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拟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湖南裕湘食品 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共计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喻建良先生、杨平波女士、戴晓凤女士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1 条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与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在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平台和资源优势的前提下,有利于保证公司原材料的质量,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谢文辉先生、杨永圣先生、陈根荣先生、陈伟先生回 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我们同意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不含税) (不含税)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 500 万元 3、截止公告日,公司 2016 年度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103,750,000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先银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商业大道南侧 注册资本:人民币 9,500 万元 经营范围:挂面、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面粉、其他粮食加工 品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销售及出口业务, 经营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28,326,210.82 元,总负债为 207,532,826.21 元,净资产为 20,793,384.61 元,营业收入为 381,597,841.80 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均系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拟向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共计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2、交易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共计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在此范围内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金健面制品有限公司和关联方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且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