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健米业或我公司)于2017年 4月 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8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 2017年 4月 11 日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年报披露,公司本期扣非净利润约为 -1,333万元,公司2012年至2016年扣非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公司本年收到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4,290万元,同比增长127.53%, 为报告期内净利润的4.25倍。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对 比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低的原因;(2)公司是否存在对政 府补助的重大依赖,以及未来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低的主要原因: 公司以粮油食品加工为主业,产业涵盖米、面、油、乳、药等,分产业规模小,各产业产品的市场影响力不足,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难以快速扩大销量以获取规模效益。特别是药业近几年受政策和行业竞争影响,出现了较大亏损。 大米产品方面:国家为保障农民利益,对原粮实行保护价收购,为保障民生,抑制市场销售价格,所以大米加工行业近年来一直处于“稻强米弱”的状态,公司的大米销售规模较行业巨头中粮、益海嘉里差距较大,大米加工盈利空间微薄。 油脂产品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植物油有限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为 7.47 亿元,而湖南区域同行业公司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 司的营业收入为 27亿元。 挂面产品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为 1.42 亿元,而相邻地区同行业企业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营业收入高达 22亿元。 乳制产品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营业收入 0.99 亿元,而同行业企业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 收入为 202亿元。 药品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为 0.95 亿元,而同行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营 业收入为 85.66亿元。2016年度公司亏损 0.17亿元,主要受药业政 策和行业双重挤压影响,销售费用比较高,但其主要产品大输液毛利相对较低,偏小的销售规模,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弥补高水平费用,导致公司出现较大亏损,吞噬了其它产业盈利。 现阶段,我公司米、面、油、乳、药等主要产业与同行业企业相比规模偏小,尽管经过近几年的提质改造,实现了产业盈利,但一时难以快速形成规模效益导致整体盈利能力仍然偏弱。2016 年年报披露,公司本期扣非净利润约为-1,333 万元,剔除药业公司本期亏损后的扣非后净利润为 322万元。近几年,公司通过产业提质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粮油食品产业出现了良好发展趋势。 (2)公司是否存在对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以及未来拟采取的 改善持续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 公司 2012-2016年度政府补助及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政府补助 2,994.26 4,640.14 8,523.99 1,885.87 4,290.90 其中: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政府补助 2,479.98 4,086.44 7,826.10 1,106.91 2,755.72 经常性政府补助 514.28 553.70 697.89 778.96 1,535.18 净利润 695.39 1,264.08 1,296.41 -17,228.08 927.14 政府补助/净利润 430.59% 367.08% 657.51%-- 462.81% 经常性政府补助/净利润 73.96% 43.80% 53.83%-- 165.58% 公司作为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始终坚持“农”字本色,做“粮食”文章,积极探索“科技作动力、利益为纽带、公司加农户、企业联基地”的农、工、科、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公司承担了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民生的社会责任,得到了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政策性补贴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壮大经营规模。规模经营是粮油食品行业抵御市场风险、求得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基地布局、产业布局、市场布局,加快米、面、油、乳等产业的资源整合进程,壮大产业经营规模。 二是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大力开发附加值高的战略新品,提升盈利能力。在当前消费者健康、绿色消费理念逐步提升的前提下,公司将立足特色、走差异化之路,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由初级产品提供商向高端健康产品提供和服务集成商转变。 三是狠抓内部管理,从原辅料采购入手,全环节控制成本;从技术改造入手,提升工艺水平,提高出品率,降低消耗。 四是积极促进亏损子公司扭亏。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下大力气对药业进行结构调整,全力开发新品。现已渐见成效——高毛利的新药和直软产品销售增长较快,开始逐步替代低毛利产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1)针对盈利能力我们对公司各期的收入、成本费用、毛利率 变动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①检查公司的各项目收入的明细情况、回款情况、销售合同等,并抽查了大额收入的合同、发货单、发票、增值税缴纳情况及相关发货记录。 ②结合往来对收入采购交易金额函证,对回函情况进行分析。 ③获取公司成本计算单,检查其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运费的计算和分配方法,是否与账面处理一致,并分析成本变动原因。 ④分析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各项目的发生额占费用总额的比例,并与前期进行比较。 ⑤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部分凭证,实施截止测试等程序。 (2)关于政府补助,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①我们了解公司利润的构成及主要来源,关注公司的盈利情况是否依赖政府补助,将其作为重点关注领域并安排有足够胜任能力的人员进行审计。 ②检查政府补助相关的文件及到账情况,关注政府补助确认是否符合文件中所附条件,尤其关注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受行业限制,粮油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受到抑制,盈利空间被压制;同时米、面、油等主要产业与同行业相比,在同行业中规模偏小,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导致公司盈利能力较低。同时由于药业受政策和行业双重挤压,近几年亏损较大,进一步吞噬了粮油主业盈利。 公司作为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承担了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民生的社会责任,得到了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政策性补贴一直是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在公司利润结构中的比重较大。 但公司 2016年粮油食品产业出现了良好发展趋势。2016年公司本期扣非净利润约为-1,333 万元,剔除药业公司本期亏损后的扣非净利润为 322万元,公司粮油主业已实现盈利。 2、季度波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 为4.98亿元、5.09亿元、4.96亿元和7.12亿元,公司第一至四季度扣 非净利润分别为378万元、37.5万元、-1,508万元和-240.5万元,公 司前三季度收入较为稳定,第四季度收入明显上升,但公司第二、三、 四季度扣非净利润却大幅下滑。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经营情况、毛利率情况说明上述现象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 2016年度各季度主要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年度累计 营业收入 49,886.38 50,907.73 49,632.57 71,296.51 221,723.19 扣非净利润 378.99 37.56 -1,508.98 -240.54 -1,332.97 销售费用 3,423.34 3,430.14 4,956.23 2,985.04 14,794.75 毛利率(%) 12.26 11.77 11.44 10.27 11.33 (1)公司粮油产品销售的季节性特征明显,每年的第四季度, 都是公司的购销旺季,加之 2017年春节较上年提前 12天,公司经销商提前备货需求较大,故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幅明显。 (2)第二至四季度与第一季度相比,扣非净利润大幅下滑,其 主要原因是: 一是 2016 年第一季度适逢元旦、春节,粮油产品销售以中高档产品的销售为主,占比 27.31%,而第二至四季度,中高档产品所占 比重仅 23.56%,因此第一季度的毛利率在全年四个季度中最高,为 12.26%。第二至四季度,由于产品销售结构的变化,毛利率低于第一 季度。同时,2016 年第一季度之后,粮油原料、包材等原辅料价格逐步走高,导致毛利率逐季下降,第二、三、四季度毛利率分别为 11.77%、11.44%和 10.27%,直接导致公司扣非净利润比第一季度大 幅下降。 二是第三季度为粮油产品的销售淡季,在此期间,公司力求淡季不淡,加大了市场投入,同时鼓励经销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促销活动,并约定在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由公司给予费用支持,因此第三季度市场费用投入明显高于其他季度,这是导致公司第三季度扣非净利润降幅较大的主要原因。 三是第四季度进入了公司产销旺季,第三季度市场投入效益显现,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公司扣非净利润与第三季度相比大幅提高,但由于粮油原料及包材价格上涨的幅度持续增大,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导致公司第四季度扣非净利润仍不及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1)获取公司的收入、成本确认政策,相关账务处理情况,对 公司收入、成本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2)编制分产品收入成本明细表,对收入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比较收入、成本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行业的经营规律,了解业务收入变化是否与市场需求变动趋势一致。 (3)关注毛利率异常波动的情况,分析原因及其合理性。 (4)检查收入合同及收入确认原始单据,关注交易是否真实, 对主要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进行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定价是否公允、合理等;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并关注期后的回款情况。 针对客户回款,核对银行流水,检查回款单位、时间及金额是否与账面一致。 (5)结合往来对收入实施函证,对回函结果进行分析。 (6)获取并检查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分配方 法是否遵循一贯性,核算是否正确,并检查收入成本是否配比。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粮油产品业务销售的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加之公司粮油原料及包材价格上涨的幅度持续增大,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导致公司第 4季度扣非净利润不及第 1季度和第 2季度。