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 年 8 月 8 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8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修订《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