357.88 | 24.32 | 货币资金 | / | / |
江苏方天电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 | / | 71,028,844.34 | 1.22 | 货币资金 | / | / |
力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49,313,015.53 | 0.84 | 货币资金 | / | / |
青海瑞丰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38,305,654.84 | 0.66 | 货币资金 | / | / |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34,685,202.72 | 0.59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30,622,088.01 | 0.52 | 货币资金 | / | /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30,558,840.24 | 0.52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29,374,071.81 | 0.50 | 货币资金 | / | /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23,896,650.53 | 0.41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20,297,335.87 | 0.35 | 货币资金 | / | / |
德阳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8,469,177.12 | 0.32 | 货币资金 | / | /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7,584,320.35 | 0.30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智能科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 | / | 14,980,530.93 | 0.26 | 货币资金 | / | / |
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
南京南瑞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3,490,818.40 | 0.23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思极网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1,016,357.43 | 0.19 | 货币资金 | / | / |
浙江华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0,892,022.25 | 0.19 | 货币资金 | / | /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0,153,683.69 | 0.17 | 货币资金 | / |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8,820,104.84 | 0.15 | 货币资金 | / | /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8,408,928.40 | 0.14 | 货币资金 | / | / |
中关村芯海择优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8,207,345.14 | 0.14 | 货币资金 | / | / |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7,410,311.32 | 0.13 | 货币资金 | / | / |
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6,997,676.60 | 0.12 | 货币资金 | / | / |
公司 | ||||||||||
汶川川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6,038,517.51 | 0.10 | 货币资金 | / | /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5,536,320.75 | 0.09 | 货币资金 | / |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80,156,264.05 | 1.37 | 货币资金 | / | / |
合计 | / | / | 7,374,116,137.79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由于行业特点,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会涉及为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在生产销售活动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购销产品及服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2,500,000,000.00 | 0.3%-1.35% | 1,898,782,900.43 | 999,662,138.27 | 522,210,156.03 | 2,376,234,882.67 |
合计 | / | / | / | 1,898,782,900.43 | 999,662,138.27 | 522,210,156.03 | 2,376,234,882.67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0年4月24日 | 1,480,972,288.26 | 1,443,498,421.84 | 1,443,498,421.84 | 0.00 | 1,342,292,593.54 | 92.99 | 4,719,567.78 | 0.33% | 887,705,000.00 | ||
合计 | / | 1,480,972,288.26 | 1,443,498,421.84 | 1,443,498,421.84 | 0.00 | 1,342,292,593.54 | / | / | 4,719,567.78 | / | 887,705,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明细”表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异,是由于“募投项目明细”表中“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包含发行费用3,747.39万元。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云网算力基础设施及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4,035.72 | 96.26 | 10,400.44 | 74.10 | 2022年9月 | 是 | 是 | 276.60 | 113.62 | 5,130.02 | ||
向特定对 | 新型电力系统-高 | 生产 | 否 | 是,此项 | 14,300.04 | - | 13,557.35 | 94.81 | 2023年9 | 是 | 是 | 3,863.73 | 4,300.40 |
象发行股票 | 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 | 建设 | 目为新项目 | 月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5,049.81 | 7.90 | 12,803.22 | 85.07 | 2022年9月 | 是 | 是 | 443.92 | 1,071.15 | 2,401.89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云开发测试环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43,319.74 | 280.18 | 39,912.85 | 92.14 | 2022年9月 | 是 | 是 | 1,208.63 | 3,810.45 | 4,027.42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客户侧能源交易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7,115.00 | 87.62 | 13,585.39 | 79.38 | 2022年12月 | 是 | 是 | 2,729.00 | 3,053.18 | 3,879.52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支付现金对价 | 其他 | 是 | 否 | 16,224.49 | - | 16,224.49 | 100.00 | - | 是 | 是 | - | - | - | ||
向特定对象发 | 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 | 其他 | 是 | 否 | 8,052.43 | - | 7,745.52 | 96.19% | - | 是 | 是 | - | - | 2,910.05 |
行股票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0,000.00 | - | 20,0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148,097.23 | 471.96 | 134,229.26 | / | / | / | / | / | 8,521.88 | / | / | 18,348.89 |
1、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经公司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8,348.89万元(包含已取得的利息收入4,480.92万元)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75,020 | 0.68 | -2,321,125 | -2,321,125 | 5,853,895 | 0.4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94,314,024 | 99.32 | 1,591,125 | 1,591,125 | 1,195,905,149 | 99.51 |
三、股份总数 | 1,202,489,044 | 100.00 | -730,000 | -730,000 | 1,201,759,044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发生变化,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对调离公司的6名激励对象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于2024年7月24日对调离公司的4名激励对象的2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第一期1,591,125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25日解锁上市流通。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773,625 | 1,591,125 | -182,500 | 0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2024年10月25日 |
1,773,625 | 0 | -182,500 | 1,591,125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自2021年10月14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 |
1,773,625 | 0 | -182,500 | 1,591,125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自2021年10月14日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
1,773,625 | 0 | -182,500 | 1,591,125 | 股权激励锁定期 | 自2021年10月14日起60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后 | |
川西电力开发公司 | 740,520 | 0 | 0 | 740,520 | 股权分置改革 | - |
陈米米 | 170,000 | 0 | 0 | 17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
上海银杏实业有限公司 | 85,000 | 0 | 0 | 85,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
上海生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85,000 | 0 | 0 | 85,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
合计 | 8,175,020 | 1,591,125 | -730,000 | 5,853,89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一)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的有关内容。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61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747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26,920,295 | 43.8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95,385,704 | 7.9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9,849,416 | 4.9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57,000,000 | 4.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441,100 | 16,431,900 | 1.3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14,726,222 | 14,726,222 | 1.23 | 0 | 无 | 0 | 未知 |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65,061 | 12,496,700 | 1.0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投资发展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440,000 | 0.79 | 0 | 无 | 0 | 未知 |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000,000 | 0.75 | 0 | 无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37,538 | 8,987,135 | 0.75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26,920,29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920,295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95,385,704 | 人民币普通股 | 95,385,704 |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9,849,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49,416 | |||||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5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00,000 | |||||
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6,43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31,900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14,726,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26,222 | |||||
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49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96,700 |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投资发展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40,000 | |||||
兴证证券资管-阿坝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987,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8,987,13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 |
其持有的公司95,385,704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19-084号公告。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均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北京新华国泰水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3)除上述情况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强 |
成立日期 | 2015年2月1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552.HK,持股数量166,000,000股内资股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中兴华审字(2025)第011890号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信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网信通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网信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国网信通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基本都是通过项目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管理层需要对项目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做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公司的国家电网集中采购物资项目发货并验收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提供劳务业务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完工百分比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并经客户方确认后确定。由于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对收入、成本确认的金额及时间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成本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项目的关键合同条款,评估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估计的恰当性;
(3)检查成本预算资料,评估管理层对预计总成本估计的恰当性;
(4)选取重要的项目样本现场查看,检查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合同、设备发运单、验收单和投运单,与项目管理部门讨论确认项目的投运进度和完工进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评估项目完工进度确认的合理性;
(5)根据完工进度、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对本年应确认收入和成本金额进行重新计算,评估本年收入成本数据的准确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测试,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四、其他信息
国网信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网信通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网信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网信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网信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网信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网信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国网信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洋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党李娜
2025年4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893,411,897.68 | 2,673,773,327.5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851,467.67 | 28,909,403.53 |
应收账款 | 七、5 | 5,644,449,950.51 | 6,801,014,236.6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20,205,210.10 | 228,166,856.43 |
预付款项 | 七、8 | 318,219,004.12 | 164,336,585.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42,338,433.24 | 181,168,588.0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37,283,124.05 | 151,096,502.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503,136,260.59 | 604,261,334.4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62,352,734.93 | 152,557,760.5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33,248,082.89 | 10,985,284,595.0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13,882,443.95 | 337,091,249.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7,000,000.00 | 22,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7,035,705.93 | 26,246,915.47 |
固定资产 | 七、21 | 762,676,636.87 | 617,722,824.02 |
在建工程 | 七、22 | 58,400,739.94 | 264,026,835.7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5,611,397.29 | 39,278,762.19 |
无形资产 | 七、26 | 942,532,692.77 | 856,482,086.4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346,420,841.68 | 338,048,725.0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7,581,472.88 | 3,923,333.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8,169,587.94 | 83,242,297.2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59,311,519.25 | 2,588,563,028.89 | |
资产总计 | 12,892,559,602.14 | 13,573,847,623.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23,775,052.12 | 468,575,490.31 |
应付账款 | 七、36 | 4,414,954,270.45 | 5,797,124,111.4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82,708,171.34 | 234,466,142.8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781,565.83 | 13,172,857.97 |
应交税费 | 七、40 | 81,216,350.89 | 199,928,297.9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6,302,327.84 | 164,903,854.5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257,026.16 | 44,883,566.8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1,306,359.52 | 13,196,539.4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5,264,128.37 | 182,339,729.36 |
流动负债合计 | 七、32 | 5,914,308,226.36 | 7,173,707,023.8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1,345,794.00 | 17,480,395.2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3,270,697.22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050,188.20 | 1,848,601.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2,819,252.16 | 48,982,973.7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485,931.58 | 68,311,970.73 | |
负债合计 | 6,104,794,157.94 | 7,242,018,994.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01,759,044.00 | 1,202,489,0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510,269,566.86 | 1,508,341,276.84 |
减:库存股 | 七、56 | 44,153,718.75 | 65,624,125.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25,512,363.74 | 292,004,731.0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94,319,175.51 | 3,394,032,388.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87,706,431.36 | 6,331,243,315.61 | |
少数股东权益 | 59,012.84 | 585,313.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787,765,444.20 | 6,331,828,629.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892,559,602.14 | 13,573,847,623.95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24,101,942.06 | 2,017,075,761.9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6,450,051.53 | 63,310,845.73 |
应收款项融资 | 3,505,912.00 | ||
预付款项 | 503,975.12 | 371,926.4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766,648,790.45 | 834,759,270.2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九、2 | 19,220,791.46 | 31,002,274.97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85,439.33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51,210,671.16 | 2,917,703,243.7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007,034,691.58 | 4,013,228,457.9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000,000.00 | 22,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4,948,803.38 | 26,246,915.47 | |
固定资产 | 7,514,266.74 | 2,927,458.99 | |
在建工程 | 4,548,055.31 | 7,665,965.3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144,711.54 | 11,630,778.47 | |
无形资产 | 4,806,960.31 | 4,735,062.8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706,770.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32,713.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20,032.53 | 7,963,894.0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98,450,235.23 | 4,108,605,303.38 | |
资产总计 | 7,349,660,906.39 | 7,026,308,547.11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7,147,210.11 | 30,528,295.4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0,071.51 | 407,493.09 | |
应交税费 | 2,522,246.71 | 616,659.77 | |
其他应付款 | 2,542,745,331.97 | 2,331,389,588.4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851,896.46 | 4,826,031.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79,656,756.76 | 2,467,768,067.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310,438.46 | 7,913,499.8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310,438.46 | 7,913,499.86 | |
负债合计 | 2,689,967,195.22 | 2,475,681,567.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1,759,044.00 | 1,202,489,04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44,632,824.01 | 2,442,704,533.99 | |