季度扣非净利润变动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预收账款。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预收账款为9,305万元,较 上期5,535万元增加68%,请结合公司经营、销售模式补充披露本期预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大额预收账款未结转为营业收入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粮油产品的销售,对经销商主要执行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 2016 年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明显,主要是 2016 年 12 月 20 日以后,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 2016 年下半年,粮油原料及包材价格一路上涨,市场对粮油产品涨价的预期较高,加之 2017 年春节较往年提早,经销商纷纷提前打款备货并锁定采购价格,导致公司本期末预收账款金额增幅较大。 同时,因受公司库存储备、运输配送等因素影响,导致年末仍有部分预收款的产品暂未发出,资产风险尚未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因而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了预收账款。 年报修订情况:上述内容已在《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第 36 项“预收账款”中补充披露。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1)获取预收账款明细表并进行分析,金健米业预收账款期末 大幅增加主要系金健营销公司预收经销商货款增加。 (2)获取并查阅大额预收账款客户的相关合同,并进行核对。 (3)查看大额预收账款期后结转收入的凭证、运费单据,确认 收入归属期为 2017年。 (4)对大额预收账款客户进行函证,回函未见异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补充披露的预收账款大幅增加情况属实,大额预收账款未结转营业收入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4、差旅费。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销售费用中,差旅费为 26,462,772.79,元,管理费用中交通差旅费为4,543,818.28元,交通 差旅费合计31,006,591.07元,2015年的交通差旅费合计为 38,363,001.96元。请公司结合产品主要销售区域、经营、销售模式 补充披露差旅费金额较高的原因,补充披露差旅费的具体内容,并进行同行业比较说明公司差旅费是否属于正常水平。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 2016年度的差旅费合计约为 3,100万元,其中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的差旅费为 2,001万元(销售费用中 1,983万元,管理费用中 18万元),占金健米业公司该类费用的 65%。扣除药业公司差旅费后为 1,099万元,占非药品营业收入的 0.52%,与同行业西王食品差旅费 1,722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 0.51% 基本持平。药业公司差旅费偏高的主要原因是:药业公司对其营销人员实行销售费用包干,即由业务员采取费用报销的方式支付销售包干费用。公司根据业务员提供的不同票据分别计入相应费用项目,其中以飞机车船票、住宿费、车辆过路过桥费以及小车汽油费票据居多,因此该公司差旅费较高,但其销售费用率仅为 28.4%,与同行业千金 药业 30%、康缘药业 44.68%、联环药业 34.21%、华润双鹤 24%等相比, 其销售费用率属于中等偏低水平。 年报修订情况:上述内容已在《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第 63 项“销售费用”中补充披露。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1)获取公司费用报销政策,检查审批手续健全性,取得原始 凭证有效性。 (2)获取各公司费用明细表,计算分析各个月份销售费用总额 及主要项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以及各个月份销售费用中主要项目发生额及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进行对比分析,费用合理。 (3)通过分析费用,子公司药业公司差旅费占比较高,其主要 原因是:药业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销售费用包干,即药品销售费用由业务员采取费用报销的方式支付,公司根据业务员报销的不同票据分别计入相关费用项目,其中以飞机车船票、住宿费、车辆过路过桥费以及汽油票据报销为主,因此导致该公司差旅费较高。 (4)对费用进行截止测试,未见异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补充披露的差旅费相关情况属实,与同行业相比,公司差旅费属于正常水平。 二、关于财务问题 5、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确认。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生产性生物 资产成乳牛本期因自行培育增加金额847,830.75元,2016年半年报披 露,公司因自行培育增加金额1,625,562.65元,高于年报披露的自行 培育成乳牛的增加金额。公司因处置成乳牛本期减少7,842,761.03 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成乳牛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会计确认 政策;(2)公司上半年自行培育成乳牛增加金额高于全年增加金额 的原因;(3)公司处置成乳牛的原因、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及其合 理性;(4)处置成乳牛存在受让方的,请披露受让方情况和受让对 价,如涉及屠宰出售,请披露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资质;(5)公司对 处置成乳牛获得的收益的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会计确认政策: 公司报表所列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业公司)牧场的奶牛。该资产按生长周期划分为三类:6 个月以下的为犊母牛;6 个月至第一次产奶期间的为育成牛;开始产奶的为成乳牛。 