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准则),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同时,新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准则内容见财会[2017]15号文件)。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全 票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发 生的相关业务。公司执行该规定对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 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影响金额(元) 目 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 1 他收益”项目,符合新准则要求计入“其他收益”的 其他收益 2,858,393.00 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财务费用-利息 2 将企业直接收到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应借款费用。 -8,721,187.01 支出 原准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相关项目按新准则调 营业外收入-政 3 -11,579,580.01 整后,对本期营业外收入项目产生影响。 府补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净资产、2017 年 1-6 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