减:库存股 | 44,153,718.75 | 65,624,125.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5,512,363.74 | 292,004,731.04 | |
未分配利润 | 731,943,198.17 | 679,052,795.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59,693,711.17 | 4,550,626,979.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349,660,906.39 | 7,026,308,547.11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7,315,169,679.72 | 7,673,319,456.28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315,169,679.72 | 7,673,319,456.2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698,573,357.62 | 6,884,877,558.5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839,560,273.91 | 6,018,589,210.2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8,367,373.04 | 17,985,825.53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1,156,658.43 | 233,212,431.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373,438,355.86 | 339,867,325.35 |
研发费用 | 七、65 | 241,925,744.76 | 291,026,588.02 |
财务费用 | 七、66 | -15,875,048.38 | -15,803,821.87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0,834,006.63 | 7,650,546.92 |
利息收入 | 七、66 | 30,237,876.12 | 27,247,623.87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968,242.11 | 22,550,237.4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3,238,119.25 | 111,041,357.4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121,056,127.19 | 104,752,772.8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6,919,248.98 | -59,068,960.2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464,084.46 | 9,048,266.3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686,534.78 | 4,862,326.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6,105,884.80 | 876,875,124.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983,064.09 | 39,378,728.0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4,032,461.77 | 12,490,299.3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 704,056,487.12 | 903,763,553.48 |
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2,110,077.04 | 75,512,517.7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1,946,410.08 | 828,251,035.7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1,946,410.08 | 828,251,035.7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82,472,710.99 | 828,249,698.3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26,300.91 | 1,337.3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81,946,410.08 | 828,251,035.7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82,472,710.99 | 828,249,698.3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26,300.91 | 1,337.3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7 | 0.69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69,695,796.34 | 80,651,993.25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7,532,308.46 | 62,631,692.76 |
税金及附加 | 431,338.33 | 349,992.78 | |
销售费用 | 531,250.20 | 256,788.16 | |
管理费用 | 52,661,799.41 | 48,460,967.50 | |
研发费用 | 3,221,661.91 | 3,252,380.91 | |
财务费用 | -5,239,531.02 | -4,660,745.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85,080.27 | 3,910,905.90 | |
利息收入 | 10,707,892.60 | 10,647,678.25 | |
加:其他收益 | 113,872.49 | 257,413.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75,927,816.83 | 354,007,044.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2,528,997.74 | 122,194,690.9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3,479.88 | -515,201.1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6,255,178.49 | 324,110,173.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0.00 | 28,063,455.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35,439.95 | 97,765.1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3,920,188.54 | 352,075,863.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56,138.46 | -369,510.5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5,076,327.00 | 352,445,374.4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5,076,327.00 | 352,445,374.4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5,076,327.00 | 352,445,374.4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938,970,002.77 | 7,027,639,012.0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57.30 | 2,636,244.7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4,980,611.58 | 358,054,651.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23,956,971.65 | 7,388,329,908.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52,445,855.94 | 4,725,131,183.8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0,198,200.40 | 500,746,185.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1,529,410.02 | 191,989,178.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41,916,863.65 | 1,051,429,457.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66,090,330.01 | 6,469,296,004.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866,641.64 | 919,033,903.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4,081,992.07 | 124,688,584.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519,530.00 | 13,888.00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4,601,522.07 | 124,702,472.5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2,902,847.27 | 418,594,112.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2,902,847.27 | 418,594,112.1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301,325.20 | -293,891,639.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7,375,809.02 | 61,274,335.0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375,809.02 | 161,274,335.0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6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2,414,024.58 | 245,529,180.0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8,436,472.07 | 116,702,623.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0,850,496.65 | 527,231,803.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474,687.63 | -365,957,468.7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090,628.81 | 259,184,795.2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04,967,703.53 | 2,145,782,908.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1,058,332.34 | 2,404,967,703.53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4,259,665.03 | 13,762,687.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25,756,933.25 | 173,700,438.7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0,016,598.28 | 187,463,125.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449,805.58 | 37,724,511.1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204,817.72 | 25,513,444.0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40,051.86 | 2,552,040.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2,265,673.43 | 74,986,852.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1,960,348.59 | 140,776,848.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056,249.69 | 46,686,277.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1,804,307.10 | 359,613,253.6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0 | 142,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6,804,307.10 | 501,613,253.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685,255.91 | 6,012,430.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16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685,255.91 | 171,012,430.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8,119,051.19 | 330,600,823.1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251,444,941.26 | 243,583,835.00 |
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704,179.46 | 4,360,929.3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9,149,120.72 | 347,944,764.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149,120.72 | -247,944,764.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7,026,180.16 | 129,342,336.5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17,075,761.90 | 1,887,733,425.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24,101,942.06 | 2,017,075,761.90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2,489,044.00 | 1,508,341,276.84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3,394,032,388.73 | 6,331,243,315.61 | 585,313.75 | 6,331,828,629.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489,044.00 | 1,508,341,276.84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3,394,032,388.73 | 6,331,243,315.61 | 585,313.75 | 6,331,828,629.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000.00 | 1,928,290.02 | -21,470,406.25 | 33,507,632.70 | 400,286,786.78 | 456,463,115.75 | -526,300.91 | 455,936,814.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2,472,710.99 | 682,472,710.99 | -526,300.91 | 681,946,410.08 | |||||||||||
(二)所有者 | -730,000.00 | 1,928,290.02 | -21,470,406.25 | 22,668,696.27 | 22,668,696.27 |
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506,136.12 | 7,506,136.12 | 7,506,136.12 | |||||||||
4.其他 | -730,000.00 | -5,577,846.10 | -21,470,406.25 | 15,162,560.15 | 15,162,560.15 | |||||||
(三)利润分配 | 33,507,632.70 | -282,185,924.21 | -248,678,291.51 | -248,678,291.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507,632.70 | -33,507,632.7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8,678,291.51 | -248,678,291.51 | -248,678,291.5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684,409.77 | 8,684,409.77 | 8,684,409.77 | ||||||||||
2.本期使用 | 8,684,409.77 | 8,684,409.77 | 8,684,409.7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1,759,044.00 | 1,510,269,566.86 | 44,153,718.75 | 325,512,363.74 | 3,794,319,175.51 | 6,787,706,431.36 | 59,012.84 | 6,787,765,444.20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2,669,044.00 | 1,498,773,308.63 | 67,289,125.00 | 256,760,193.59 | 2,841,525,036.61 | 5,732,438,457.83 | 583,976.41 | 5,733,022,434.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669,044.00 | 1,498,773,308.63 | 67,289,125.00 | 256,760,193.59 | 2,841,525,036.61 | 5,732,438,457.83 | 583,976.41 | 5,733,022,434.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000.00 | 9,567,968.21 | -1,665,000.00 | 35,244,537.45 | 552,507,352.12 | 598,804,857.78 | 1,337.34 | 598,806,195.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8,249,698.37 | 828,249,698.37 | 1,337.34 | 828,251,035.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0,000.00 | 9,567,968.21 | -1,665,000.00 | 11,052,968.21 | 11,052,968.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0,000.00 | -1,485,000.00 | -1,66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052,968.21 | 11,052,968.21 | 11,052,968.2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244,537.45 | -275,742,346.25 | -240,497,808.80 | -240,497,808.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244,537.45 | -35,244,537.4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497,808.80 | -240,497,808.80 | -240,497,808.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2,489,044.00 | 1,508,341,276.84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3,394,032,388.73 | 6,331,243,315.61 | 585,313.75 | 6,331,828,629.36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2,489,044.00 | 2,442,704,533.99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679,052,795.38 | 4,550,626,979.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489,044.00 | 2,442,704,533.99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679,052,795.38 | 4,550,626,979.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000.00 | 1,928,290.02 | -21,470,406.25 | 33,507,632.70 | 52,890,402.79 | 109,066,731.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076,327.00 | 335,076,327.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0,000.00 | 1,928,290.02 | -21,470,406.25 | 22,668,696.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506,136.12 | 7,506,136.12 | |||||||||
4.其他 | -730,000.00 | -5,577,846.10 | -21,470,406.25 | 15,162,560.15 | |||||||
(三)利润分配 | 33,507,632.70 | -282,185,924.21 | -248,678,291.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3,507,632.70 | -33,507,632.7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248,678,291.51 | -248,678,291.51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6,759.04 | 56,759.04 | |||||||||
2.本期使用 | 56,759.04 | 56,759.0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1,759,044.00 | 2,444,632,824.01 | 44,153,718.75 | 325,512,363.74 | 731,943,198.17 | 4,659,693,711.17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2,669,044.00 | 2,433,136,565.78 | 67,289,125.00 | 256,760,193.59 | 602,349,767.19 | 4,427,626,445.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2,669,044.00 | 2,433,136,565.78 | 67,289,125.00 | 256,760,193.59 | 602,349,767.19 | 4,427,626,445.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0,000.00 | 9,567,968.21 | -1,665,000.00 | 35,244,537.45 | 76,703,028.19 | 123,000,533.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2,445,374.44 | 352,445,374.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0,000.00 | 9,567,968.21 | -1,665,000.00 | 11,052,968.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0,000.00 | -1,485,000.00 | -1,66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052,968.21 | 11,052,968.2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5,244,537.45 | -275,742,346.25 | -240,497,808.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5,244,537.45 | -35,244,537.4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40,497,808.80 | -240,497,808.8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2,489,044.00 | 2,442,704,533.99 | 65,624,125.00 | 292,004,731.04 | 679,052,795.38 | 4,550,626,979.41 |
公司负责人:王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杰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亚琴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原名称为“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是1993年经四川省体改委“体改字(1993)258号”文批准,由阿坝州草坡水电厂、阿坝州信托投资公司、四川省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四A集团公司、四川省中小型电力实业开发公司及成都华西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的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并于199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3,812.0618万股。1998年8月,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送红股,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5,193.2680万股。1999年8月,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送红股和按10:7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送后的股本总额为27,347.8822万股。
2001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按10:3的比例配售新股,共配售2,306.5387万股,配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29,654.4209万股。
2003年6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送红股和按10:5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转送后的股本总额为50,412.5155万股。
2006年12月29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约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54,372,805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的对价,该对价支付完成后,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6日,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18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504,125,15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407,658,93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96,466,224股。
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产集团”)签订了《重组意向性协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重组标的包括信产集团所持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远软件”)100%股权、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67.31%股权、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启明星”)75%股权及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普华”)100%股权。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上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经公司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公司拟将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作为置出资产并发行股份,与信产集团持有的中电飞华67.31%股权、继远软件100%股权、中电普华100%股权、中电启明星75%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发行股份向龙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电集团”)和西藏龙坤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龙坤”)购买其分别持有的中电飞华5%股份和27.69%股权;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加拿大威尔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威尔斯”)购买其持有的中电启明星25%股权。
2019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经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3,221,09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6元,其中:向信产集团发行558,713,938股、向龙电集团发行6,807,464股、向西藏龙坤发行37,699,69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之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4,125,155元,发行普通股之后,本公司申请增加股本603,221,096.00元,变更后的总股本为1,107,346,251.00元。