每月末,公司都会根据奶牛实际存栏情况进行牛群转群调整:生长期达 6个月的犊母牛转为育成牛,按犊母牛上月末的平均成本计算其转群牛成本;育成牛达产奶期后转为成乳牛,按育成牛上月末的平均成本计算转群牛成本。 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己养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实际发生成本计价。 公司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2)年报披露,公司 2016年生产性生物资产成乳牛本期因自行 培育增加金额 847,830.75 元,2016 年半年报披露增加金额为 1,625,562.65 元,实际应为奶牛(包括犊母牛、育成牛、成乳牛)增 加金额。半年报披露的奶牛增加金额高于年报披露的增加金额系统计口径问题:公司 2016年半年报是按生产性生物资产犊母牛、育成牛、成乳牛的账面借方发生额加总统计填报的,而 2016 年年报审计师认为,其中犊母牛——育成牛——成乳牛之间的转换,并没有增加生物资产的总量,而只是品类之间的转换,因而在本期报告附注中,将此类转换资产 777,731.90 元抵减之后填报的本期增减额,导致年度报 告中的增加数小于半年报中披露的增加数。 公司 2016年度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发生额统计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摘要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贷方发生额 1 本期账面发生额生产性生物资产-犊母牛 173,529.03 386,727.21 其中:自行培育发生额 173,529.03 本期处置金额 258,396.91 转育成牛金额 128,330.30 2 本期账面发生额生产性生物资产-育成牛 802,632.02 4,624,450.42 其中:犊母牛转入金额 128,330.30 自行培育发生额 674,301.72 本期处置金额 3,975,048.82 转成乳牛金额 649,401.60 3 本期账面发生额生产性生物资产-成乳牛 649,401.60 3,609,315.30 其中:育成牛转入金额 649,401.60 自行培育发生额 本期处置金额 3,609,315.30 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发生额合计 1,625,562.65 8,620,492.93 其中:转群牛成本 777,731.90 777,731.90 自行培育发生额 847,830.75 本期处置生物资产金额 7,842,761.03 说明:①公司 2016 年半年报披露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加额为 1,625,562.65 元,包括转群牛成本金额 777,731.90 元;减少额为 891,642.50 元,包括转群 牛成本金额 777,731.90元,处置奶牛金额 113,910.60元。 ②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加额 847,830.75 元,减少 额 7,842,761.03元,均未包括转群牛成本金额。 (3)奶牛处置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乳业公司第七牧场位于津市市保河堤镇花桥村毛里湖的一个半岛上,经营状况一直良好。2016 年 5 月,乳业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6〕55号)的通知,得知第七牧场位于新划定的环洞庭湖禁养区,乳业公司立即落实文件精神,启动了第七牧场的资产处置工作,虽然资产处置使乳业公司蒙受了较大的损失,但乳业公司承担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处置时间:2016年 11月 23日—29日。 处置方式:活牛出售。 因奶牛拟迁入地(第一牧场)受场地、牛棚、养殖规模等条件限制,无法新增大批奶牛。同时近两年来生奶价格持续低迷,杀奶牛、倒牛奶现象屡见不鲜,省内区域无需要新增大批奶牛的养殖大户,加之政府要求公司年底前必须搬迁完毕,故乳业公司经反复研究,将第七牧场的所有奶牛(共 489头)参照肉牛市场价格(经多方询价,当时本地肉牛市场销售价格约 16-17元/公斤),全部以活牛形式销售处理,其中成乳牛(245头)均价约 8,100元/头,育成牛(202头)均价约 7,200 元/头,犊牛(42 头)约 1,600元/头。2016年 11月 29日,奶牛全部变卖销售完毕。 (4)奶牛处置受让方系牛贩商,均为自然人,主要有:廖道友、 张云美、雷志庆、雷英俊、肖超群、李泽栋、陈春林。 (5)处置核算方式 A)淘汰犊母牛、育成牛:实际收到变价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 并按其账面成本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犊母牛(育成牛)”,若账面成本大于实际收款时,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若实际收款大于其账面成本时,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生产性生物资产利得”。 B)淘汰成乳牛时,将成乳牛账面原值、已提折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回出售成乳牛的价款、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以及清理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若为借方余额,记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如“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贷方余额,记入“营业外收入”。2016年度,公司共处置奶牛原值 7,842,761.03元,扣除收现收入、累计折旧后, 净损失 3,325,853.03元计入了营业外支出。 年报修订情况:上述内容分别已在《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第 23 项“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第 70项“营业外支出”中补充披露。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意见: (1)获取公司生物资产会计政策。公司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己养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实际发生成本计价。 (2)了解相关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转换情况。