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预计2011年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采购、租赁与委托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 ?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卫星研制及卫星应用业务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需要,公司的子公司在采购和销售方面将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及其他关联方产生持续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向集团公司系统内关联单位租赁房屋、设备等,也将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采购、租赁和委托服务 (1)公司的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小卫星、微小卫星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卫星应用工程系统的设计,为卫星研制的总体单位,部分分系统及配件基于业务特点和产品需要,将向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采购,产生关联采购行为。 公司的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由于科研生产需要,需向关联单位进行零部件采购,也将发生部分关联采购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等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神舟天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及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等单位租赁房屋、设备,委托物业服务管理等,将发生关联租赁与委托服务行为。 2、关联销售 公司的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等部分业务来自于系统内和系统外关联单位,主要是技术研发及产品研制业务,同时也有部分产品向关联单位销售,将发生关联销售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预计2011年公司采购及租赁与委托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四、主要关联方介绍 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注册资本:1,112,069.90万元,其业务范围为: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主要承担运载火箭、卫星、载人飞船、卫星应用系统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等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专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等。公司其他关联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十章第10.1.3条认定。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1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认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由业务特点决定,其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