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_公司公告_金健米业关于控股股东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时间:

金健米业关于控股股东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9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米业”或“公司”)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其中,根据签订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霞公司”)拟认购不低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50%的股份。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材料的补充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金霞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就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况作出承诺如下: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金霞公司不存在减持金健米业股票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金健米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金霞公司不会减持金健米业股票,亦不会做出减持金健米业股票的计划; 3、如金霞公司发生上述减持情况,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金健米业所有,且金霞公司将承担因此给金健米业造成的损失。 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