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要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逐步解决控股股东与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方式是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合理约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子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所需作出的计划安排,且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平台和资源。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方式公平、公正,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