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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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12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6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3-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澄宇、叶郁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公司制订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澄宇、叶郁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更改、替换同行业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杨澄宇、叶郁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5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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