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报废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1月 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药品进行报废处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健药业)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 1月 法定代表人:李启盛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注册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德山大道 32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冲洗剂;经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和机械配件购销及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目前,金健药业二车间拥有 D、E、F、G四条生产线。 2、报废事项基本情况 2015 年上半年,金健药业二车间 F 线生产的葡萄糖注射液在湖南省部分市县级医院使用时,发生了个别患者的不良反应。根据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 5月 26日下发的《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常﹞食药监安责改【2015】9号),金健药业对聚丙烯输液瓶 F线自取得 GMP证书以来生产的产品进行了主动召回。同时,金健药业将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分别送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金健药业二车间 F线生产的葡萄糖注射液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 金健药业就该事项与药监部门、医院进行了反复沟通,但出于对药品从严管理的要求,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向金健药业下发了《关于督促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毁涉事药品的函》(常食药监函【2015】93号),责成金健药业在 2015年 11月底前对不良反应涉事药品进行彻底销毁。 二、本次报废处理的药品情况 截止 2015年 10月底,金健药业共召回已销售 F线产品 59.62万 瓶,封存在库 F线产品 620.83万瓶,客户受召回影响强行退回并在 运输过程中受污染、破损的F线以外产品87.13万瓶,以上共计767.58 万瓶。与此同时,金健药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其他产品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共清理出库存过期产品 321.11 万瓶。为保证业务正常运 行,金健药业拟对以上产品一并进行报废处理,损失合计人民币1,256.93万元。 三、本次报废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1、对产品销售的影响 虽然金健药业产品经检验均属合格,但本次产品召回及报废处理仍可能对消费者用药心理以及药品购销相关环节产生短期负面影响。 2、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产品报废处理将会导致公司 2015年度净利润减少 1,256.93 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药品进行报废处理,依据充分、合理。同时,该项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处置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对部分药品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部分药品报废处理的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部分药品的报废处理。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文件以及内部自查清理结果,拟对已确定不能使用的部分药品(价值合计人民币 1,256.93 万元)进行报废处理。此 次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既符合会计政策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函;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1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