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变更起始日期:2013 年 10 月 1 日●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但预计公司 201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变更前增加 100 万元左右。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2013 年 12 月 27 日,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了能提供更真实、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为了更加准确、直观地反映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对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进行变更,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往来款经单独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另外,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本公司以及同类上市公司情况,降低了账龄在 1 年以内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了账龄在 3 年以上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变更前后情况 1、变更前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2)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71-2 年 102-3 年 203 年以上 30 2、变更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确定组合的依据账龄分析法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其他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往来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其他组合 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2)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21-2 年 102-3 年 203-4 年 504-5 年 805 年以上 100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但会对公司以后各年度合并报表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 201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变更前增加 100 万元左右。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公司对原有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原则,变更依据真实、合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情况的反映更为准确和客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