2019年12月20日,国网信通分别与信产集团、龙电集团、西藏龙坤及加拿大威尔斯签署《资产交割协议》,确认以2019年12月18日作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将继远软件、中电飞华、中电启明星和中电普华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48,097.23万元。
2020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88,048,29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2元/股。公司收到募集资金1,443,947,981.05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195,394,544.00元。
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共计167人授予限制性A股股票82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25元/股。截至2022年9月29日止,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实际共计164人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2年9月29日止,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1001860836051504392的账户已收到上述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共计164人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7,289,125.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7,274,500.00元。本次发行新股相关发行费用从股本溢价中扣除。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02,669,044.00元。
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0,000股。
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30,000股,并将回购价格调整为9.05元/股。回购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02,489,044.00元。
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60,000股,回购价格为9.05元/股。回购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02,029,044.00元。
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000股,回购价格为9.05元/股。回购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201,759,044元。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43.85%,最终控制方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下索桥,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路390号国网信通产业集团西南产业基地。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软件开发;增值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电力生产、电力购售;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用电设备运行维护;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力表计、电流电压互感器检定、校准、检测、安装和调试;(以上项目凭相应资质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设备批发、零售及租赁;能源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合理用能咨询;零售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培训。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1000万元以上,或单个项目预算1亿元以上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大于1000万元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 |
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10%以上 | |
重要的资本化开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1000万元以上或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第十节五、19(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二、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出票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 其他商业承兑汇票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应收款项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 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a、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
组合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50.00 | 50.00 | 50.00 |
3-4年 | 80.00 | 80.00 | 80.00 |
4-5年 | 90.00 | 90.00 | 9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b、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应收款项及备用金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 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 账龄分析法 |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
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个别认定法等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第十节五、7(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5 | 5.00 | 2.11-19.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30 | 5.00 | 3.17-13.5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00 | 9.50-15.83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专利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软件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著作权 | 预计使用年限 | 年限平均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为获取新的技术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软件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软件、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及改造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商品交付且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按从客户方己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公司系统类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初验投运后确认收入,无需安装调试的产品在发货并验收时确认收入。
(2)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服务
本公司对于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服务类业务,公司在履行履约义务的过程中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成本和合理利润)。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该项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服务期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且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3)技术服务类业务
对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类业务,收入确认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已根据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且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与公司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服务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不满足某一时段内履约条件的,本公司在服务完成后一次确认收入。
(4)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满足某一时段履行条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及合同价格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
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
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24年度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2024年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本年及上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2% |
水资源税 | 当期发电量 | 0.005元/千瓦时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25%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25%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15%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1007379,发证时间:2023年12月20日,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1005539,发证时间:
2023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34006597,发证时间:2024年12月6日,有效期三年,2024年至2026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51004122,发证时间:
2023年12月12日,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受该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2,546,475,261.29 | 2,554,001,345.77 |
其他货币资金 | 346,936,636.39 | 119,771,981.81 |
合计 | 2,893,411,897.68 | 2,673,773,327.58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376,234,882.67 | 1,898,782,900.43 |
其他说明: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44,328,298.33 | 114,634,082.53 |
保函保证金 | 2,608,338.06 | 5,137,899.28 |
投标保证金 | 512,588.97 | 511,694.36 |
诉讼冻结资金 | 94,904,339.98 | 148,521,947.88 |
合计 | 442,353,565.34 | 268,805,624.05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851,467.67 | 28,909,403.53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1,851,467.67 | 28,909,403.5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6,649,219.0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6,649,219.09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786,943,953.87 | 5,066,730,100.97 |
1年以内小计 | 3,786,943,953.87 | 5,066,730,100.97 |
1至2年 | 1,140,640,445.82 | 1,133,085,356.64 |
2至3年 | 381,544,869.16 | 448,033,261.58 |
3至4年 | 262,529,383.13 | 273,131,422.47 |
4至5年 | 223,095,764.79 | 97,157,131.02 |
5年以上 | 123,727,051.99 | 39,206,766.37 |
合计 | 5,918,481,468.76 | 7,057,344,039.0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830,719.15 | 0.15 | 8,830,719.1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909,650,749.61 | 99.85 | 265,200,799.10 | 4.49 | 5,644,449,950.51 | 7,057,344,039.05 | 100.00 | 256,329,802.42 | 3.63 | 6,801,014,236.63 |
其中: | ||||||||||
其中:应收关联方款项 | 5,281,253,935.32 | 89.23 | 5,281,253,935.32 | 6,134,744,491.82 | 86.93 | 6,134,744,491.82 | ||||
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 628,396,814.29 | 10.62 | 265,200,799.10 | 42.20 | 363,196,015.19 | 922,599,547.23 | 13.07 | 256,329,802.42 | 27.78 | 666,269,744.81 |
合计 | 5,918,481,468.76 | / | 274,031,518.25 | / | 5,644,449,950.51 | 7,057,344,039.05 | / | 256,329,802.42 | / | 6,801,014,236.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977,157.73 | 7,977,157.73 | 100.00 | 与对方存在仲裁,对方已列为被执行人,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
北京九蜂巢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709,561.42 | 709,561.42 | 100.00 | 本期被吊销 |
启迪数华科技有限公司 | 144,000.00 | 144,000.00 | 100.00 |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计 | 8,830,719.15 | 8,830,719.15 | 100.00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其中: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应收款项 | 5,281,253,935.32 | ||
合计 | 5,281,253,935.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及历史违约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认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客户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回款难度小,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该类客户款项的信用风险损失低,针对该类客户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客户应收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43,971,939.08 | 7,198,596.95 | 5.00 |
1至2年 | 184,278,682.19 | 18,427,868.22 | 10.00 |
2至3年 | 78,328,924.09 | 39,164,462.05 | 50.00 |
3至4年 | 30,220,957.48 | 24,176,765.99 | 80.00 |
4至5年 | 153,632,055.61 | 138,268,850.05 | 90.00 |
5年以上 | 37,964,255.84 | 37,964,255.84 | 100.00 |
合计 | 628,396,814.29 | 265,200,799.1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6,329,802.42 | 18,051,117.04 | 349,401.21 | 274,031,518.25 | ||
合计 | 256,329,802.42 | 18,051,117.04 | 349,401.21 | 274,031,518.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49,401.2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94,311,133.18 | 44,224,666.47 | 538,535,799.65 | 8.38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424,256,969.93 | 31,530,571.67 | 455,787,541.60 | 7.09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354,615,536.44 | 75,886,908.64 | 430,502,445.08 | 6.70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300,347,221.16 | 13,081,956.69 | 313,429,177.85 | 4.88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284,502,737.16 | 12,796,448.16 | 297,299,185.32 | 4.63 |
合计 | 1,858,033,597.87 | 177,520,551.63 | 2,035,554,149.50 | 31.6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508,154,434.94 | 5,018,174.35 | 503,136,260.59 | 608,205,424.38 | 3,944,089.95 | 604,261,334.43 |
合计 | 508,154,434.94 | 5,018,174.35 | 503,136,260.59 | 608,205,424.38 | 3,944,089.95 | 604,261,334.43 |
(1).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8,154,434.94 | 100 | 5,018,174.35 | 0.99 | 503,136,260.59 | 608,205,424.38 | 100.00 | 3,944,089.95 | 0.65 | 604,261,334.43 |
其中: | ||||||||||
其中:关联方合同资产 | 436,602,408.06 | 85.92 | 436,602,408.06 | 555,506,159.70 | 91.34 | 555,506,159.70 | ||||
其他客户合同资产 | 71,552,026.88 | 14.08 | 5,018,174.35 | 7.01 | 66,533,852.53 | 52,699,264.68 | 8.66 | 3,944,089.95 | 7.48 | 48,755,174.73 |
合计 | 508,154,434.94 | — | 5,018,174.35 | — | 503,136,260.59 | 608,205,424.38 | — | 3,944,089.95 | — | 604,261,334.4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其中:关联方合同资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合同资产 | 436,602,408.06 | ||
合计 | 436,602,408.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及历史违约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认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客户资信良好,合同资产回款难度小,该类客户款项的信用风险损失低,针对该类客户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客户合同资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6,020,612.78 | 3,301,030.63 | 5.00 |
1至2年 | 3,493,445.83 | 349,344.58 | 10.00 |
2至3年 | 1,340,338.27 | 670,169.14 | 5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697,630.00 | 697,630.00 | 100.00 |
合计 | 71,552,026.88 | 5,018,174.35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 3,944,089.95 | 1,074,084.40 | 5,018,174.35 | 按账龄计提 | |||
合计 | 3,944,089.95 | 1,074,084.40 | 5,018,174.35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20,205,210.10 | 228,166,856.43 |
合计 | 120,205,210.10 | 228,166,856.4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1,319,387.95 | 94.69 | 138,292,070.33 | 84.15 |
1至2年 | 9,655,950.71 | 3.03 | 5,484,427.89 | 3.34 |
2至3年 | 1,742,388.93 | 0.55 | 13,648,359.97 | 8.30 |
3年以上 | 5,501,276.53 | 1.73 | 6,911,727.18 | 4.21 |
合计 | 318,219,004.12 | 100.00 | 164,336,585.3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32,108,173.66 | 10.09 |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 23,157,000.00 | 7.28 |
上海辉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288,820.00 | 7.00 |
四川弘仁财电科技有限公司 | 17,862,596.50 | 5.61 |
陕西华兴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15,378,000.00 | 4.83 |
合计 | 110,794,590.16 | 34.81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2,338,433.24 | 181,168,588.06 |
合计 | 142,338,433.24 | 181,168,588.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9,334,845.46 | 172,289,540.41 |
1年以内小计 | 59,334,845.46 | 172,289,540.41 |
1至2年 | 102,950,261.18 | 11,468,780.67 |
2至3年 | 4,552,262.71 | 6,065,086.33 |
3至4年 | 4,594,604.32 | 1,429,924.28 |
4至5年 | 1,228,297.71 | 6,626,325.30 |
5年以上 | 90,683,105.63 | 85,426,442.90 |
合计 | 263,343,377.01 | 283,306,099.8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农网建设贷款及利息 | 45,421,688.18 | 45,421,688.18 |
投标保证金 | 29,040,594.67 | 29,369,218.23 |
代垫基建款 | 16,712,323.07 | 15,513,108.65 |
采购款 | 8,412,479.92 | 8,412,479.92 |
押金、备用金 | 8,596,647.93 | 8,393,583.85 |
往来款 | 141,946,861.13 | 160,481,093.50 |
其他 | 13,212,782.11 | 15,714,927.56 |
合计 | 263,343,377.01 | 283,306,099.8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8,303,343.73 | 53,834,168.10 | 102,137,511.8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568,131.94 | 13,300,000.00 | 18,866,731.9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700.00 | 7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3,870,775.67 | 67,134,168.10 | 121,004,943.7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137,511.83 | 18,868,131.94 | 700.00 | 121,004,943.77 | ||
合计 | 102,137,511.83 | 18,868,131.94 | 700.00 | 121,004,943.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7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三亚科控国际供应链发 | 103,894,035.60 | 39.45 | 往来款 | 1-3年 | 11,997,403.56 |
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5,421,688.18 | 17.25 | 代垫农网建设贷款及利息 | 5年以上 | 45,421,688.18 |
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0,495,575.17 | 7.7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1,024,778.76 |
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 | 13,300,000.00 | 5.05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13,300,000.00 |
四川地方电力培训研究中心 | 8,506,000.00 | 3.23 | 代垫基建款 | 5年以上 | 8,506,000.00 |
合计 | 191,617,298.95 | 72.76 | / | / | 80,249,870.5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05,376.17 | 1,390,000.06 | 15,376.11 | 1,405,376.17 | 1,405,376.17 | |
合同履约成本 | 337,267,747.94 | 337,267,747.94 | 149,691,126.28 | 149,691,126.28 | ||
合计 | 338,673,124.11 | 1,390,000.06 | 337,283,124.05 | 151,096,502.45 | —— | 151,096,502.45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税费重分类 | 162,352,734.93 | 152,557,760.58 |
合计 | 162,352,734.93 | 152,557,760.58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306,637,365.19 | 132,528,997.74 | 444,653.90 | 146,400,000.00 | 293,211,016.83 | ||||||
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30,453,884.31 | -11,472,870.55 | 1,690,413.36 | 20,671,427.12 | |||||||
小计 | 337,091,249.50 | 121,056,127.19 | 444,653.90 | 146,400,000.00 | 1,690,413.36 | 313,882,443.95 | |||||
合计 | 337,091,249.50 | 121,056,127.19 | 444,653.90 | 146,400,000.00 | 1,690,413.36 | 313,882,443.95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四川西部阳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4,500,000.00 | 27,000,000.00 | 22,181,992.06 | |||||||
合计 | 22,500,000.00 | 4,500,000.00 | 27,000,000.00 | 22,181,992.06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328,675.55 | 27,328,675.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47,482.15 | 4,847,482.15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4,847,482.15 | 4,847,482.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2,176,157.7 | 32,176,157.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81,760.08 | 1,081,760.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58,691.69 | 4,058,691.69 | ||
