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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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2月5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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