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600118)_公司公告_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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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8-29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长期股权投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需对相关科目采用追溯调整法进 行调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 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除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在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中增加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 内容。公司尚未确定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地产,尚不涉及影响金额,也无 需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涉及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区间的调整,采 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 追溯调整。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14 年初,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需按照颁布和修订后的准则内容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同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在现行会计政策中增加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仅涉及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区间的调整。 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请见 2014 年 8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准则的影响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对航天新商务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000,000.00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00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18.80%)的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  长期股权投资 -12,000,000.00金融资产”核算。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对深圳市航天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源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元(持股比例10%)的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核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对执行新准则后的前期已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新增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影响 公司尚未确定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地产,尚不涉及影响金额,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自用外的房屋对外经营出租时,在财务报表中将经营出租的房地产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仅涉及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区间的调整。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了基础能力建设,微小卫星产业能力建设、钛合金紧固件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即将建设完成,卫星研制及卫星应用业务能力将提高。随着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结转固定资产,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将发生较大变化,原折旧年限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 在机器设备方面,原折旧年限区间 5-12 年,新购建的微小卫星研制生产所需的研发、测试、试验设备多为航天专业设备,部分设备预计使用年限超过原机器设备最长 12 年的折旧年限,需调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区间。 基于公司目前的状况和对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的预期,需要调整公司原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区间。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具体方案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机器设备 5-12 7.92-19.40 5-30 3.17-19.40 2.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用于新增设备的折旧,不调整原有设备的折旧年限,对会计估计变更日前的财务报表无影响。由于公司新购建设备尚未完工,无法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对公司未来的影响。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做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3、该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及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瑞华专审字[2014]第 01540228 号),未发现本次变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卫星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中国卫星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卫星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卫星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审核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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