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1981年

浙江东日: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9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规定上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8,783.8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逾10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连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丽鸿,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含审计期间交通费、食宿费、邮

电通讯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连续提供了二十六年审计服务,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规定上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天健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

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给予指导。2024年3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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