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3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全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常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基准利率,期限为一年,贷款方式为信用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向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大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用贷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专项用于保价稳供的粮油产品原材料的采购。
本次提供资金的年利率在2%-3%之间,最终将按银行实际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0-07号的公告。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全臻先生、陈伟先生、成利平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23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编号为临2020-08号的公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