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财政补贴的基本情况 1、2017年6月7日,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建指【2017】12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收到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两型社会创建资金人民币20万元。 2、2017 年 6 月 28 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55 号)的文件精神,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津市市毛里湖镇财政所拨付的退养奖励资金人民币 109 万元。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上述收到的资金合计129 万元计入当期收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