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0-19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分支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1月16日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 是 |
执业资质 | 湖南省财政厅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4302)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19楼 |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合伙人数量 | 204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1,606人 | |
从业人员 | 5,603人 | ||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 1,000人以上 | ||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 | 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 22亿元 | 上年末净资产 | 2.7亿元 |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年报审计情况 | 年报家数 | 403家 | |
年报收费总额 | 4.6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等。 | ||
资产均值 | 约103亿元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 投资者保护能力 | |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 | 1亿元以上 |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 1亿元以上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2次 | 3次 | 5次 |
自律监管措施 | 1次 | 无 | 无 |
具体情况如下:
处理类型 | 处理日期 | 所涉项目 | 处理机关 | 处理决定文号 | 处理决定名称 | 是否仍影响目前执业 |
自律监管措施 | 2017年2月28日 | 杭州天元宠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股转系统发〔2017〕7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8月11日 |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 | 浙江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3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7年11月3日 |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海南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1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1月8日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项目 | 四川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阮响华、陈洪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2月22日 | 湖南大康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上海成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项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1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8年5月11日 | 中青朗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广东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3月14日 |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 福建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志恒、章天赐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3月15日 |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 | 浙江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7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9月17日 |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年报审计项目 | 广东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75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金顺兴、李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6日 |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涉及会计差错部分 | 浙江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8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陈志维、李琼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行政监管措施 | 2019年12月20日 |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项目 | 广东监管局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19号 | 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禤文欣、陈建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否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兼职情况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项目合伙人 | 贺焕华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拟上市公司提供过IPO审计和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黄灿坤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一直从事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本期签字会计师 | 贺焕华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拟上市公司提供过IPO审计和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刘钢跃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一直从事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 无 | 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刑事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行政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自律监管措施 | 无 | 无 | 无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的报酬为58万元,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0万元,两项合计78万元。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同时在审计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我们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公司自1998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都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以来,该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综上,同意支付其2019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8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三、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