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_公司公告_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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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需将收购的中晚籼稻销售给湖南省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粮食有限公司和金健粮食(益阳)有限公司在执行湖南省储备粮轮换业务时,需分别将新收购轮入的6,000吨和5,000吨优质中晚籼稻销售给关联方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前述关联交易价格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门储备粮收购价格执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陈伟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凌志雄、胡 君、周志方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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