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_公司公告_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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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关资料的问询和了解,结合我们的认识和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资产,旨在解决其与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关联董事全臻先生、陈伟先生、成利平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在遵循市场交易原则和公平协商定价原则下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股权托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新增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在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平台和资源优势的前提下,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全臻先生、陈伟先生、成利平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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