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_公司公告_金健米业:金健米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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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4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7,613,3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1.4423

3、董事会秘书陈绍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36,948,15199.5166665,2000.483400.0000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66,10097.797615,0002.202400.0000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5,9002.3344665,20097.665600.0000
2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66,10097.797615,0002.2024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青云、陈秋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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