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澧药厂资产处置 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澧药厂资产的议案》,并分别于 2014 年 11 月 27日和 2014 年 12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4-48 号)和《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澧药厂资产处置的公告》(编号:临 2014-49 号)。 根据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澧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截止 2014 年 12 月 30 日,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收到临澧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回补偿款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玖万柒仟壹佰元整(¥17,497,100.00),并已按照协议约定办理完成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