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6月3日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位,实到十一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航天恒星科技岗位分红权激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0]14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经营机制的不断完善,公司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航天恒星科技)拟实施岗位分红权激励方案,以调动关键科研岗位任职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 航天恒星科技是公司全资的卫星应用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专业从事卫星应用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航天恒星科技此次岗位分红权激励对象包括科研管理、专业科研两大岗位序列,激励岗位共54个。激励总额以航天恒星科技经济增加值(EVA)及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作为提取基数,在净利润增长水平不低于实施前三年的净利润平均增长水平条件下提取,激励总额不超过航天恒星科技当年税后利润的15%;分红权激励采用延期支付方式发放,航天恒星科技每年将提取个人岗位分红权的30%进行留存,至分红权有效期结束后统一考核发放,剩余70%在分红权有效期内每年进行兑现。本激励方案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该方案尚需在取得国资委批复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