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杭钢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绍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
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持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钢铁核心主业和数字经济产业,并能充分发挥股东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发展壮大再生资源产业,同时避免产生潜在同业竞争风险,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97%股权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以220,975,403.05元、287,213,507.51元的价格转让给关联方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浙江资源循环有限公司通过向公司增发5亿元注册资本及支付部分现金的方式予以支付;同意双方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免去非职工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董事,并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