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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同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对此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金融服务协议》中所列条款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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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意见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2020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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