(1)计提或摊销 | 4,058,691.69 | 4,058,691.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140,451.77 | 5,140,451.7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035,705.93 | 27,035,705.9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246,915.47 | 26,246,915.47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62,239,244.02 | 617,351,387.11 |
固定资产清理 | 437,392.85 | 371,436.91 |
合计 | 762,676,636.87 | 617,722,824.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8,773,111.66 | 459,350,128.31 | 12,092,640.19 | 817,992,224.06 | 1,428,208,104.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6,011,057.69 | 72,789,217.99 | 7,214,189.09 | 276,014,464.77 | |
(1)购置 | 202,951.65 | 2,829,986.59 | 3,032,938.2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6,011,057.69 | 72,586,266.34 | 4,384,202.50 | 272,981,526.5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47,482.15 | 23,064,868.80 | 336,278.00 | 10,690,370.39 | 38,938,999.34 |
(1)处置或报废 | 4,847,482.15 | 23,064,868.80 | 336,278.00 | 10,690,370.39 | 38,938,999.34 |
4.期末余额 | 329,936,687.20 | 509,074,477.50 | 11,756,362.19 | 814,516,042.76 | 1,665,283,569.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1,656,466.87 | 266,607,957.02 | 9,139,782.71 | 473,452,510.51 | 810,856,717.1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都江堰办公楼 | 870,382.37 | 尚在办理中 |
光荣小区 | 104,199.54 | 尚在办理中 |
阿铝住房 | 100,073.40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1,074,655.31 | —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增加金额 | 9,829,408.73 | 24,127,744.00 | 704,688.88 | 77,079,037.34 | 111,740,878.95 |
(1)计提 | 9,829,408.73 | 24,127,744.00 | 704,688.88 | 77,079,037.34 | 111,740,878.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30,013.54 | 6,559,109.15 | 319,464.10 | 10,144,683.64 | 19,553,270.43 |
(1)处置或报废 | 2,530,013.54 | 6,559,109.15 | 319,464.10 | 10,144,683.64 | 19,553,270.43 |
4.期末余额 | 68,955,862.06 | 284,176,591.87 | 9,525,007.49 | 540,386,864.21 | 903,044,325.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0,980,825.14 | 224,897,885.63 | 2,231,354.70 | 274,129,178.55 | 762,239,244.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116,644.79 | 192,742,171.29 | 2,952,857.48 | 344,539,713.55 | 617,351,387.1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437,392.85 | 371,436.91 |
合计 | 437,392.85 | 371,436.91 |
其他说明:无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8,400,739.94 | 264,026,835.7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8,400,739.94 | 264,026,835.7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川杨家湾水电站 | 243,928,378.61 | 243,928,378.61 | ||||
2023年直属单位承载网(北京)扩容改造项目 | 6,981,448.63 | 6,981,448.63 | ||||
绿色低碳非工业园区能源数字运营项目 | 3,859,365.25 | 3,859,365.25 | ||||
云网产业园机房改造提升项目 | 2,360,806.68 | 2,360,806.68 | ||||
灾害防治及水情气象综合监测系统 | 1,985,327.45 | 1,985,327.45 | ||||
2023年直属单位承载网(上海)扩容改造项目 | 1,459,439.68 | 1,459,439.68 | ||||
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 35,719,992.25 | 35,719,992.25 | ||||
2024年直属单位承载网(北京)扩容改造项目 | 7,237,439.33 | 7,237,439.33 | ||||
云网产业园1号楼1层展厅、8-9楼装饰装修项目 | 5,247,228.40 | 5,247,228.40 | ||||
未来城云数据中心电源可靠性提升工程项目 | 5,204,629.63 | 5,204,629.63 | ||||
云网产业园办公区装修工程项目 | 3,624,932.03 | 3,624,932.03 | ||||
2024年承载网(上海)扩容改造项目 | 1,256,265.47 | 1,256,265.47 |
丽金中心A栋办公楼综合维修项目 | 110,252.83 | 110,252.83 | ||||
其他 | 3,452,069.45 | 3,452,069.45 | ||||
合计 | 58,400,739.94 | 58,400,739.94 | 264,026,835.75 | 264,026,835.7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金川杨家湾水电站 | - | 243,928,378.61 | 11,049,829.75 | 254,978,208.36 | - | 已完工 | 7,070,146.11 | 912,494.48 | 自筹、借款 | |||
高效能数据传输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 120,709,000.00 | 35,719,992.25 | 35,719,992.25 | 29.59% | 29.59%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243,928,378.61 | 46,769,822.00 | 254,978,208.36 | 35,719,992.25 | / | / | 7,070,146.11 | 912,494.48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2,698,039.34 | 7,116,665.92 | 129,814,705.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725,920.33 | 198,725,920.33 | |
租入 | 198,725,920.33 | 198,725,920.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886,537.01 | 86,886,537.01 | |
到期处置 | 86,886,537.01 | 86,886,537.01 | |
4.期末余额 | 234,537,422.66 | 7,116,665.92 | 241,654,088.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0,396,835.79 | 139,107.28 | 90,535,943.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995,781.27 | 1,397,503.96 | 62,393,285.23 |
(1)计提 | 60,995,781.27 | 1,397,503.96 | 62,393,285.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886,537.01 | 86,886,537.01 | |
(1)处置 | 86,886,537.01 | 86,886,537.01 | |
4.期末余额 | 64,506,080.05 | 1,536,611.24 | 66,042,691.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0,031,342.61 | 5,580,054.68 | 175,611,397.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301,203.55 | 6,977,558.64 | 39,278,762.19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著作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815,841.52 | 76,605,767.55 | 577,334,898.78 | 896,474,472.54 | 1,562,230,980.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0,000.00 | 79,515,855.08 | 208,741,845.72 | 289,257,700.80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79,515,855.08 | 208,741,845.72 | 288,257,700.80 | ||
(3)其他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815,841.52 | 76,605,767.55 | 656,850,753.86 | 1,105,216,318.26 | 1,851,488,681.1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77,874.62 | 52,601,804.15 | 158,076,161.68 | 490,993,053.53 | 705,748,893.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9,812.11 | 9,510,542.07 | 82,668,447.48 | 110,758,292.78 | 203,207,094.44 |
(1)计提 | 269,812.11 | 9,510,542.07 | 82,668,447.48 | 110,758,292.78 | 203,207,094.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47,686.73 | 62,112,346.22 | 240,744,609.16 | 601,751,346.31 | 908,955,988.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68,154.79 | 14,493,421.33 | 416,106,144.70 | 503,464,971.95 | 942,532,692.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37,966.90 | 24,003,963.40 | 419,258,737.10 | 405,481,419.01 | 856,482,086.41 |
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94.94%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都江堰办公区用地(奎光路301号) | 425,299.13 | 尚在办理中 |
土地使用权-都江堰道路用地(奎光路301号) | 395,815.48 | 尚在办理中 |
土地使用权-曲水村仓储用地 | 968,284.96 | 尚在办理中 |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 | 2,971,858.61 | 7,970,913.58 | 3,771,758.91 | 7,171,013.28 | |
其他待摊费用 | 951,474.71 | 541,015.11 | 410,459.60 | ||
合计 | 3,923,333.32 | 7,970,913.58 | 4,312,774.02 | 7,581,472.88 |
其他说明: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56,022,948.23 | 56,475,444.92 | 316,761,476.24 | 50,533,124.78 |
租赁负债 | 182,652,153.52 | 29,114,056.52 | 30,676,934.70 | 5,875,493.30 |
股份支付 | 7,466,088.88 | 1,160,971.24 | 14,900,616.51 | 2,330,957.48 |
预计负债 | 13,270,697.22 | 1,990,604.58 | ||
会计摊销年限小于税法年限 | 241,984,528.03 | 36,297,679.21 | 200,673,512.42 | 30,101,026.86 |
递延收益 | 3,050,188.20 | 457,528.23 | ||
合计 | 804,446,604.08 | 125,496,284.70 | 563,012,539.87 | 88,840,602.4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175,611,397.29 | 27,456,180.74 | 39,278,762.19 | 7,054,892.18 |
会计摊销年限大于税法 | 284,498,663.25 | 42,689,768.18 | 316,842,578.08 | 47,526,386.72 |
年限 | ||||
合计 | 460,110,060.54 | 70,145,948.92 | 356,121,340.27 | 54,581,278.9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326,696.76 | 98,169,587.94 | 5,598,305.19 | 83,242,297.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326,696.76 | 42,819,252.16 | 5,598,305.19 | 48,982,973.7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45,421,688.18 | 45,421,688.18 |
合计 | 45,421,688.18 | 45,421,688.1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42,353,565.34 | 442,353,565.34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及其他 | 268,805,624.05 | 268,805,624.05 | 其他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及其他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442,353,565.34 | 442,353,565.34 | / | / | 268,805,624.05 | 268,805,624.05 | / | / |
其他说明: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4,803,381.63 | 58,915,375.63 |
银行承兑汇票 | 898,971,670.49 | 409,660,114.68 |
合计 | 923,775,052.12 | 468,575,490.31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3,959,573,827.23 | 5,393,327,240.10 |
1-2年 | 252,396,922.77 | 211,345,991.45 |
2-3年 | 90,490,917.29 | 90,798,829.91 |
3年以上 | 112,492,603.16 | 101,652,049.99 |
合计 | 4,414,954,270.45 | 5,797,124,111.4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9,014,573.27 | 尚未到结算期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6,955,676.83 | 尚未到结算期 |
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7,003,045.86 | 尚未到结算期 |
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5,292,007.39 | 尚未到结算期 |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3,161,958.29 | 尚未到结算期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1,866,076.73 | 尚未到结算期 |
重庆数潼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0,772,668.80 | 尚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204,066,007.1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产品销售收入款 | 33,965,983.65 | 58,311,847.12 |
预收技术收入款 | 48,742,187.69 | 176,154,295.68 |
合计 | 82,708,171.34 | 234,466,142.8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210,490.84 | 464,451,246.12 | 466,400,296.63 | 6,261,440.3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962,367.13 | 75,577,714.84 | 78,019,956.47 | 2,520,125.50 |
三、辞退福利 | 293,500.00 | 293,500.00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172,857.97 | 540,322,460.96 | 544,713,753.10 | 8,781,565.83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8,557,300.00 | 368,557,300.00 | ||
二、职工福利费 | 17,441,197.23 | 17,441,197.2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77,923.20 | 33,421,922.69 | 33,363,751.10 | 1,436,094.7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64,359.82 | 32,426,866.06 | 32,370,628.35 | 1,320,597.53 |
工伤保险费 | 46,755.64 | 871,761.19 | 869,192.36 | 49,324.47 |
生育保险费 | 66,807.74 | 123,295.44 | 123,930.39 | 66,172.79 |
四、住房公积金 | 228,146.49 | 35,543,337.28 | 35,547,645.28 | 223,838.4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604,421.15 | 9,487,488.92 | 11,490,403.02 | 4,601,507.0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210,490.84 | 464,451,246.12 | 466,400,296.63 | 6,261,440.3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65,380.60 | 45,946,535.28 | 45,898,860.22 | 2,113,055.66 |
2、失业保险费 | 77,034.25 | 1,339,165.34 | 1,336,603.62 | 79,595.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2,819,952.28 | 28,292,014.22 | 30,784,492.63 | 327,473.87 |
合计 | 4,962,367.13 | 75,577,714.84 | 78,019,956.47 | 2,520,125.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179,611.10 | 144,683,535.09 |
企业所得税 | 38,108,017.51 | 41,009,964.0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31,376.58 | 2,663,052.16 |
房产税 | 400,386.30 | 381,663.10 |
土地使用税 | 1,030,190.69 | 27,030.00 |
个人所得税 | 8,018,828.82 | 7,737,156.72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950,983.27 | 1,902,180.11 |
资源税 | 51,921.43 | |
其他税费 | 1,145,035.19 | 1,523,716.69 |
合计 | 81,216,350.89 | 199,928,297.95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257,026.16 | 44,883,566.81 |
其他应付款 | 112,045,301.68 | 120,020,287.75 |
合计 | 156,302,327.84 | 164,903,854.5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9,746,124.82 | 9,558,800.47 |
子公司应付原股东股利 | 34,510,901.34 | 35,324,766.34 |
合计 | 44,257,026.16 | 44,883,566.8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4,153,718.75 | 65,624,125.00 |
往来款 | 2,098,126.32 | 18,812,562.34 |
代收代付款 | 38,960,190.07 | 1,548,656.25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6,465,955.35 | 5,254,808.41 |
押金及保证金 | 3,962,875.15 | 3,955,498.57 |
社保及公积金 | 993,507.88 | 1,357,189.60 |
其他 | 15,410,928.16 | 23,467,447.58 |
合计 | 112,045,301.68 | 120,020,287.7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306,359.52 | 13,196,539.46 |
合计 | 51,306,359.52 | 13,196,539.46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 | 88,364,014.55 | 167,215,759.74 |
待转销项税 | 6,900,113.82 | 15,123,969.62 |
合计 | 95,264,128.37 | 182,339,729.3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96,149,878.16 | 32,798,378.07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3,497,724.64 | 2,121,443.3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1,306,359.52 | 13,196,539.46 |
合计 | 131,345,794.00 | 17,480,395.24 |
其他说明: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3,270,697.22 | 未决诉讼 | |
合计 | 13,270,697.2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848,601.78 | 2,000,000.00 | 798,413.58 | 3,050,188.20 | 项目资助 |
合计 | 1,848,601.78 | 2,000,000.00 | 798,413.58 | 3,050,188.20 | / |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软件物料清单(SBOM)平台项目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岷江中下游江河洪涝灾害智能监控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面向典型行业的生产网络IPv6互通及融合技术测试验证平台项目 | 656,370.86 | 368,638.00 | 287,732.86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互联网安全及智慧管理平台项目 | 240,000.00 | 2,494.66 | 237,505.34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工业5G通用网关设备项目 | 329,950.00 | 305,000.00 | 24,9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95批2022年中关村企业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项目 | 39,000.00 | 3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智慧电力交易平台 | 83,280.92 | 83,280.9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48,601.78 | 2,000,000.00 | / | 798,413.58 | / | 3,050,188.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02,489,044.00 | -730,000.00 | -730,000.00 | 1,201,759,044.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0人于2024年度调离公司,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30,000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416,102,476.65 | 6,022,500.00 | 1,410,079,976.65 | |
其他资本公积 | 92,238,800.19 | 7,950,790.02 | 100,189,590.21 | |
合计 | 1,508,341,276.84 | 7,950,790.02 | 6,022,500.00 | 1,510,269,566.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本期减少6,022,500.00元,为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0人于2024年度调离公司,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30,000股,相应减少资本公积6,022,500.00元。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7,950,790.02元,主要系①由限制性股权激励本期分摊的股权激励成本7,506,136.12元;②由联营企业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确认其他权益变动444,653.90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 65,624,125.00 | 21,470,406.25 | 44,153,718.75 | |
合计 | 65,624,125.00 | 21,470,406.25 | 44,153,718.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10人于2024年度调离公司,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30,000股,每股价格为9.25元/股,共计减少库存股6,752,500.00元。
2、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将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591,125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解除限售,共计减少库存股14,717,906.25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684,409.77 | 8,684,409.77 | ||
合计 | 8,684,409.77 | 8,684,409.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2,004,731.04 | 33,507,632.70 | 325,512,363.74 | |
合计 | 292,004,731.04 | 33,507,632.70 | 325,512,363.7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94,032,388.73 | 2,841,525,036.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94,032,388.73 | 2,841,525,036.6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82,472,710.99 | 828,249,698.3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3,507,632.70 | 35,244,537.4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48,678,291.51 | 240,497,808.8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94,319,175.51 | 3,394,032,388.73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314,033,879.87 | 5,839,329,707.85 | 7,650,545,474.73 | 5,999,295,512.02 |
其他业务 | 1,135,799.85 | 230,566.06 | 22,773,981.55 | 19,293,698.20 |
合计 | 7,315,169,679.72 | 5,839,560,273.91 | 7,673,319,456.28 | 6,018,589,210.2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数字化基础设施 | 3,365,280,007.35 | 2,808,264,190.40 |
前沿技术创新 | 505,713,117.95 | 416,593,847.39 |
企业数字化应用 | 877,330,517.17 | 624,757,319.14 |
电力数字化应用 | 2,253,608,153.30 | 1,765,491,628.81 |
能源创新服务 | 312,102,084.10 | 224,222,722.11 |
其他 | 1,135,799.85 | 230,566.0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441,845,942.85 | 342,484,703.32 |
华北 | 2,618,961,538.91 | 2,240,029,512.57 |
华东 | 2,198,936,463.32 | 1,599,170,597.66 |
华南 | 44,861,530.95 | 40,356,227.72 |
华中 | 580,391,963.91 | 486,786,354.16 |
西北 | 681,354,958.30 | 545,033,608.84 |
