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