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6月30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30日和2017年7月7日发布了《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和《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确定,按照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