西南 | 748,817,281.48 | 585,699,269.64 |
按行业分类 | ||
信息通信 | 7,314,033,879.87 | 5,839,329,707.85 |
其他 | 1,135,799.85 | 230,566.06 |
合计 | 7,315,169,679.72 | 5,839,560,273.9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18,837.45万元,其中:
243,653.35万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75,184.10万元预计将于2026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41,358.17 | 5,957,394.72 |
教育费附加 | 4,245,077.58 | 4,218,614.96 |
房产税 | 1,859,865.04 | 1,793,514.77 |
土地使用税 | 198,424.05 | 194,867.83 |
印花税 | 5,017,324.64 | 4,855,819.63 |
车船使用税 | 26,065.00 | 25,788.27 |
水利建设基金 | 858,505.94 | 939,825.35 |
资源税 | 220,752.62 | |
合计 | 18,367,373.04 | 17,985,825.53 |
其他说明: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414,197.33 | 27,732,763.25 |
差旅费 | 13,951,544.38 | 17,190,024.71 |
物业管理费 | 975,378.31 | 3,808,686.27 |
办公费 | 1,957,345.75 | 3,487,648.69 |
租赁费 | 2,474,436.54 | 3,412,912.68 |
折旧费 | 24,638,587.21 | 18,305,736.66 |
广告宣传费 | 3,098,010.43 | 3,536,285.88 |
生产用车辆使用费 | 571,320.44 | 344,522.71 |
劳务服务费 | 80,877,462.60 | 61,659,102.83 |
投标费用 | 61,704,190.51 | 58,459,337.74 |
其他 | 7,494,184.93 | 35,275,409.87 |
合计 | 241,156,658.43 | 233,212,431.29 |
其他说明: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2,414,076.35 | 121,514,553.03 |
折旧及摊销 | 50,242,371.22 | 53,461,606.24 |
租赁费 | 15,568,874.66 | 14,220,263.97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4,781,068.03 | 11,114,166.24 |
差旅费 | 8,141,800.51 | 8,453,661.80 |
办公费 | 4,906,226.13 | 3,303,133.10 |
修理费 | 311,668.42 | 2,183,759.83 |
技术服务费 | 100,947,110.34 | 86,994,340.92 |
物业管理费 | 13,003,017.25 | 9,642,271.00 |
股权激励分摊 | 7,506,136.12 | 11,052,968.21 |
其他 | 25,616,006.83 | 17,926,601.01 |
合计 | 373,438,355.86 | 339,867,325.35 |
其他说明: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127,071,117.81 | 135,747,567.20 |
职工薪酬 | 74,811,691.91 | 135,992,714.86 |
租赁费 | 7,723,325.41 | 6,072,805.60 |
差旅费 | 5,985,810.21 | 4,669,352.60 |
材料款 | 84,070.79 | 74,336.28 |
其他 | 26,249,728.63 | 8,469,811.48 |
合计 | 241,925,744.76 | 291,026,588.02 |
其他说明: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834,006.63 | 7,650,546.92 |
减:利息收入 | 30,237,876.12 | 27,247,623.87 |
加:汇兑损失 | ||
其他支出 | 3,528,821.11 | 3,793,255.08 |
合计 | -15,875,048.38 | -15,803,821.87 |
其他说明: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2,842,062.28 | 5,244,703.53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835,959.15 | 16,244,183.34 |
软件退税 | -150,312.98 | 659,899.2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40,533.66 | 401,451.33 |
合计 | 3,968,242.11 | 22,550,237.45 |
其他说明: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 | 673,638.00 | 834,919.50 | 与资产相关 |
配电物联网智能终端成果转化项目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慧电力交易平台 | 83,280.92 | 1,916,719.08 | 与资产相关 |
工业互联网安全及智慧管理平台项目 | 2,494.66 | 与资产相关 | |
第95批2022年中关村企业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项目 | 3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款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失业动态检测补助 | 2,000.00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项目资金 | 1,384,981.00 | 666,345.00 | 与收益相关 |
人才引进补贴 | 196,010.00 | 1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肥市技术合同交易补助奖 | 1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度财力贡献奖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郫都区科技和新经济政策补助资金 | 2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60,657.70 | 254,719.95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842,062.28 | 5,244,703.53 | /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1,056,127.19 | 104,752,772.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2,181,992.06 | 6,288,584.5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43,238,119.25 | 111,041,357.43 |
其他说明: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4,497,068.47 | -52,392,740.0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422,180.51 | -6,676,220.2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36,919,248.98 | -59,068,960.21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74,084.40 | 9,048,266.3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90,000.0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464,084.46 | 9,048,266.31 |
其他说明: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货币性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686,534.78 | 4,862,326.14 |
合计 | 1,686,534.78 | 4,862,326.14 |
其他说明: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11,318,549.71 | 10,993,400.64 | 11,318,549.71 |
收到的赔偿款 | 5,640.00 | 27,841,281.38 | 5,640.00 |
违约金 | 340,000.00 | 340,000.00 | |
其他 | 318,874.38 | 544,045.99 | 318,874.38 |
合计 | 11,983,064.09 | 39,378,728.01 | 11,983,064.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415,794.56 | 2,893,442.91 | 16,415,794.56 |
其中:固定资产 | 16,268,367.53 | 2,893,442.91 | 16,268,367.53 |
诉讼赔偿支出 | 15,115,909.60 | 9,054,765.01 | 15,115,909.60 |
其他 | 2,500,757.61 | 542,091.47 | 2,500,757.61 |
合计 | 34,032,461.77 | 12,490,299.39 | 34,032,461.77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3,201,089.30 | 65,879,144.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091,012.26 | 9,633,372.86 |
合计 | 22,110,077.04 | 75,512,517.7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04,056,487.1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6,014,121.7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1,260,406.6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260,547.5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3,383,090.5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22,110,077.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1,969,053.38 | 90,084,930.23 |
代收款项 | 42,058,963.34 | 156,458,440.98 |
政府补助 | 1,292,648.39 | 2,093,064.95 |
备用金及其他 | 71,637,511.76 | 109,418,215.34 |
解除受限资金 | 118,022,434.71 | |
合计 | 284,980,611.58 | 358,054,651.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708,168,821.74 | 683,890,500.96 |
保证金及押金 | 135,513,285.64 | 69,569,508.31 |
代付款项 | 33,829,929.46 | 115,012,421.83 |
其他 | 64,404,826.81 | 182,957,026.37 |
合计 | 941,916,863.65 | 1,051,429,457.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其他本期金额为2024年发生诉讼冻结资金64,404,826.81元,上期金额主要为2023年发生诉讼冻结资金148,521,947.88元。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函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 57,375,809.02 | 61,274,335.02 |
合计 | 57,375,809.02 | 61,274,335.0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费 | 59,229,062.51 | 115,043,789.52 |
股权激励回购股票 | 6,602,466.65 | 1,658,834.24 |
票据、保函保证金 | 272,604,942.91 | |
合计 | 338,436,472.07 | 116,702,623.7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81,946,410.08 | 828,251,035.7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64,084.46 | -9,048,266.31 |
信用减值损失 | 36,919,248.98 | 59,068,960.2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3,224,095.98 | 95,706,487.4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1,054,932.66 | 87,408,674.37 |
无形资产摊销 | 199,604,922.41 | 167,387,985.1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248,947.00 | 14,033,033.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86,534.78 | -4,862,326.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415,794.56 | 2,893,442.9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834,006.63 | 7,650,546.9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3,238,119.25 | -111,041,357.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27,290.71 | -37,431,825.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163,721.55 | 47,065,198.2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7,576,621.66 | 39,595,636.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7,258,043.69 | -1,164,824,766.1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 -1,040,017,692.98 | 886,128,475.67 |
“-”号填列) | ||
其他 | 7,506,136.12 | 11,052,968.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7,866,641.64 | 919,033,903.5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51,058,332.34 | 2,404,967,703.5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04,967,703.53 | 2,145,782,908.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090,628.81 | 259,184,795.2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51,058,332.34 | 2,404,967,703.5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51,058,332.34 | 2,404,967,703.5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51,058,332.34 | 2,404,967,703.5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情况参见第十节七25、47。
②计入本年损益情况
项目 | 计入本年损益 | |
列报项目 | 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财务费用 | 6,167,495.24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售后租回交易 |
③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情况
项目 | 现金流量类别 | 本年金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 59,229,062.51 |
支付的未纳入租赁负债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
合计 | / | 59,229,062.51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645,421.50 | |
合计 | 645,421.5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291,084,197.04 | 339,831,423.58 |
职工薪酬 | 149,313,898.56 | 149,916,091.04 |
租赁费 | 36,027,733.95 | 30,906,854.01 |
差旅费 | 17,342,610.61 | 11,859,805.55 |
材料款 | 3,876,653.37 | 116,690.27 |
其他 | 40,910,468.71 | 27,908,762.29 |
合计 | 538,555,562.24 | 560,539,626.7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41,925,744.76 | 291,026,588.0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96,629,817.48 | 269,513,038.72 |
其他说明: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移动外网门户系统-开发平台 | 6,720,188.68 | 1,633,773.58 | 8,353,962.26 | ||
基于国产化算力平台的大语言模型调度技术研究 | 8,195,685.93 | 1,289,460.56 | 6,906,225.37 | ||
视频监控图像聚焦补偿和自动瞄准技术研究及模块研发 | 6,692,068.78 | 6,692,068.78 | |||
基于内网的安全可控即时通讯技术研究与应用 | 7,696,430.47 | 1,555,117.34 | 6,141,313.13 | ||
业务中台微服务运营监控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 6,996,914.26 | 916,053.04 | 6,080,861.22 | ||
基于国网网络安全的全场景在线培训平台底座技术重构项目 | 340,526.68 | 5,467,546.18 | 5,808,072.86 | ||
营销2.0购电侧结算项目深化应用 | 2,760,822.50 | 3,013,661.23 | 5,774,483.73 | ||
源网荷储高效协同及微电网协同管控技术 | 3,130,788.81 | 2,465,272.40 | 5,596,061.21 | ||
电力行业应用系统IPv6支持度监测技术研究 | 8,438,916.08 | 2,973,387.59 | 5,465,528.49 | ||
在线服务APP运营管理平台 | 1,926,285.32 | 3,397,702.78 | 5,323,988.10 | ||
基于停电数据多维监测分析应用研究 | 6,639,780.63 | 1,497,808.24 | 5,141,972.39 | ||
基于信息化基础设施智慧运维工具关键技术研究 | 6,017,586.90 | 895,555.94 | 5,122,030.96 |
基于典型设计的智慧后勤服务保障平台深化研究 | 7,481,152.59 | 2,588,567.47 | 4,892,585.12 | ||
区域综合能效提升研究 | 3,194,506.92 | 1,564,320.27 | 4,758,827.19 | ||
数据中心绿色智算能效优化研究与实践 | 5,959,750.64 | 1,208,241.44 | 4,751,509.20 | ||
营销稽查业务数字化管控体系建设 | 2,857,675.69 | 1,827,330.52 | 4,685,006.21 | ||
面向新型电力系统业务的可靠高精度时间同步技术研究 | 5,654,456.59 | 1,091,410.55 | 4,563,046.04 | ||
电力系统自动化预警公共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究 | 5,591,154.75 | 1,041,812.64 | 4,549,342.11 | ||
基于可信身份的安全云盘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 5,396,613.70 | 851,925.69 | 4,544,688.01 | ||
基于信息客服智能自动问答关键技术研究 | 7,912,343.27 | 3,534,319.75 | 4,378,023.52 | ||
双活管控技术研究及平台建设 | 517,924.53 | 3,816,606.92 | 4,334,531.45 | ||
e盘通平台建设专项研究 | 2,408,162.04 | 1,865,587.79 | 4,273,749.83 | ||
基于SVM、LD算法的票据文档智能处理研究 | 5,132,180.87 | 872,891.02 | 4,259,289.85 | ||
低压台区侧交直流微网能源分配控制研究 | 3,453,715.48 | 602,000.00 | 4,055,715.48 | ||
基于统一模型的数字电网多元数据融合分析应用研究 | 4,948,985.64 | 940,140.98 | 4,008,844.66 | ||
面向多维用户群体的能源云应用研究 | 3,520,292.38 | 456,460.11 | 3,976,752.49 | ||
其他研发项目 | 307,217,835.97 | 413,691,279.36 | 288,257,700.80 | 220,669,052.51 | 211,982,362.02 |
合计 | 338,048,725.00 | 538,555,562.24 | 288,257,700.80 | 241,925,744.76 | 346,420,841.68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
□适用√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55,049.81 | 安徽省合肥市 | 安徽省合肥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48,850.3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7,115.00 | 四川省成都市 | 四川省成都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7,319.74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3,000.00 | 四川省金川县 | 四川省金川县 | 水电开发 | 98.00 | 非同一控制下购买 |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2.00% | -526,300.91 | 59,012.8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36,436,225.17 | 232,985,472.63 | 269,421,697.80 | 216,471,054.33 | 216,471,054.33 | 42,103,185.72 | 244,626,439.55 | 286,729,625.27 | 197,463,936.47 | 10,000,000.00 | 207,463,936.47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7,186,411.55 | -26,315,045.33 | -26,315,045.33 | 11,635,008.40 | 66,867.20 | -39,562,178.45 |
其他说明: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四川省汶川县 | 四川省汶川县 | 水电开发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19,455,470.74 | 351,903,911.78 |
非流动资产 | 453,838,057.83 | 452,554,230.74 |
资产合计 | 773,293,528.57 | 804,458,142.52 |
流动负债 | 39,265,986.50 | 36,864,729.53 |
非流动负债 | 1,000,000.00 | 1,000,000.00 |
负债合计 | 40,265,986.50 | 37,864,729.5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33,027,542.07 | 766,593,412.9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93,211,016.83 | 306,637,365.19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93,211,016.83 | 306,637,365.1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81,808,163.96 | 506,490,545.11 |
净利润 | 331,322,494.34 | 305,486,727.2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31,322,494.34 | 305,486,727.2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46,400,000.00 | 118,400,000.00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0,671,427.12 | 30,453,884.31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1,673,193.18 | -12,579,591.9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673,193.18 | -12,579,591.92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809,601.78 | 2,000,000.00 | / | 759,413.58 | / | 3,050,188.20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39,000.00 | 3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848,601.78 | 2,000,000.00 | / | 798,413.58 | / | 3,050,188.2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759,413.58 | 3,151,638.58 |
与收益相关 | 2,082,648.7 | 2,093,064.95 |
合计 | 2,842,062.28 | 5,244,703.53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外汇风险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同时通过经营积累降低银行贷款余额以进一步降低因市场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成本支出的增加,本公司认为面临利率风险敞口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3)其他价格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及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金融机构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本公司有着稳定的客户资源,客户支付货款及时,有着稳定的经营现金流来源,同时银行借款作为补充。本公司信守贷款协议,在银行等金融系统有着良好的资信,在资金需求增加时,能及时通过提取银行贷款满足资金需求,在借款到期后能获得贷款行的后续授信支持。公司可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多种渠道来筹集资金。对1年内到期的各项金融负债,本公司加强资金预算,以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20,205,210.10 | 120,205,210.1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7,000,000.00 | 120,205,210.10 | 147,205,210.1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历史信息估计公允价值,采用的历史信息并非由可观察市场价格支持,本公司需要对历史信息及未来预计进行充分估计,本公司相信,以该办法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合适的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首先基于重要性判断账面价值能否代表公允价值,如果账面价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则期末公允价值按会计准则规定的合理方法确定。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502,231.02 | 43.85 | 51.7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持有其100%股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表。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均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对本公司持股7.94%,故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为51.79%。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71,028,844.34 | 63,755,566.05 |
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9,313,015.53 | 13,818,935.66 |
统有限公司 | |||
青海瑞丰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8,305,654.84 | 19,045,805.30 |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4,685,202.72 | 2,554,415.09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0,622,088.01 | 35,018,297.73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0,558,840.24 | 6,423,740.55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9,374,071.81 | 66,230,187.99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3,896,650.53 | 18,131,057.90 |
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0,297,335.87 | 22,885,061.54 |
德阳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8,469,177.12 |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7,584,320.35 | 5,602,158.41 |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4,980,530.93 | |
