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评报字(2005)第032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天科经[2005]207号文件关于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的批复',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星')拟将其持有航天四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四创')70%的股权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以下简称'五院')持有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红')部分股权进行置换。为此,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五院的委托,以200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东方红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为五院与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在假设条件完全成立的前提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东方红整体资产评估值为58,900万元,其中包含五院拥有的2005年前由东方红无偿使用的小卫星柔性平台技术的价值14,700万元,剔除该柔性平台的价值后,东方红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4,200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2005年12月30日止;超过2005年12月30日,需聘请中介机构对委估资产重新评估。 本报告专为委托人及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报告书。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法 人 代 表:寇文峰 注册资产评估师:刘春茹 注册资产评估师:姜 影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