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2024年度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冯巧根先生、王廷信先生和唐震女士组成,其中冯巧根先生为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计召开8次会议。所有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履职,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会上积极交流、发表建议与意见,客观审慎出具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与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等进行协调与沟通。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2024/1/24 | 1.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2.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快报,听取财务部汇报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分析财务指标重大变化的原因,并确定是否进行业绩预告事宜;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4.审计部汇报2023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和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 |
2024/4/18 | 1.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内控审计总结。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3.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报告》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 |
2024/4/28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6/5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7/12 | 1.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2.审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快报,听取财务部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指标重大变化原因分析,并确定是否进行业绩预告事宜。 |
2024/8/22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10/25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12/6 | 听取公司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汇报。 |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日常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1.评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通过考察其为公司所作的各项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和审计质量等因素,认为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关键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对公司审计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职责。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提供服务情况报告,并就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议通过了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益建议和重点关注事项,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部审计发现的
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积极督促公司落实。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了便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敦促年审会计师主动关注公司发布的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要求其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证券投资部等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四、总体评价2024年,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促进公司内控的健全完善。2025年,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本页无正文,为《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签字:
冯巧根: | 王廷信: |
唐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