南京南瑞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3,490,818.40 | |
国网思极网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1,016,357.43 | 7,136,860.41 |
浙江华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0,892,022.25 | 13,438,003.81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0,153,683.69 | 1,218,908.56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820,104.84 | 8,658,838.46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408,928.40 | 3,715,686.69 |
中关村芯海择优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207,345.14 | 4,669,994.25 |
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7,410,311.32 | 3,826,037.73 |
北京国网信通埃森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997,676.60 | 13,547,123.47 |
汶川川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038,517.51 | |
江苏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5,536,320.75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0,156,264.05 | 135,944,056.8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918,188,412.18 | 730,734,697.73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541,266,626.37 | 551,519,419.80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82,892,801.66 | 342,318,782.03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77,892,801.09 | 445,419,610.86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5,767,096.73 | 466,620,703.99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2,956,237.10 | 321,919,472.68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33,715,606.03 | 161,849,987.02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205,024,179.13 | 210,976,632.30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9,570,650.27 | 277,213,247.87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1,800,541.56 | 58,949,595.6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1,038,392.89 | 229,311,419.93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0,105,911.89 | 69,165,430.98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7,462,918.63 | 66,868,096.37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5,010,931.05 | 108,319,155.68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4,977,023.48 | 162,018,364.02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7,768,577.72 | 66,835,661.27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2,869,704.85 | 114,518,766.31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9,883,492.72 | 166,875,732.79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05,081,639.80 | 184,458,878.06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03,812,363.78 | 168,169,280.25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02,076,788.31 | 113,129,167.56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78,709,357.88 | 2,090,973,319.8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安徽继远检测有限公司 | 房屋 | 645,421.5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965,473.90 | 1,986,466.88 | 197,142.82 | 38,869.80 | ||||||
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680,361.23 | 1,829,280.00 | 41,160.04 | 105,154.98 | ||||||
国网思极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32,114.29 | 1,161,349.83 | 41,268,440.0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68.80 | 871.1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19,062,674.29 | 9,190,179.70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33,987,042.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 27,934,908.29 | 7,53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 11,283,365.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8,429,665.14 | 49,714,520.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3,887,715.60 | 11,556,641.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网思极位置服务有限公司 | 3,414,896.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942,327.19 | 9,733,208.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1,51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安徽继远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31,742.50 | 1,217,063.48 | ||
应收款项融资 | 厦门亿力吉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359,163.28 | 35,969,792.11 | ||
应收票据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6,175,267.67 | 5,20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5,410,000.00 | 4,580,000.00 | ||
应收票据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 | 2,749,242.82 |
司 | ||||
应收票据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2,373,009.70 | ||
应收票据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1,417,494.04 | ||
应收票据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1,052,625.36 | ||
应收票据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408,504.33 | ||
应收账款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94,311,133.18 | 470,721,827.22 | |
应收账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424,256,969.93 | 337,158,146.95 | |
应收账款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354,615,536.44 | 502,373,228.02 | |
应收账款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300,347,221.16 | 271,553,797.91 | |
应收账款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284,502,737.16 | 516,204,224.64 | |
应收账款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224,201,029.93 | 263,214,161.99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58,571,113.83 | 156,845,755.99 | |
应收账款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157,297,491.50 | 165,136,126.10 | |
应收账款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4,127,948.19 | 183,775,787.24 | |
应收账款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42,764,924.82 | 173,082,972.33 | |
应收账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596,257,829.18 | 3,094,678,463.43 | |
预付款项 |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2,208,460.14 | 285,366.45 | |
预付款项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8,200.00 | 58,300.00 | |
预付款项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54,368.60 | ||
预付款项 | 国网计量中心有限公司 | 178,000.00 | 178,000.00 |
预付款项 | 吉林省吉能电力通信有限公司 | 112,800.00 | 112,800.00 | |
预付款项 | 安徽继远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 | ||
预付款项 | 安徽明生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9,600.00 | 39,600.00 | |
预付款项 |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 28,196.92 | 255.51 | |
预付款项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14,465.90 | ||
预付款项 |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
预付款项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0,951.25 | 258,125.09 | |
合同资产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75,886,908.64 | 42,166,747.70 | |
合同资产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4,224,666.47 | 101,608,623.41 | |
合同资产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31,530,571.67 | 27,753,244.92 | |
合同资产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17,462,407.52 | 29,814,021.98 | |
合同资产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7,293,263.94 | 9,023,321.50 | |
合同资产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7,186,191.01 | 13,117,249.48 | |
合同资产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17,156,949.61 | 13,396,942.18 | |
合同资产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14,555,048.57 | 14,820,456.43 | |
合同资产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13,081,956.69 | 16,235,202.54 | |
合同资产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12,796,448.16 | 19,518,345.16 | |
合同资产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175,427,995.78 | 268,052,004.40 |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 4,219,807.00 | 2,719,807.00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思极创新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1,338,604.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新源物资有限公司 | 845,800.00 | 1,030,775.10 | |
其他应收款 | 安徽继远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7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570,766.00 | 570,766.00 | |
其他应收款 | 湖北正信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2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黑龙江招标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 412,614.84 | 469,424.18 | |
其他应收款 | 国网京电(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3,535,993.84 | 9,351,025.76 |
(1).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青海瑞丰科技有限公司 | 26,578,350.00 | |
应付票据 | 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11,672,550.00 | |
应付票据 |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6,236,350.00 |
应付票据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840,500.00 | |
应付票据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799,561.00 | 692,750.00 |
应付票据 | 国网思极网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457,877.50 | 3,510,000.00 |
应付票据 | 安徽明生恒卓科技有限公司 | 2,127,660.00 | 68,700.00 |
应付票据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423,430.00 | 5,791,320.00 |
应付票据 | 国网苏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178,500.00 | |
应付票据 | 四川嘉能佳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14,560.00 | |
应付票据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4,508,584.00 | 26,795,922.64 |
应付账款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8,203,399.61 | 51,437,081.54 |
应付账款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0,440,539.93 | 44,890,451.26 |
应付账款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7,402,588.73 | 57,048,789.00 |
应付账款 |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507,910.00 | 19,696,350.00 |
应付账款 |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 14,011,419.68 | 5,953,950.64 |
应付账款 | 国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737,172.20 | |
应付账款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8,784,630.00 | 1,580,216.00 |
应付账款 | 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943,168.46 | 9,712,386.43 |
应付账款 | 河南九域腾龙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4,396,002.80 | 6,687,732.80 |
应付账款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4,100,247.00 | 8,392,060.20 |
应付账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46,821,580.64 | 72,059,406.68 |
合同负债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1,876,713.74 | 11,263,263.00 |
合同负债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5,461,725.85 | 5,331,359.74 |
合同负债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4,654,988.09 | 671,222.73 |
合同负债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3,655,594.06 | 2,193,635.92 |
合同负债 |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 3,546,135.27 | 2,353,773.26 |
合同负债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3,058,563.87 | 1,784,311.26 |
合同负债 |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2,955,318.17 | 3,711,501.93 |
合同负债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2,656,325.47 | |
合同负债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15,894.19 | 4,964,048.26 |
合同负债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2,314,319.86 | 581,081.32 |
合同负债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9,569,797.79 | 35,776,577.92 |
其他应付款 | 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67,457.06 | 1,425,737.71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458,530.35 | 1,067,547.42 |
其他应付款 | 国网山西招标有限公司 | 17,624.00 | 46,2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5,054.00 | 5,054.00 |
其他应付款 | 国网辽宁招标有限公司 | 888.47 | |
其他应付款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397,767.82 | |
其他应付款 |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 1,180,812.30 | |
其他应付款 | 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 136,330.00 | |
其他应付款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其他单位 | 272,536.11 | |
应付股利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34,510,901.34 | 35,324,766.34 |
(2).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 1,591,125.00 | 14,717,906.25 | 730,000.00 | 6,752,500.00 | ||||
合计 | 1,591,125.00 | 14,717,906.25 | 730,000.00 | 6,752,500.00 |
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每股9.25元。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市价-授予价)*股数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市价、授予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2,406,752.63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2022年8月,公司收到都江堰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该案系2015年11月24日,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岷江水电公司”)与成都市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珉电科技公司”)签订《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承租珉电科技公司土地12亩,用以黄磷厂变电站和线路通道建设,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22日起至2033年10月22日,2015年前的租金为140.4万元,2015年起及之后的租金为每年35.1万元。2019年,岷江水电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业务调整。期间,岷江水电公司、珉电科技公司及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供电公司”)三方签订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约定岷江水电公司将《110kV黄磷厂变电站土地租赁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了岷江供电公司。2022年8月,珉电科技公司以公司未付租金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租金702,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022年9月21日,珉电科技公司当庭追加岷江供电公司为本案被告。2022年12月19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公司的诉请请求,岷江供电公司向珉电科技公司支付租金及利息。珉电科技公司与岷江供电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11月13日,收到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重审。2024年7月4日,收到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书,判决岷江供电公司向原告支付租金并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岷江供电公司提起上诉,公司为原审被告,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未下判。
(2)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普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2018-2020年期间《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2019年网上国网运营及推广项目》相关费用共计10,158,500.00元。于2023年12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中电普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全渠道运营及推广工作》合同中的技术服务报酬2,330,000.00元,目前诉讼两案案件尚未开庭。北京科大中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又于2024年6月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中电普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网上国网推广运营项目费用15,380,500.00元,该诉讼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10月11日开庭两次,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暂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处于一审未判决。
(3)北京华电辰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4年11月15日,北京华电辰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早期服务项目费用未结清为由向中电普华共提起三起诉讼,要求中电普华按照诉讼请求支付相应款项及利息共计9,497,000.00元。其
中一起诉讼已于2024年12月17日开庭,等待法院安排二次开庭;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另外两起诉讼尚未开庭。
(4)北京云思畅想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北京云思畅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思畅想”)于2025年1月2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中电普华支付5份《计算机系统/软件实施服务合同》服务费用金额为2,992,300元、律师费用金额160,000元。2019年双方签订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合同及实施服务合同。后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发通知,明确后续不再继续执行相关项目,中电普华与云思畅想7个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完毕。中电普华主张因国网项目取消,案涉五份合同未履行,云思畅想未实际提供任何服务,因此云思畅想诉请的款项不应支付。2025年2月17日已向仲裁委提交我方答辩意见。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尚未开庭。
(5)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启迪数华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年12月5日,中电普华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启迪数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数华”)提起诉讼,请求启迪数华支付《启迪科技城涪陵孵化器数字展厅多媒体交互软件开发项目》剩余服务费144,000元、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PR)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47,577元,本案于2025年1月正式立案,于2月14日完成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法院尚未判决。
(6)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西安恩杰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2025年2月21日,中电普华向西安仲裁委对西安恩杰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恩杰恩”)提起仲裁,请求西安恩杰恩支付《国网陕西电科院客服中心2019年营销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改造(营销移动作业应用敏感信息脱敏开发实施项目)》剩余服务费254,000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申请人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50,772.16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等待仲裁委开庭通知。
