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 年 8 月 15 日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18 中国卫星 2016/8/8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原股东大会通知中:附件1:授权委托书中审议事项序号与正文中审议事项序号不一致。 原文为:附件1: 授权委托书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选举赵小津先生为公司 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李宏宇先生为公司 监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现更正为:附件1: 授权委托书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选举赵小津先生为公司 1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李宏宇先生为公司 2 监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4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12 层大会议室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1 关于选举赵小津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李宏宇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大华会计师事 √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