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_公司公告_金健米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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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临2022-58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常德德山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7,583,5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1.437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代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胡君先生因为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绍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6,933,35199.5274650,2000.47260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选举李子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37,582,45299.9992
2.02关于选举张小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37,582,45299.9992
2.03关于选举苏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37,582,45299.9992
2.04关于选举杨乾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37,582,45299.9992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周志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7,582,45299.9992

3.02

3.02关于选举胡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7,582,45199.9992
3.03关于选举凌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7,582,45299.9992

3、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关于选举刘学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37,582,45299.9992
4.02关于选举李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37,582,45299.9992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选举李子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1.02关于选举张小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1.03关于选举苏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1.04关于选举杨乾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2.01关于选举周志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2.02关于选举胡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50,20099.831100.000000.0000
2.03关于选举凌志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3.01关于选举刘学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3.02关于选举李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650,20199.831200.000000.0000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皆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青云、梁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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