(7)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广西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远软件”)与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云网”)签订《博白县义务教育均衡设备采购项目A分标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约定航天云网向继远软件采购图书、多媒体、电脑及配套设备,合同金额壹亿零伍佰肆拾柒万零拾元整(¥105,470,010.00元),约定交货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前,合同款项分三年支付,第一年(2021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年(2022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三年(2023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2020年12月,继远软件已完成货物交付,但航天云网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继远软件多次催要未果,于2023年2月向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1.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3,470,010.00元(玖仟叁佰肆拾柒万零壹拾元整),违约金1,362,457.70元(暂算至2023年2月15日,顺延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3年5月17日,合肥高新法院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2023年12月7日,合肥高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3年12月29日,收到本案一审判决书,判决要点如下:1、法院确认案涉项目的验收日期为2021年9月5日。2、验收合格满一年为航天云网付款的先决条件。3、除第一期合同款外,第二期、第三期合同款均未到支付期限,针对第一期合同款,现航天云网已支付13,000,000元,还应支付继远软件18,641,003元。2024年1月15日,继远软件向合肥高新法院提交《民事上诉书》。2024年3月21日,本案二审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4月30日,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2024)皖01执保26号,法院裁定保全航天云网数据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9,247.001万元并冻结其银行账户。2024年5月,二审法院出具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已结案。
继远软件已就二期合同款提起诉讼,要求航天云网制度二期合同款及违约金,诉讼金额31,789,292.8元。法院已于2025年1月立案,2025年3月24日,航天云网二期诉讼一审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一审未判决。
(8)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3月,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普华北京分公司”)收到法院传票,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碧勤”)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中电普华北京分公司,请求赔偿迟延付款遭受的资金利息损失、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共计
7,377,512.17元。因案涉合同涉及权利义务转让,上海碧勤追加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飞华”)为共同被告。该案件已于2024年5月20日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暂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处于一审未判决。
(9)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两案
①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浩德公司诉求如下:一是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1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款项2,400万元;三是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800万元;四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266.976164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五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实现案涉债权支出的律师费35万、保全保险费3万元;六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本案于2024年6月24日、10月11日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2024年11月20日,中电飞华公司收到了一审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是判令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浩德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1日解除;二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浩德科技货款24,000,000.00元,不足部分应由中电飞华承担;三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浩德公司利息损失(以24,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不足部分应由中电飞华承担;四是驳回浩德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中电飞华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66,382.22元、保全费5,000.00元。
2024年12月5日,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二审上诉,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仍在二审审理中,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根据一审判决书要求的利息损失确认预计负债2,067,006.66元。
②浩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25日,中电飞华账户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冻结,经与法院沟通,于2024年1月3日收到法院诉讼材料。本案原告为浩德公司,被告为中电飞华。浩德公司诉求如下:一是请求判令确认原告与被告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2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款项1,400万元;三是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80万元;四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152.893425万元(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五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实现案涉债权支出的律师费20万、保全保险费3万元;六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2024年10月21日,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24年12月5日,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是判令中电飞华与浩德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7月22日解除;二是中电飞华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浩德公司货款14,000,000.00元;三是中电飞华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浩德公司利息损失(以14,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是驳回浩德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中电飞华承担案件受理费111,681.80元、保全费5,000.00元。
2024年12月20日,中电飞华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提起二审上诉,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仍在二审审理中,中电飞华根据一审判决书要求的利息损失确认预计负债1,204,330.56元。
(10)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
2019年1月8日,中电飞华与西藏宁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算公司”)签订了《安装合同》,在中电飞华依约履行了各项义务后,宁算公司予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宁算公司至今仍有部分货款未予支付。2024年10月14日,中电飞华向北京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如下:一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700,585.62元;二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5,700,585.6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三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40,000元人民币;四是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及保全保险费用。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仲裁案尚未开庭。
(11)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上海东华机电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机电”)于2020年11月签订《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经多方催促,东华机电始终未供货。2024年,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一是请求判令原、被告签订的《设备买卖及伴随安装集成服务合同》解除;二是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2,316万元;三是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772万元。四是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5月13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予以立案,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12)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11月,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启明星”)要求支付采购合同下货款36,210,123.00元及违约金等,并向法院申请冻结中电启明星资金41,295,644.09元。该案件于2024年11月22日第一次开庭,尚未判决。中电启明星考虑到该事项或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结合代理律师的法律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4年12月计提确认预计负债9,999,360.00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暂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处于一审未判决。
(13)河南九域龙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案
2018年12月,河南九域龙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域公司”)与中电启明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8年12月27日就相关项目签署了运营合同。2022年11月,九域公司与中电启明星、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极星能”)签署《项目运营合同之三方协议》,约定中电启明星将运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至思极星能,思极星能需在2023年7月14日前向九域公司支付262.63万元。后因思极星能未向九域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九域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起诉中电启明星及思极星能要求支付投资款项2,626,300元、违约金暂计268,670.49元、电费389,978.2元、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思极星能及中电启明星均提交了管辖区异议申请,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一审中未下判。
(14)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7月10日,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斯”)与中电启明星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为22,000,000元,中电启明星已于2021年6月1日完成全部供货义务,于2023年6月1日质保期届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莱斯尚有进度款、验收款3,199,921.00元及质保金660,000.00元未支付。中电启明星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起诉南京菜斯追偿项目货款、质保金及违约金等合计4,959,921.00元,2025年1月22日收到法院立案文书,于2025年3月24日开庭,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尚未判决。
(15)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三亚科控国际供应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3月24日,启明星与三亚科控国际供应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亚科控”)就可视化展厅配套硬件采购项目签订3份采购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启明星已完成供货义务,三亚科控至今仍有部分货款未予支付。
2025年1月24日,中电启明星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三亚科控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亚科控向中电启明星支付应付未付货款39,619,010.60元及逾期违约金1,928,276.17元。本案于2025年1月正式立案,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法院尚未开庭。
(16)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年2月18日,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中电启明星要求支付采购合同下货款71,570,503.27元及违约金15,875,910.00元等。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正式立案,2025年3月4日向法院申请冻结中电启明星资金87,500,000.00元,后向法院申请冻结国网信通公司资金26,730,000.00元。截止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尚未开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5,425,129.02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05,425,129.02 |
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1元。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1)农网资产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和阿坝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为加快阿坝州四姑娘山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小金县地方电力的发展,本公司受托承办和管理阿坝州映秀至四姑娘山输变电设施的农村电网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3,602.50万元和本公司受托以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汶川县支行贷农网专项款3,600.00万元。由于农网资产的权属不清楚,本公司一直与相关各方协商确权未果,故未将农网资产和负债纳入本公司2008年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列报。汶川“5.12”地震造成阿坝州映秀至四姑娘山输变电设施的农村电网项目资产损失1,542.17万元。
出于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考虑,2008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受托以阿坝州华西沙牌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汶川县支行贷农网专项款36,000,000.00元及代付利息9,421,688.18元合计45,421,688.18元列作其他应收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款,并按个别认定法计提了坏账准备。2021年末农网资产灾后尚未恢复营运,由于农网资产的权属仍存在争议,农网资产的国债资金3,602.50万元仍未列入公司本年会计报表列报。
(2)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收回江河欠款事项
原四川岷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材料公司,注销前受公司控制)与成都瑞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电子材料公司2.44%的股权,以下简称瑞文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江河之间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于2007年12月7日作出了(2007)川民终字第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江河应返还电子材料公司9,270,201.35元,瑞文电子公司对江河的债务向电子材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电子材料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向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08年12月8日,电子材料公司已经收回欠款770,201.35元,江河尚
欠电子材料公司850.00万元。在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电子材料公司与江河、瑞文电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江河对电子材料公司的债务改为分期分次偿还。2017年3月17日,电子材料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注销该公司。2017年7月6日,公司、电子材料公司、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签订《债权转移协议》,约定电子材料公司将其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拥有的债权、利息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移给公司,公司取代电子材料公司而成为对江河及瑞文电子公司的新的债权人。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电子材料公司及公司累计收回款项440.00万元,尚余债权410.00万元。
(3)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系列案2019年8月20日凌晨3时许,汶川县下庄村茶园沟沟口开始诱发山洪泥石流现象,随着降水持续,洪流在茶园沟中下游段侵蚀加剧,两岸临沟松散堆积体出现多处大范围溜滑垮塌,形成泥石流。泥石流龙头达到下游拦挡坝部位将拦挡坝损毁,形成溃坝型泥石流。出沟泥石流物质在沟口迅速堆积形成堰塞体堵塞主河道杂谷脑海河,导致杂谷脑上游水位抬高,造成回水淹没的次生灾害。因损害发生时,下庄电站属于原岷江水电资产,故下庄茶园沟村民将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岷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损失进行赔偿。下庄系列案中,因泥石流灾害致损引发的上游案件53件,下游案件7件(上、下游经法院合并后为10案),另有1案为灾后致损案。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向法院申请重新对泥石流与下庄电站的因果关系等事项进行司法鉴定。2022年,收到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认为,泥石流携带大量泥沙及卵石冲入杂谷脑河,形成堰塞体,瞬间堵塞河道,堆积塞体高度已超过下庄电站闸门排架高度,使上游来水无法宣泄,进而抬高上游水位,造成上游淹没灾害,因此,下庄电站应对上游损失承担30%责任。2022年12月31日,对上、下游10案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确认预计负债1,933,857.34元。
2023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下游案件裁判文书,公司无相关赔付责任。2023年5月4日,上游案件全部完结,公司共赔付1,664,037.74元。2023年7月11日,新发上游案件11案,标的共1,250,460.00元。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126,729.00元。
2024年8月22日,公司收到灾后致损案民事调解书,公司已支付441,000.00元调解款。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下庄系列案已全部结案。
(4)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合同及相关协议纠纷案
2007年,汇源公司将其所持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杨家湾公司委托,继续对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另外,公司、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水电站进行管理,管理范围为:完成电站初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12,500.00万元内,利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公司承担,节约部分归汇源公司所有。2009年4月2日,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汇源集团、公司四方又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7日,汇源集团对汇源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汇源公司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被告拒不整改,使杨家湾水电站长期不能投产运行,造成杨家湾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a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赔偿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质量不合格缺陷处理费用人民币(下同)5,240.25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金524.025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汇源公司向杨家湾公司支付从2009年5月8日起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电站逾期试运行成功损失赔偿款,按电站每逾期1天支付5万元赔偿款计算,应从2009年5月8日起计算至电站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日2012年4月16日,共1074天,赔偿款为5,370.00万元;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按约定支付杨家湾公司应收款68,099.42元;e请求依法判令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f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2012年5月14日,子公司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川民初字第1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杨家湾公司诉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汇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受理。
2018年9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a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实际发生的水电站修复费用26,841,979.99元;b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2,684,197.999元;c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3,600.00万元;d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遗留欠款68,099.42元及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8,099.4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从2013年3月19日计算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止);e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60万元;f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追偿;g驳回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2019年12月31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终938号,对此案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汇源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做出(2020)最高法民申22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杨家湾公司累计收到执行回款3,398,206.62元。2024年1月23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执行回款23,201,569.65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累计收到执行回款26,599,776.27元。
(5)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合同及相关协议纠纷案
2007年,公司与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现名称为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530.00万元受让汇源公司所持有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51%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款中的400.00万元作为杨家湾电站全部机组按国家规定试运行成功2年内汇源公司对公司的保证金,在股权交易时公司暂不支付。同时约定,汇源公司保证在金川县投资设立一家高载能企业,该企业年耗电量应与杨家湾电站发电量相匹配,汇源公司向公司支付100万元作为设立高载能企业的保证金。2007年,汇源公司将其所持杨家湾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杨家湾公司委托,继续对杨家湾水电站工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另外,公司、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汇源公司受杨家湾公司之托对杨家湾水电站进行管理,管理范围为:完成电站初步设计全部内容,总投资控制在12,500.00万元内,利益风险为超出部分由汇源公司承担,节约部分归汇源公司所有。2009年4月2日,杨家湾公司与汇源公司、汇源集团、公司四方又签订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该工程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7日,汇源集团对汇源公司履行协议的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汇源公司不按协议履行,对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致使电站引水隧洞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工程逾期两年多时间里,被告拒不整改,使杨家湾水电站长期不能投产运行,造成杨家湾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为此,杨家湾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引水隧洞质量问题诉讼期间,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杨家湾公司先行垫资完成了杨家湾水电站引水隧洞质量整改,于2017年12月正式投运。但因汇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杨家湾水电站建设管理义务,杨家湾水电站又于2018年1月10日发生压力管道竖井及下平段洞埋部分漏水,造成电站压力管道、厂房、机组、电气设备等设备设施受损已暂停运行。
