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600118)_公司公告_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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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8-29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8 月 16 日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十一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十一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一、中国卫星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2013 年 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二、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5 票回避 为进一步打造自身在微小卫星领域的研产能力,不断巩固国内微小卫星研制领域国家队的市场地位,公司以 2013 年度配股融资募集资金中的 13,000 万元对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红)进行增资,用于实施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小卫星研制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深圳东方红另外两方股东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放弃增资。 本次增资以深圳东方红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 19,560.81万元(尚需国资备案)为依据,由公司按照每 1 元注册资本对应 3.91 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13,000 万元,其中 3,324.8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9,675.1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东方红注册资本变更为8,324.81 万元。 鉴于此次增资对象深圳东方红的另一股东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详细情况见刊登在 2013 年 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深圳航天东方红海特卫星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一)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659.8774 万元”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248.9135 万元”; (二)原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1659.8774 万股,占总股本100%”修订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8248.9135 万股,占总股本 100%”。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及更名暨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鉴于公司原 2013 年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会计师事务所沿用国富浩华法律主体,涉及主体资格变更,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该事项详情请见刊登在 2013 年 8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及更名暨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以上第二、三、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六、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通知全文详见刊登在 2013 年 8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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