2016年度生产性生 物资产转群牛的会计处理:在犊母牛生长为育成牛时,以犊母牛月末的平均成本结转育成牛成本,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育成牛”科目,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犊母牛”科目;育成牛生长为成乳牛时,以育成牛月末的平均成本结转成乳牛成本,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乳牛”科目,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育成牛”科目。 汇总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摘要会计科目借方转入金额贷方转出金额 犊母牛转育成牛 生产性生物资产-犊母牛 128,330.30 生产性生物资产-育成牛 128,330.30 育成牛转成乳牛 生产性生物资产-育成牛 649,401.60 生产性生物资产-成乳牛 649,401.60 合计 777,731.90 777,731.90 2016年度半年报披露本期增加生产性生物资产 1,625,562.65元, 包含上述牛群结转借方转入金额 777,731.90元,而年报数据系借贷 双方均扣减了上述结转金额 777,731.90元,因此年报披露本期增加 生产性生物资产 847,830.75元,比半年报披露本期增加生产性生物 资产少 777,731.90元。 (3)针对奶牛处置情况,我们获取津市市保河堤镇人民政府搬 迁协议,查阅该协议关于奶牛处置原因、处置时间,未见异常。2016年 5月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55 号)后,启动了处置第七牧场奶牛工作,处置价格成乳牛均价约 8,100 元/头,育成牛均价约 7,200元/头,犊牛约 1,600元/头。针对奶牛的处置交易我们查阅相关处置合同并检查了奶牛处置凭证及货款回笼情况,核对无误。 (4)我们检查公司处置奶牛会计处理方式,处置生产性生物资 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未见异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依据充分,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信息披露 6、实际控制人变更。我部注意到,2017年4月8日,公司披露公 告称,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10号)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省粮食局管理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移交省国资委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53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长沙市粮食局变更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上述文件或者获悉上述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具体时间,并核实是否需要对2016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披露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回复: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其分别于 2017年 3月 17日和 2016年7月 6日收到《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1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省粮食局管理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移交省国资委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53号),而公司是于 2017年3月 21日收到上述文件。 公司于 2017年 3月 25日披露了《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完成时间为 2017年 4月 7日,故在此之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长沙市粮食局。 7、政府补助。2016年8月10日,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了《关 于子公司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补贴金额为546万元。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4,290万元,其中,收到储备粮、储备油补贴款1,535万元,公司却未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请公司对照相关规则以及公司政府补助的详细情况说明以临时公告披露政府补助的标准,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的问题。 公司回复: (1)公司于 2016年 8月 10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金健面制品有 限公司收到了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拨付的 546 万元搬迁腾地奖励资金的事项。 该笔补贴虽然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但单笔金额为 546万元,且预计将对公司当期的净利润带来较大影响,故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对该事项即时予以披露,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16年度所收储备粮、储备油补贴款为 1,535万元, 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收到的省、市各级动态调节粮油储备、静态粮油储备等补贴。历年来,公司均有此类储备补贴业务。 鉴于该项补贴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收入,在日常核算时,公司按照相关储备协议(合同)及国家政策相关规定,按季预提应收补贴计入各期损益,年末结算,故均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对其它获得的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的政府补助,公司均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第 3-5个问题中涉及到对《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进行补充披露的,公司已经在各问题后列明了年报修订的具体章节,敬请广大投资者参阅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