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0-03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月20日,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关联董事全臻先生、陈伟先生、成利平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董事李启盛先生、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戴晓凤女士、凌志雄先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追加确认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超额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渠道转型及业务拓展所需,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全臻先生、陈伟先生、成利平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2、本次追加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人 | 2019年预计发生金额(不含税) | 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 本次追加金额(不含税) |
1 |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 | 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21,243,051.95 | 5,243,051.95 |
总 计 | 16,000,000.00 | 21,243,051.95 | 5,243,051.95 |
注: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未经审计。
追加原因说明:公司向关联方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冻食品公司”)购买产品,是借助关联方速冻产品的优势,进一步扩展线上销售平台,2019 年公司向速冻食品公司进行产品采购的实际发生金额高于原有预计额度,为此公司需追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5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王彦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湖南宁乡蓝月谷西路99号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米、面制品、糕点、面包的制造;生产预拌粉;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方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速冻食品公司总资产为14,717.85万元,总负债为12,637.25万元,净资产为2,080.60万元, 2019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2,514.89万元。
3、关联方关系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与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同属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系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追加确认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速冻食品公司超额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向其购买产品和商品不超过人民币5,243,051.95元。
2、交易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追加确认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子公司速冻食品公司超额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243,051.95元,在此范围内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强化和稳固公司新零售及电商营销渠道的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