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_公司公告_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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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7-17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编号为临 2014-14 号的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择机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 7 月 15 日,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签订了《长沙银行金芙蓉长鑫系列 1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长沙银行金芙蓉长鑫系列1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3、理财期限:2014年7月16日-2014年10月16日; 4、预期年化收益率:4.9%; 5、理财产生的收益和本金支付方式: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一次性支付理财本金及收益,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6、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流动性好的资产:包括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次级债、债券回购以及公开市场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商业银行同业存款、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金融资产及资产组合等。 二、 风险控制的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投资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投资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止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2,400 万元购买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期限 32 天,预期年收益率为 5%。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到期并收回。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签订的《长沙银行金芙蓉长鑫系列 1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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