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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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9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系本案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近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农都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农都”)收到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汾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晋10民初57号之二)。根据《民事裁定书》,临汾市中院准许原告浙江城建建设集团公司撤回起诉。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临汾农都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临汾市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2023]晋10民初5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向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三、诉讼进展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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