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投资者公开征集年报事项问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湖南证监局《关于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年报事项的问询,公司将在问询期结束后 5 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集中答复。具体如下: 一、接受问询的内容: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接受问询的方式: 1、邮件方式(邮箱地址:dm_600127@163.com); 2、传真方式(号码:0736-2588220);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 说明:为便于投资者问询事项的存档管理,本次年报事项问询不接受电话问询。 三、接受问询期限: 2014年4月4日(星期五)9︰00至4月11日(星期五)17︰00。 四、集中答复时间: 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