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暨关联交易的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事项提示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分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每股人民币
9.7
元的价格向创举时代(厦门)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创举”)收购其持有的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联合银行”)0.6970%、0.1281%股份,交易金额分别为14,741.86万元、2,708.89万元;省国贸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每股人民币
9.7
元的价格向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信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杭州联合银行5.9319%股份,交易金额为125,463.08万元。本次收购为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司法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为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暂缓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事项履行了暂缓披露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交易已办理完毕权属变更流程,暂缓披露情形已消除,现对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初步测算,公司通过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非经常性收益约
1.3
亿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数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
一、交易概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收购银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省国贸集团以
不高于符合国资监管的评估结果,共同收购杭州联合银行不超过6.7570%的股份,其中公司收购不超过0.6970%的股份,对应15,197,7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
二、交易进展情况2025年6月,公司、省国贸集团分别与转让方厦门创举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省国贸集团与转让方福信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7
元。交易股份数及金额具体如下:
序号 | 转让方 | 受让方 | 交易股份数(股) | 占杭州联合银行总股本 | 交易金额(万元) |
1 | 厦门创举 | 公司 | 15,197,790 | 0.6970% | 14,741.86 |
2 | 厦门创举 | 省国贸集团 | 2,792,672 | 0.1281% | 2,708.89 |
3 | 福信集团 | 129,343,384 | 5.9319% | 125,463.08 |
近日,公司、省国贸集团接到杭州联合银行通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已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出具同意的批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均已办理完毕权属变更流程。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司法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为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暂缓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事项履行了暂缓披露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缓披露情形已消除。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收购价格低于收购日杭州联合银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本年度将产生非经常性收益约1.3亿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数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持有杭州联合银行
3.94%的股份。未来,公司将以股权合作为纽带,深化构建与银行的协同生态圈,赋能现有金融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