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600113)_公司公告_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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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30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分别是李少军、陈乐鸣、高恩华。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少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计划。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占用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计划。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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