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_公司公告_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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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6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 7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2,767,28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8.48%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文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张美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刘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6人,列席6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公司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公司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银行借款总额的议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关于公司 201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9、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0、公司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4、关于对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5、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16、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杨平波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②选举戴晓凤为公司独立董事。 赞成票 182,767,288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表决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议案产生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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