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
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作为承租人
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对特殊情况下的租赁(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特殊情况外的租赁,公司根据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或预计租赁期的租赁付款额,按照2021年1月1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使用权资产,相应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作为出租人
新租赁准则下,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租赁业务的确认、计量和会计处理基本没有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所做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议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3.该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专项说明》,没有注意到议案中关于租赁会计政策的相关说明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中国卫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 中国卫星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三)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