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财政补贴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7]27号)的文件精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新中意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了2017年“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人民币220万元和80万元。截止2017年4月6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资金。 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收到的资金合计人民币3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