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600113)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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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参股子公司东稷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财务资助将收取资金占用费,且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后续公司也将密切关注东稷实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稷实业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本次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东稷实业的日常运营及“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加之东稷实业的财务工作接受公司统一管理,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按持股比例为东稷实业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总债务叁亿元人民币额度项下的百分之三十五(即人民币壹亿零伍佰万元),期限7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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