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600118)_公司公告_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6-20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处置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原则 第二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工作组组长,是存款风险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担任副组长,是存款风险应急处置直接负责人;工作组成员包括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部、证券事务与风险管理部部门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总监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作为存款风险应急处置机构,工作组应在财务公司发生风险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四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统一部署,对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公司财务部应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对存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风险信息报告及披露 第五条 工作组办公室应加强对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存款异常情况的监控与评估。 (一)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工作组办公室应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工作组办公室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三)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工作组办公室每年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年度报告,并根据实际需求向财务公司取得月度会计报表,定期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存款风险报告机制。工作组办公室通过监督检查发现财务公司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财务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向工作组汇报。工作组认为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风险的,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七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八条 对于财务公司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章 存款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第九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组应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由财务部负责调回所有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同时由证券事务与风险管理部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公司任一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三)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6 个月以上未偿还; (四)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五)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七)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八)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十条 存款风险处置程序启动后,工作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并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存款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明确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及具体处置措施; (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需完成的任务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风险处置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风险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应视出现风险的实际情况,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由工作组和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寻求解决风险的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如有必要,公司应与财务公司共同起草文件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寻求帮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流动性不受影响。 第五章 后续事项 第十二条 存款风险处置完毕后,工作组应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切实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应重新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十三条 工作组应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 18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