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600118)_公司公告_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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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0-13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在神舟大厦 14 层第五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名,代表股份 383,507,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 705,075,980股的 54.3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公司董事长李开民先生不能亲临主持,按照《公司法》第 102 条的规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闫忠文先生主持会议。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参与出资设立新商务公司暨向新商务公司转让东方红信息股权的议案 同意 21,661,38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61,846,518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中国卫星以自有资金出资 1,200 万元,参与设立航天新商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工商注册名为准,简称:新商务公司);同意中国卫星在新商务公司成立后,将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评估值为基准,协议转让至新商务公司。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383,507,90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原决策通过向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其中《关于参与出资设立新商务公司暨向新商务公司转让东方红信息股权的议案》为关联交易,按规定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回避了表决。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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