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志辉先生主持,监事成利平女士、职工监事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固定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5.11万元。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故同意本次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