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任期三年(从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六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七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午四点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相关文件样本详见附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6 年 3 月 14 日的下午四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午四点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 0736-2588216、2588220,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监事候选人推荐书”的原件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前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4、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36-2588216 联系传真:0736-2588216、0736-2588220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德山经济开发区崇德路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邮政编码:415001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附件 1: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电话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推荐监事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 □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 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2: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承诺人 ,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米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公开承诺与声明如下: 1、本人符合金健米业《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条件; 2、同意接受 提名推荐本人为监事候选人; 3、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 4、本人完全清楚监事的职责,保证在担任金健米业监事期间,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