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本次发行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