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经营所需,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101室-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公司章程》 | |
第六条 |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 邮政编码:325003 |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101室-1 邮政编码:325000 |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事宜。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
择机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