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7 月 27 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7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关于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编号为 2014-33 号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