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10月 27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由监事会主席王志辉先生主持,监事肖瑛女士、职工监事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 2014 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