为此,杨家湾公司于2018年6月向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起诉讼,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a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公司赔偿原告杨家湾公司因杨家湾水电站压力管道漏水及因漏水事故导致的工程修复费用3,542.54万元;b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自2018年1月10日起至杨家湾水电站2018年1月10日漏水事故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并试运行成功之日止的杨家湾水电站发电损失,按每一天支付5.19万元(5,324.00万元除以2018.1.10-2020.10.31期间共计1025天,每天约等于5.19万元)赔偿款计算,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共计761天)为3,949.59万元;c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向原告金川水电支付上述1、2项之和10%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2月10日为749.21万元[(3,542.54万元+3,949.59万元)*10%];d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诉讼财产保全产生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用5.00
万元;e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能源赔偿原告金川水电因杨家湾水电站漏水事故检测费用
249.8617万元、本案漏水事故鉴定费用402.48万元;f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汇源能源和汇源集团承担;g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汇源集团对上述a、b、c、d、e、f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018年7月,子公司杨家湾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8)川32民初5号受理通知书,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川3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经三次公开开庭审理,对此案件判决情况如下:(一)判决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水电站修复费用35,425,400.00元;
(二)判决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水电站逾期发电损失22,500,000.00元;(三)判决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交付质量不合格水电站的违约金3,542,540.00元;(四)判决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50,000.00元;(五)判决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向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支付检测费2,498,617.00元;(六)判决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的前述五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汇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追偿;(七)驳回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86,735.00元,鉴定费用4,024,8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4,516,535.00元,由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负担1,129,135.00元,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387,400.00元。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二审于2021年9月9日立案,于2022年5月19日下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3月2日收到再审裁定,裁定驳回汇源公司再审申请。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再审已结案,尚在执行中。
(6)上海碧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
2022年10月26日,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远软件”)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碧勤认为:继远软件与上海碧勤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履行完毕。但根据继远软件2017年6月29日、2017年9月22日出具的《货物签验收单》,显示187套、267套UG905套装验收合格,但继远软件未支付对应货款,属不当得利,应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1,833,638元。2022年11月2日,法院组织诉前调解,2024年2月20日,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2024年3月,继远软件收到(2023)皖0191民初10433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继远软件是否多收取两批货物,造成了上海碧勤公司货款及利润等损失。上海碧勤公司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继远软件不当收取了案涉两批产品,故对上海碧勤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上海碧勤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海碧勤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6月19日、7月2日法院组织开庭。2024年10月25日,继远软件收到(2024)皖01民终505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报出日,该案已结案,继远软件不承担责任。
(7)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诉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案
中电飞华与上海泛电机电设备贸易中心(以下简称“泛电机电”)于2020年12月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中电飞华依约支付了首期价款。2021年6月,由于项目需求变更,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核减部分设备,变更合同总价款,确认首期价款中电飞华已支付,剩余验收款待项目验收后支付,约定补充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后泛电机电始终未按约定供货。2024年,中电飞华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一是请求判令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解除;二是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预付款1,330万;三是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68.86万元;四是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6月25日,进行庭前谈话。2024年8月27日,本案开庭审理。2024年10月8日,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一是判令泛电机电与中电飞华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24年6月18日解除;二是泛电机电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中电飞华合同预付款13,300,000.00元;三是泛电机电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中电飞华违约金2,683,600.00元;四是泛电机电承担案件受理费117,701.60元、保全费5,000.00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案正处于执行过程中,中电飞华已于2024年12月对该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8)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上海泛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3年5月16日,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法院起诉泛观公司,并于2023年10月16日追加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勤公司”)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如下:一是判令原告与被告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25日(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解除;二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与天勤公司共同向原告返还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三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租金17,562,871.82元(租赁押金5,125,376.55元已抵扣租金);四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并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五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的房屋使用费2,938,735.68元,并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自2023年11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六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实际损失1,699,879.8元;七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八是判令被告泛观公司和天勤公司承担诉讼费。该案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10月16日、11月29日、2024年1月15日进行四次开庭。2024年3月13日,收到法院发送的泛观反诉状及证明材料。2024年4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民事判决书》,一是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与泛观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8月解除;二是判决泛观公司与天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返还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115号的27#仓库;三是判决泛观公司支付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租金17,562,871.82元、2021年5月21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76,270.11元,2021年12月14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的实际损失1,699,879.8元,解约违约金2,539,391.11元,及自2023年8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租金之日止,以17,562,871.8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以每日30,611.83元的标准支付自2023年8月26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四是判决泛观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163,646.02元。
2024年5月23日,法院通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2024年7月3日,中电飞华上海分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10月12日,法院经执行未发现泛观有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执行终结。
(9)郑州马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诉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思极星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18年11月30日,郑州马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渡公司”)与中电启明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马渡公司将自己合法使用的马渡物流园区内围墙附近场地0.98亩(660平方米)土地作为租赁物出租给中电启明星使用,租赁期限5年,租赁费为61,740元/年。2020年12月14日,马渡公司、中电启明星及思极星能签订《合同权利义务概况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中电启明星将2018年11月30日所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况转让给思极星能。《合同权利义务概况转让协议》签订后,《租赁合同》仍然正常履行至2023年11月。由于思极星能实际占有使用土地到2024年8月但未支付部分租金,且《租赁合同》续签事宜协商未果,马渡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起诉中电启明星及思极星能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46,305元,恢复原状并退还租赁土地。
2024年12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思极星能、第三人河南九域龙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拆除位于马渡物流园区内围墙附近场地0.98亩(约660平方米)土地上所有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拆除后平整地面并将上述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原告马渡公司;被告思极星能向原告马渡公司支付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的土地占用损失46,305元,后续损失按照61,740元/年的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归还之日;驳回原告马渡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本报告报出日,中电启明星不承担责任,该案已结案。
(10)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诉阿拉善左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5年11月,继远软件与案外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联合中标阿拉善左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阿拉善盟吉兰泰30MWP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继远软件在本项目中承担光伏组件货物供货。2015年11月,继远软件与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签订《国电电力阿拉善盟吉兰泰30Mwp光伏发电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约定继远软件向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提供该项目建设所需组件产品,组件产品的合同价款为129,893,617.00元,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100%货款给继远软件。同月,继远软件又与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内蒙古锋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锋威”)签订《付款担保协议》,约定由内蒙古锋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继远软件已按约定履行供货义务,该光伏发电项目也如期竣工,并投产使用。2016年8月4日,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发起设立资金信托计划进行融资。英大信托为第一顺位收款人,继远软件剩余款项收款顺位后于英大信托。2016年8月5日,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向继远软件支付了货款金额109,990,000元。2020年以后,继远软件多次与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和英大信托就剩余货款支付事宜进行电话、微信联系,并因审计需要就往来账多次向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寄发询证函。2022年1月25日,继远软件收到英大信托发来的《告知函》一份,告知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擅自变更电费结算账户,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构成违约。时至今日,阿拉善光伏发电公司尚欠剩余货款19,903,617元未支付。2024年12月5日,继远软件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3月28日,本案已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25年4月8日,继远软件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5)内2921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信产继远软件的诉讼请求。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5,141,451.53 | 46,056,551.38 |
1年以内小计 | 35,141,451.53 | 46,056,551.38 |
1至2年 | 12,583,800.00 | 14,835,144.00 |
2至3年 | 7,043,900.00 | 2,420,900.00 |
3至4年 | 1,680,900.00 | |
5年以上 | 861,045.31 | 940,771.52 |
合计 | 57,311,096.84 | 64,253,366.9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311,096.84 | 100.00 | 861,045.31 | 1.50 | 56,450,051.53 | 64,253,366.90 | 100.00 | 942,521.17 | 1.47 | 63,310,845.73 |
其中: | ||||||||||
其中:应收关联方款项 | 56,450,051.53 | 98.50 | 56,450,051.53 | 63,277,602.38 | 98.48 | 63,277,602.38 | ||||
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 861,045.31 | 1.50 | 861,045.31 | 100.00 | 975,764.52 | 1.52 | 942,521.17 | 96.59 | 33,243.35 | |
合计 | 57,311,096.84 | / | 861,045.31 | / | 56,450,051.53 | 64,253,366.90 | / | 942,521.17 | / | 63,310,845.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其中: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客户应收款项 | 56,450,051.53 | ||
合计 | 56,450,051.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单位款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861,045.31 | 861,045.31 | 100.00 |
合计 | 861,045.31 | 861,045.31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42,521.17 | -1,749.65 | 79,726.21 | 861,045.31 |
合计 | 942,521.17 | -1,749.65 | 79,726.21 | 861,045.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9,726.2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566,800.00 | 15,566,800.00 | 27.16 | ||
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9,033,800.00 | 9,033,800.00 | 15.76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4,793,970.25 | 4,793,970.25 | 8.36 |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3,700,000.00 | 3,700,000.00 | 6.46 | ||
天津市普迅电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2,250,000.00 | 3.93 | ||
合计 | 35,344,570.25 | 35,344,570.25 | 61.67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9,220,791.46 | 31,002,274.97 |
其他应收款 | 747,427,998.99 | 803,756,995.31 |
合计 | 766,648,790.45 | 834,759,270.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19,220,791.46 | 31,002,274.97 |
合计 | 19,220,791.46 | 31,002,274.97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25,532,820.02 | 680,821,765.52 |
1年以内小计 | 625,532,820.02 | 680,821,765.52 |
1至2年 | 8,853.84 | 3,145,394.48 |
2至3年 | 2,500,000.00 | 5,848,651.29 |
3至4年 | 5,848,651.29 | 3,000,000.00 |
4至5年 | 3,000,000.00 | 130,783.55 |
5年以上 | 185,150,244.24 | 185,077,741.34 |
合计 | 822,040,569.39 | 878,024,336.1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626,579,131.53 | 803,214,111.78 |
代垫农网建设贷款及利息 | 45,421,688.18 | 45,421,688.18 |
代垫基建款 | 15,513,108.65 | 15,513,108.65 |
备用金 | 336,299.25 | 336,299.25 |
其他 | 134,190,341.78 | 13,539,128.32 |
合计 | 822,040,569.39 | 878,024,336.1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8,845,652.69 | 45,421,688.18 | 74,267,340.8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45,229.53 | 345,229.5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9,190,882.22 | 45,421,688.18 | 74,612,570.4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267,340.87 | 345,229.53 | 74,612,570.40 | |||
合计 | 74,267,340.87 | 345,229.53 | 74,612,570.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295,000,000.00 | 35.89 | 委托贷款 | 1年以内 |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7.98 | 委托贷款 | 1年以内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191,634,980.25 | 23.31 | 委托贷款 | 1-5年以上 |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5,421,688.18 | 5.53 | 委托贷款 | 1年以内 | 45,421,688.18 |
小金四姑娘山旅游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3.65 | 代垫农网建设工程款 | 5年以上 | |
合计 | 792,056,668.43 | / | / | / | 45,421,688.1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13,823,674.75 | 3,713,823,674.75 | 3,706,591,092.80 | 3,706,591,092.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93,211,016.83 | 293,211,016.83 | 306,637,365.19 | 306,637,365.19 | ||
合计 | 4,007,034,691.58 | 4,007,034,691.58 | 4,013,228,457.99 | 4,013,228,457.99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 29,400,000.00 | 29,400,000.00 | ||||||
安徽继远软件有限公司 | 693,240,901.36 | 1,590,120.91 | 694,831,022.27 | |||||
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15,406,699.20 | 1,773,633.91 | 617,180,333.11 | |||||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有限公司 | 1,028,069,038.09 | 1,897,566.75 | 1,029,966,604.84 | |||||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40,474,454.15 | 1,971,260.38 | 1,342,445,714.53 | |||||
合计 | 3,706,591,092.80 | 7,232,581.95 | 3,713,823,674.7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四川福堂水电有限公司 | 306,637,365.19 | 132,528,997.74 | 444,653.90 | 146,400,000.00 | 293,211,016.83 | ||||||
小计 | 306,637,365.19 | 132,528,997.74 | 444,653.90 | 146,400,000.00 | 293,211,016.83 | ||||||
合计 | 306,637,365.19 | 132,528,997.74 | 444,653.90 | 146,400,000.00 | 293,211,016.83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9,695,796.34 | 57,532,308.46 | 80,651,993.25 | 62,631,692.76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69,695,796.34 | 57,532,308.46 | 80,651,993.25 | 62,631,692.7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能源创新服务板块 | 32,588,768.04 | 29,484,155.72 |
企业数字化应用板块 | 37,107,028.30 | 28,048,152.7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216,981.13 | 934,695.09 |
华北 | 25,133,113.21 | 18,851,658.80 |
华南 | 3,897,641.51 | 2,993,560.27 |
华中 | 3,045,930.03 | 2,358,269.01 |
西北 | 2,529,056.60 | 1,942,426.80 |
西南 | 33,873,073.86 | 30,451,698.49 |
按行业分类 | ||
信息通信 | 69,695,796.34 | 57,532,308.46 |
合计 | 69,695,796.34 | 57,532,308.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8.11万元,其中:
73.20万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4.91万元预计将于2026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6,179,220.37 | 210,203,225.0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2,528,997.74 | 122,194,690.9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2,181,992.06 | 6,288,584.58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15,037,606.66 | 15,320,543.63 |
合计 | 375,927,816.83 | 354,007,044.17 |
其他说明: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729,259.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 2,842,062.28 |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33,603.1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35,959.1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14,542.6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6,911.20 |
合计 | -12,133,387.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42 | 0.57 | 0.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1 | 0.58 | 0.5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王奔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3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