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十一位,实际出席的董事十一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接受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以 1.85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调增公司接受外部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5 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张洪太、赵小津、李忠宝、李虎、李杰五位董事由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因此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见刊登在 2016 年 12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以 1.85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向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调增公司接受外部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